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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 2025-10-14 08:50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76301000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退役军人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拟我县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全县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3.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家属就业创业。

4.会同有关部门拟定贯彻落实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的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军队离休退休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组织开展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制定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并指导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开展全县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8.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县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关心国防、热爱部队、崇尚军人、敬重英雄的社会氛围。

9.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10.负责对职责范围内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应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和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移交安置科思想权益维护科拥军优抚科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罗平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2.罗平县烈士纪念设施和红色遗址管理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纳入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8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行政人员超编2人,原因是根据县委组织部相关文件,2021年3月原副局长李晓坤解非无编制,2021年4月钟山原武装部长李林波解非调入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无编制。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人(离休0人,退休1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重点工作情况:一是深化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落实落细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等制度,健全上下左右、横纵向贯通的单位协调联络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杜绝增量、消化存量,维护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合法权益。二是强化拥军优抚和褒扬纪念。按月足额发放重点优抚对象各类补助资金。加强动态管理,定期开展服务对象全覆盖入户核查暨信息采集、建档立卡、悬挂光荣牌、送立功喜报、走访慰问、召开退役军人座谈会等专项工作。落实退役军人解困帮扶措施。组春节和·慰问重点优抚对象、驻罗部队。举行9.30烈士纪念日公祭烈士活动。三是做好退役军人移交安置。结合2次移交,2次安置工作部署,有力有序有效推进移交安置工作。精准测算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金、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金、军休人员和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补助金。协调落实县级提供的安置岗位指标不低于当地当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总人数的规定,用实际行动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四是夯实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基础。深入落实《云南省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18条措施的意见》,建立健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部门分工,牵头协调军地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共同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相关工作。至少组织2场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会。成立罗平县退役军人协会。建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信息数据平台。五是推动全县退役军人事务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向企业对接磋商;多渠道争取中央、省级重大项目建设专项资金。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40,060,750.8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9,915,150.86元,占总收入的99.64%;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45,600.00元,占总收入的0.36%。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61,053.10元,下降2.1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51,053.10元,下降2.09%;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10,000.00元,下降6.43%。主要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本年优抚医疗补助经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保运转经费等没有拨付到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40,938,495.17元。其中:基本支出2,427,051.20元,占总支出的5.93%;项目支出38,511,443.97元,占总支出的94.0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84,737.45元,下降0.4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8,646,181.42元,下降94.09%;项目支出增加38,461,443.97元,增长76,922.89%。主要原因是优抚对象补助、退役安置补助等人员经费在会计核算系统中上年度反映在基本支出,而本年度反映在项目支出,导致了基本支出大幅度下降,而项目支出却大幅度增长。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427,051.2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297,667.20元,占基本支出的94.6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9,384.00元,占基本支出的5.3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8,511,443.9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烈士褒扬纪念设施管理维护项目经费71,890.00元,主要用于零散烈士墓的修缮、搬迁和管理维护支出

2.优抚对象、驻罗部队官兵春节、八一慰问项目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驻罗部队官兵春节和八一慰问支出;

3.自有资金项目经费1,023,344.31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无军籍人员生活补助1,012,017.31元,其他退役安置管理服务11,327.00元

4.退役安置补助项目经费4,254,002.85元,主要用于2023年接收132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2,335,725.00元军队离退休人员及遗属、无军籍人员生活补助和管理服务723,185.74元,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待安置期养老保险补缴650,717.35元,企业军转干部解困补助220,085.76元,安置在企业下岗失业退役军人生活困难补助和养老保险缴费168,824.20元,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缴纳医疗保险155,464.80元

5.抚恤补助项目经费32,251,646.81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生活补助269,09,643.00元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项目经费5,342,003.81元

6.现役军人立功受奖项目补助经费61,000.00元,主要用于235人现役军人的立功受奖补助奖励

7.优抚医疗补助项目经费769,560.00,主要用于支付1-6级伤残军人缴纳医疗保险优抚对象住院二次报销,以及资助优抚对象且属民政部门审核确认和认定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员交纳医疗保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9,915,150.86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50%。与上年相比减少1,087,317.33元,下降2.65%完成年初预算的169.30%原因是县级财政困难,本年优抚医疗补助经费、退役士兵教育培训经费、保运转经费等没有拨付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8,921,038.0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7.51%完成年初预算的290.84%。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和退休人员工资、纳职工养老保险;发放优抚补助经费、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经费、军休人员补助经费、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经费、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补助经费,购买各种退役士兵保险;开展烈士褒扬纪念和拥军优属工作。其中: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2,378.80元,主要用于发放退休职工刘志荣的退休补助;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78,813.60元,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1,013,51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中的死亡抚恤补助金; 2080802抚恤-伤残抚恤2,000,00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中的伤残抚恤补助的发放;2080803抚恤-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13,455,133.00元,主要用于在乡复员、退伍军人生活补助的发放;2080805抚恤-义务兵优待5,342,003.81元,主要用于发放两年期义务兵家庭优待补助金;2080806抚恤-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600,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农村籍退役士兵老年生活补助;2080808抚恤-褒扬纪念71,890.00元,主要用于烈士纪念设施的管理维护支出;2080899抚恤-其他优抚支出9,84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其他优抚补助支出;2080901退役安置-退役士兵安置2,893,175.29元,主要用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的发放和退役士兵缴纳保险;2080902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698,917.75元,主要用于军队离退休人员补助的发放;2080903退役安置-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50,000元,主要用于军休人员的服务管理支出;2080904退役安置-退役士兵管理教育83,000.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技能技术的教育培训支出;2080905退役安置-军队转业干部安置231,412.76元,主要用于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补助和管理服务支出;2080999退役安置-其他退役安置支出343,123.00元,主要用于退役士兵缴纳社会保险和管理服务支出;2082801退役军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1,955,685.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发放和单位运转支出;2082804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拥军优属14,1000.00元,主要用于现役军人立功受奖慰问和驻罗部队官兵春节、八一慰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过大原因是年初预算没有包含上级补助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840,719.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1%完成年初预算的120.62%。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和优抚对象医疗补助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42,087.03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7,528.3元,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544.52元,主要用于职工生育保险缴费支出。2101401优抚对象医疗-优抚对象医疗补助769,560.00元,主要用于优抚对象医疗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不包含优抚医疗补助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53,39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8%完成年初预算的84.55%。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其中: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53,393.00,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按照上年度的人员及标准预算,实际本年度出现了人员变动、调标等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45.00元,下降95.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3.5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45.00元,下降9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645.00元,下降95.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6,645.00元,下降95.00%。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10,000.00元,决算为3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6,645.00元,下降95.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6,645.00元,下降95.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较上年比没有变化。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三公”经费的使用,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曲靖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业务指导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9,384.00元,比上年减少354,264.22元,下降73.25%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县关于机关厉行节约减少公务支出的有关规定,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推进厉行节约反对浪费,建设节约型机关,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降低公务活动成本。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6,000.00元,邮电费8,900.00元,差旅费1,700.00元,培训费300.00元,接待费350.00元,劳务费21,000.00元,工会经费1,800.00元,福利费3,600.00元,维修维护费34,800元,会议费300.00元,广告费200.00元,烈士褒扬纪念30,5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资产总额484,207.94元,其中,流动资产297,259.04元,固定资产186,948.9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68,083.17 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3,3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3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76301111

罗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3034535292.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