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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民政局
  • 2025-10-13 16:47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1000

罗平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编制全县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和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工作以及资金的分配统计、管理及监督检查;负责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3.拟订社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4.负责县级新登记成立无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和县一级与行政机关脱钩后的行业协会商会的党建工作。

5.拟订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策和办法,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6.拟订行政区划、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和地名管理规划和办法,审核申报罗平县行政区划设立、撤销、命名、变更和政府驻地迁移等工作;承担中心城区街道名称和小区名称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承担行政区域界线管理、行政区域界线联检、界桩管理和地名普查工作;组织、指导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工作;负责地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重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命名、更名的审核申报工作;负责勘界档案和地名档案管理、地名数据库和勘界数据库更新工作。

7.贯彻执行婚姻管理政策,推进婚俗改革。

8.拟订殡葬事业发展规划、监督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推进殡葬改革,依法查处违法丧葬行为,负责殡葬服务机构的审核报批。

9.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10.拟订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11.拟订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和办法,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12.组织拟订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进行慈善组织认定,核发慈善组织公开募捐资格证书,指导社会捐助工作,负责福利彩票管理工作。

13.拟订社会工作、志愿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党建办、规划财务科、社会救助科、养老服务科、儿童福利科、老龄工作科、社会事务科、区划地名科、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科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服务管理站、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殡葬管理所、殡仪馆、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养老服务中心、婚姻登记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罗平县民政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5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6人,机关和事业工人4;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离休0人,退休18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有力有效。一是强化基本生活救助保障。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低收入人口,及时按规定纳入低保或特困供养,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强化急难社会救助,对因失业失去收入来源、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及时给予临时救助。二是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保持过渡期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政策总体稳定。强化部门协同、信息共享,加强与农业农村部门沟通联系,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等“三类对象”开展动态监测,符合救助政策的迅速落实各项救助保障政策,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三是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和常态化救助帮扶。充分发挥“大数据比对+铁脚板摸排”作用,高效衔接线上预警与线下核查,线上依托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反馈的预警信息,线下由乡镇(街道)根据预警信息线索进行入户核查,对不同情形的救助进行分类处置。四是扎实开展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聚焦搬迁群众感受最直接、反映最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坚持问题导向,持续对低保等社会救助经办服务作风、社会救助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等8个方面进行排查,建立台账清单,抓好问题整改落实,坚决纠治社会救助领域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五是不断提高城乡困难群众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助水平。

(二)“一老一小”服务体系更加完善。一是稳步推进养老儿童服务体系建设。投入367万元,建设县乡村养老服务、儿童之家等设施(敬老院、日间照料中心、幸福食堂)。二是扎实推进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走深走实。全面落实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保障制度。三是扎实开展农村留守老人和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实施农村留守老人关爱服务质量提升行动和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行动,按照“一人一档”“一人一卡”“结对帮扶”原则,做好建档工作。

(三)社会事务服务管理优化提质。一是殡葬改革稳步推进。加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治理,围绕殡葬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和清风云南“惠民行动”,制定我局实施方案,通过实地调查、走访座谈,发现问题38个,发送整改通知19份,已整改完成37个、剩余1个问题正在有序整改。抓实殡仪馆政策咨询和回访工作,累计解答群众问题165件次,7月以来参与省级殡葬服务APP满意度测评,满意率99.8%。突出价格治理,将延伸殡仪服务项目、收费依据、服务电话、监督电话等公开公示至各乡镇(街道),将11项35种殡仪延伸服务项目缩减至10项27种,督促服务公司对纸棺、骨灰盒等69种刚需品进行降价,平均下调幅度15.63%。再次与殡葬服务公司协商,推动骨灰盒、纸棺等6类63种常用殡葬用品再次降价,平均降幅至56.95%。2024年11月7日启动罗平县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累计发现殡葬领域存在问题117个。积极推进城市公益性公墓审批手续,加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争取力度,向省级争取公墓补助资金310万元、困难群众火化补助10万元。认真落实惠民殡葬补助,办理惠民殡葬补助手续2066例。2024年全县共火化遗体3464具,寄存骨灰盒1134个,入葬公墓2330例。二是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全面落实。关心关爱特殊群体,全年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资金1100.2万元。三是流浪乞讨救助及时有效。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强化对城乡结合部、公园、废弃房屋等角落的巡查力度,强化与贵州、广西接壤县区的联系,强化“寒冬送温暖”等专项救助行动,按照“自愿求助、无偿救助”的原则,对73名符合救助条件的流浪乞讨救助人员实施救助,发放服装(保暖棉衣、迷彩大衣、作训服、鞋子)共25件(套)。四是婚姻登记管理规范有序。完成国家级3A婚姻登记机关基础设施改造,设立结婚登记区、离婚登记区、候待区、婚姻家庭辅导室等功能室。在5月20日、七夕节举办集体颁证和集体婚礼活动,全力推动新婚俗改革。依法办理婚姻登记4606对,开展婚前辅导6414人,为当事人查阅历史婚姻档案256余件,受理来电咨询服务1826余人次,发放《新婚俗改革倡议书》6414余份,好差评点评2790条,点评满意率100%。五是认真落实残疾人福利。积极对接省辅具中心,开展“义肢助残”项目假肢、助听器适配工作。六是持续推进“精康服务”项目。打造腊山街道大水塘社区精康服务试点,投入10万元引入曲靖市泽润社会工作服务专业团队,帮助精神障碍患者融入社会。截至目前,共开展社交技能训练活动3场、生活技能训练活动3场、同伴支持互助活动5场、照顾者互助支持活动5场、健康知识宣传活动1场、服药技能训练活动1场,共计18场活动,入户探访及电话访谈康复员及其家属共计80人次,服务人次共计485人次。

