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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10-13 16:50

监督索引号53032418100201000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整体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概况

一、主要职责

(一)主要职能

1.拟订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中长期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森林资源、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湿地和石漠调查;承担林业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制定造林绿化的指导性计划,指导各类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的工作;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造林绿化工作。

3.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退耕还林工作;负责落实上级批准的林木采伐限额计划;监督检查林木凭证采伐、运输;组织、指导林地、林权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和审批;负责林业分类经营和生态效益补偿工作。

4.拟订石漠化防治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湿地保护规划,按照国家湿地保护的有关标准和规定,组织实施建立湿地保护区、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湿地的合理利用。

5.负责林业系统自然保护区的监督管理;负责野生动植物驯养、繁殖、运输、加工、经营、猎捕活动的监督管理。

6.拟订集体林权制度、重点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等林业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农民经营林业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监督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和林权流转;指导林权纠纷调处和林地承包合同纠纷仲裁工作;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和基层林业工作机构建设和管理。

7.监督检查各产业对森林、湿地、石漠化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指导山区综合开发有关林业工作。

8.承担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森林防火工作;承担林业行政执法监督职责;负责指导森林公安工作和队伍建设;查处破坏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大案件;组织、指导、监督林业有害生物的防治、检疫工作。

9.按照职责分工,组织、指导农村改灶节柴、推广使用沼气、太阳能等农村能源建设工作;推广木材的节约代用;组织、指导林业及其生态建设的生态补偿制度的建立和实施。

10.负责林业科技、科研项目攻关和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应用;负责全县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和干部职工的教育培训。

11.承办罗平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内设9个机构,分别为:林业和草原局机关、能源站、执法大队、绿化办、资源站、有害生物防治检疫站、退耕办、林业工作站、野生水生动物保护站。

所属单位1个,即: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纳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66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53人,机关和事业工人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0人(离休0人,退休4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7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实施林业重点项目,加快国土绿化和生态修复进程。2023年计划实施8.4378万亩营造林,其中造林6.0128万亩,营林2.425万亩。其中2021年长江防护林工程人工造林1万亩,石漠化治理工程2.765万亩(人工造林0.34万亩,封山育林面积2.425万亩),中央造林补贴项目0.5万亩,2022年长江防护林0.5万亩,退化防护林修复面积0.5万亩,国家珍稀树种培育项目0.2万亩,退耕还林2.57万亩;天保工程人工造林0.2万亩;异地造林0.2028万亩。

2. 持续推进退化草原治理项目实施,促进草原生态修复。对2020年完成的13900亩退化草原治理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其中九龙街道腊庄草场(5622亩)、罗雄街道勒泥朵草场(1773亩)治理达不到设计要求和标准的项目实施点进行整改,主要采取按设计增加种草面积、围栏(分栏)和节水灌溉设施。市林草局组织验收评定为优秀。

3.广泛动员,全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在义务植树40周年之际,组织县直机关(部门)及13个乡镇(街道)全面开展义务植树活动,累计完成荒山义务植树1300余亩,完成龙王庙、湾子水库、九龙河等16个河湖插柳、植绿补绿工作,完成荒山义务植树215800株,完成河湖插柳植绿补绿27230株。实施义务植树村庄绿化行动,确定全县13个乡(镇、街道)26个村居委会(社区)实施义务植树村庄绿化,种植27个树种102270株村庄绿化树苗。

4.压实采伐迹地更新责任,促进林业产业可持续发展。组织对各乡镇(街道)2023年的采伐迹地更新情况进行随机抽查,抽中单位为鲁布革、九龙、板桥、长底,共抽检地块108块,面积4300亩,更新合格率为86.4%,对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

5.加强苗木生产指导,夯实林业生产基础。积极组织开展种苗质量监督管理及苗木检验、调拨、调剂等工作。组织板栗、花椒、藏柏等种子4680公斤,新育苗面积890亩,预计可出圃藏柏、华山松、杉木等造林苗木2250万株,确保2021年造林用苗需求数量。组织开展造林苗木质量检测4305株,出具苗木质量检验证书88份。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表1-附表15-14附表

1.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8,715,466.9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635,466.90元,占总收入的99.72%;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2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7,271,815.45元,下降37.5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7,351,815.45元,下降37.73%;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0,000.00元,增长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23.94万元未拨付到位,导致全年预算数中本年收入合计减少;罗平县能源局拨入能源建设经费80,000.00元,导致其他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8,715,810.15元。其中:基本支出20,710,684.81元,占总支出的72.12%;项目支出8,005,125.34元,占总支出的27.88%;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7,283,442.20元,下降37.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6,964,161.54元,下降25.16%;项目支出减少10,319,280.66元,下降56.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23.94万元未拨付到位,导致全年预算数中本年支出合计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710,684.8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0,043,401.92元,占基本支出的96.7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67,282.89元,占基本支出的3.2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005,125.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草原生态修复治理支出资金350,000.0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治理种苗费、工时费;

2.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资金65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治理种苗费、工时费;

3.森林管护支出资金1,429,706.00元,主要用于天保人员森林管护劳务费;

4.社会保险支出资金660,000.00元,主要用于天保管护人员保险支出;