(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一是突出党建引领,全面抓实党建工作。突出党建引领,全面抓实党建工作。建立了党员空白、有党员但不足3人、党员超过3人未单独组建党支部“三张清单”,全面落实党组织“应建尽建”、党建指导员“应派尽派”举措,有党员的社会组织56个,党员人数少于3名的社会组织33个,无党员的社会组织133个。已建党总支1个,支部15个(其中4个“功能型”党支部),联建党支部2个覆盖4个社会组织,党组织关系在社会组织党组织的党员人数136名,其余党员党组织关系均在工作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党组织,归属属地和行业主管部门管理。二是严格执法监督,加强对社会组织管理。联合业务主管单位加强对需前置许可的社会组织成立登记前审查,2024年新登记成立社会组织4个。全方位指导社会组织年检年报,全县142个社会组织完成了2023年度年检。事后坚持“抓末端、清病灶”,社会组织到期换证16个,名称地址变更4个,法人代表变更6个,注销登记16个,尚有7个社会组织处于注销登记办理流程中;督促推动作用发挥不明显、自身建设问题突出以及名称相似、业务相近的6个社会组织进行优化重组,现已注销登记4个。

(五)区划地名管理有效落实。积极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工作,加大“乡村著名行动”宣传,推送宣传乡村地名9条。对5个移民集中安置点命名并在国家地名数据库中进行备案公告,撰写罗平县地名故事10个,建立罗平县地名专家组,拟定乡村地名命名更名、地名标志管理体制机制。完成国家地名信息库行政区划类和行政村(社区)类的数据质量专项复核完善工作(罗平部分),对《国家标准地名词典》“问题补遗”进行了完善补充。云南省第二批地名文化遗产申报了3条。与县住建局完成了关于城区小区命名审批的移交工作。完成8条乡级行政区域界的联检和“麒罗线”“罗富线”“陆罗线”“师罗线”“滇黔线”界线界桩管护巡查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民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4,652,075.7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4,652,075.76,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818,093.66元,增长3.4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818,093.66元,增长3.45%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提标、养老服务、殡葬等项目拨付资金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民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4,762,417.64。其中:基本支出31,692,895.37,占总支出的18.13%;项目支出143,069,522.27,占总支出的81.87%;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584,636.95元,增长3.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26,813,480.32元,下降80.01%;项目支出增加132,398,117.27元,增长1,240.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人员经费在会计核算系统中上年度反映在基本支出,而本年度反映在项目支出,导致了基本支出大幅度下降,而项目支出却大幅度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692,895.37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1,334,398.66元,占基本支出的98.8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58,496.71元,占基本支出的1.1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民政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3,069,522.27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项目经费3,396,321.72元,主要用于社会救助购买服务人员工资;

2.儿童福利项目经费2,377,404.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基本生活保障;

3.老年福利项目经费8,616,114.00元,主要用于发放高龄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服务补贴;

4.殡葬项目经费6,232,000.00元,主要用于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及发放惠民殡葬补助;

5.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婚姻登记证书;

6.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项目经费11,298,16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

7.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13,485,081.00元,主要用于发放城市低保金;

8.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项目经费75,243,113.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低保金;

9.临时救助项目经费2,440,8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临时救助款;

10.流浪乞讨救助项目经费16,394.94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

11.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项目经费12,779,400.28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特困人员供养金;

12.其他农村生活救助项目经费5,097,49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传统救济人员补助;

13.福彩公益金项目经费1,984,6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孤儿助学补助、惠民殡葬补助、养老服务中心设施设备配置、精神障碍康复服务等;

14.福彩工作经费92,643.33元,主要用于日常运转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667,475.7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80%。与上年相比增加10,308,526.77元,增长6.35%完成年初预算的603.59%主要原因城乡低保、特困人员供养、孤儿、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等人员经费在会计核算系统中上年度反映在基本支出,而本年度反映在项目支出,导致了基本支出大幅度下降,而项目支出却大幅度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71,935,710.5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9.58%完成年初预算的618.53%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工资、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人员工资、特殊儿童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城市低保金、农村低保金、特困供养金、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高龄补贴、残疾人两项补贴、传统救济人员补助及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2080201民政管理事务-行政运行5,711,420.71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89,384.00元,商品服务支出358,496.71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3,540.00元2080299民政管理事务-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3,436,321.72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3,396,321.72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000.00元;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379,861.65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79,861.65元;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92,174.12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2,174.12元;20805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9,457.16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69,457.16元;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57,6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7,600.00元;2081001社会福利-儿童福利2,377,404.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2,377,404.00元;2081002社会福利-老年福利8,616,114.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的家庭的补助8,616,114.00元;2081004社会福利-殡葬6,232,0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232,000.00元,资本性支出2,000,000.00元;2081005社会福利-社会福利事业单位10,000.00元,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10,000.00元;2081107残疾人事业-残疾人生活和护理补贴11,298,16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98,160.00元;2081901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13,485,081.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3,485,081.00元;2081902最低生活保障-农村最低生活保障金支出99,436,031.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99,436,031.00元;2082001临时救助-临时救助支出2,440,80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440,800.00元;2082002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支出16,394.94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394.94元;2082102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农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支出12,779,400.28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2,779,400.28元;2082502其他生活救助-其他农村生活救助5,097,490.00元,主要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5,097,49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只预算了本级财力安排的支出,上级补助未在年初预算当中

9.卫生健康(类)支出204,135.18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2%,完成年初预算的93.4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92,385.59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92,389.59元;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06,825.25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06,825.25元;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4,924.34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924.34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上年度的人员及标准预算,实际本年度出现了人员变动、调标等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27,63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1%,完成年初预算的89.29%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其中: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527,630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527,63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上年度的人员及标准预算,实际本年度出现了人员变动、调标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45,183.2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6.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36.79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决算为43,806.2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95%,完成年初预算的73.0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1,377.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5%,完成年初预算的6.89%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233.79元,下降1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03.00元,下降85.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903.00元,下降85.16%(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支出决算为45,183.21,完成年初预算的56.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36.79元,下降22.53%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0,000.00,决算为43,806.21,完成年初预算的73.01%;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0,000.00,决算为1,377.00,完成年初预算的6.89%。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本单位“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坚持依法依规,按程序办事;坚持总量控制,按照相关标准,严格控制经费支出总额,坚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建立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工作机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5,233.79,下降10.6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03.00,下降85.1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377.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903元,下降85.1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殡葬、区划地名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养老服务工作产生的接待4批次,16人次;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7人次;福利彩票管理工作产生的接待1批次,7人次。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民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58,496.71比上年减少3,953,951.43,下降91.69%主要原因上年度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补助列入基本支出核算,而本年度列入项目支出核算,导致较上年度大幅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19,758.00元、差旅费5,921.50元、公务接待费1,377.00元、福利费19,68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3,806.21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民政局资产总额13,761,375.01元,其中,流动资产2,822,044.74元,固定资产10,939,330.2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9,691.37,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7,08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报废报损资产16项,账面原值37,08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003.2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5,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7,143.2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3,003.2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3,003.2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5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401111

罗平县民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加粗取消)20251014091649618.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