5.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50,400.00元,主要用于森林修复保护工时费支出;

6.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资金600,000.00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治理种苗费、工时费;

7.森林资源培育资金支出500,000.00元,主要用于林业造林苗木费、工时费;

8.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支出633,683.75元,主要用于公益林补助、管护支出;

9.产业化管理资金支出263,822.98元,主要用于核桃提质增效苗木费、肥料费支出;

10.贷款贴息资金支出200,000.00元,主要用于造林贷款贴息支出。

11.林业草原防灾减灾支出582,712.36元,主要用于防火物资储备、防火工作发生的宣传广告、防火工作用车等费用支出;

12.退耕还林还草支出1,782,669.00元,主要用于林业造林苗木费、工时费;

13.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资金221,780.95元,主要用于草原生态治理种苗费、工时费;

14.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资金80,350.30元,主要用于能源工作建设相关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635,466.90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72%。与上年相比减少17,351,815.45元,下降37.73%,完成年初预算的214.02%。主要原因是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资金823.94万元未拨付到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59,837.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9%,完成年初预算的76.69%。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以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其中:2080501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 859,457.35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补助;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578,599.36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养老保险费;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2,316.32元,主要用于历年单位职工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死亡抚恤559,464.6元,主要用于死亡职工遗属补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养老保险未足额缴纳。

9.卫生健康(类)支出298,723.2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4%,完成年初预算的88.28%。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66,816.89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24,713.27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7,193.13元,主要用于缴纳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保险;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117,20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84%,完成年初预算的3165.70%。其中2110401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生态保护900,000.00元,主要用于生态保护护林员管护劳务费支出;2110405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草原生态修复治理350,000.00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费、工时费支出;2110406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自然保护地,主要用于地质公园协管人员补助259,200.00元;2110499节能环保支出-自然生态保护-其他自然生态保护支出650,000.00元,2110501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复-森林管护1,429,706.00元,主要用于天保管护人员劳务费支出;2110502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复-社会保险补助支出660,000.00元,主要用于参保人员社会保险补助;2,110,599节能环保支出-森林保护修复-其他森林保护修复支出4,268,300.00元,主要用于管护人员劳务补助支出,2110799节能环保支出-风沙荒漠治理-其他风沙荒漠治理支出600,000.00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工时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6,391,657.9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7.24%,完成年初预算的178.67%。其中213020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行政运行8,259,053.89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人员经费及机关正常运转支出;2130205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资源培育500,000.00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费、工时费支出;2130221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产业化管理263,830.03元,主要用于核桃种植苗木费、工时费支出;2130227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贷款贴息200,000.00元,主要用于造林贷款贴息支出;213020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森林生态效益补偿3,216,253.75元,主要用于公益林管护人员劳务报酬、森林资源管理委托业务费支出;2130234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林业草原防灾减灾582,712.36元,主要用于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经费支出;2130238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退耕还林还草3,148,027.00元,主要用于退耕还林还草造林苗木费、工时费支出;2130299农林水支出-林业和草原-其他林业和草原支出221,780.95元,主要用于造林苗木费、工时费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768,04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68%,完成年初预算的85.96%,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6,000.00元,决算为212,233.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60.27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减少接待次数和控制接待档次,并按人均100元/天控制招待费用,其次是上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拨到位。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196,675.77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2.67%,完成年初预算的7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000.00元,决算为15,55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33%,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5,775.77元,增长2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4,615.50元,下降68.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5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615.50元,下降68.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16,000.00元,支出决算为212,233.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1.02%,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160.27元,增长0.55%。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了《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减少接待次数和控制接待档次,并按人均100元/天控制招待费用,其次是上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拨到位。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70,000.00元,决算为196,675.77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8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6,000.00元,决算为15,55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关于《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减少接待次数和控制接待档次,并按人均100元/天控制招待费用,其次是车辆修理及加油统一管理,禁止公车私用,严格控制出差人数和天数;出差人员要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规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个人自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增加35,775.77元,增长22.2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615.50元,下降68.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5,55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4,615.5元,下降68.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5,775.77元,增长22.23%;主要由于2023年修理费34,000.00元在2024年核账,导致“三公”经费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34,615.50元,下降68.99%,主要原因是认真执行了《罗平县贯彻“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的通知,减少接待次数和控制接待档次,并按人均100元/天控制招待费用,其次是上年财政资金调度困难,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拨到位。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林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9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公务接待费10批次、接待60人,林业产业发展工作公务接待9批次、接待54人,其他林业工作接待9批次、接待79人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7,282.89元,比上年减少303,853.49元,下降31.29%,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调度困难,机关运行经费未拨付到位。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42,462.45元、水费10,670.14元、电费17,758.41元、邮电费30421元、物业管理费32,370.00元,差旅费126,624.00元、培训费19,200.00元、公务接待费3,068.00元、工会经费74,455.62元、福利费48,12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8,675.27、其他交通费用136,65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6,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资产总额65,792,765.21元,其中,流动资产10,959,423.26元,固定资产3,566,741.5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51,266,599.38元,无形资产1.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59543746.46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68,793.64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项,账面原值16,00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108,065.2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4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010,605.27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0,46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32,6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3-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100201111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4年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311533835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