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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信访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有关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部署和落实全县信访工作任务;向县委、县政府领导报告重大的信访情况并落实领导批示意见;负责处理全县人民群众、法人和其他组织及境内外人士给县委、县政府和县领导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协调处理群众集体来县、去市、到省事宜,参与解决群体性上访案件;办理国家、省、市信访局和县委、县政府及其领导同志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直接查办重点信访案件;并向乡镇和县直部门转办、交办信访案件及其他信访事项,并协调和督促检查信访案件的处理和落实;综合信访情况,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反映群众来信来访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问题,及时反映重要社情民意,提出制定有关方针、政策的建议。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接访科、办信科、协调督办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罗平县信访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宣传党和国家的有关政策、法律、法规,为信访人提供法律、法规和政策方面的咨询服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等。对来信来访进行办理,并按时办结答复;做好县级领导大接访工作;做好信访件及重点案件排查化解工作。
1.畅通信访渠道,建立和完善民意表达机制。拓宽民意表达途径,为人民群众的诉求提供畅通、便利的渠道,及时通过各种途径向社会公布信访机构、通信地址、接待时间、投诉电话等。
2.建立信访隐患排查调处机制。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主动深入基层进行矛盾排查。及时掌握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种问题、动态、信息和苗头。做到纵横交叉排查不留死角,使矛盾得到及时解决。
3.健全信访问题协调处理机制。按照有关规定依法、依规、就地解决问题的原则,把责任单位和时间进行明确,保证问题得到圆满解决。同时对历史遗留问题和疑难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信访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2,857,477.4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57,477.44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85,869.90元,下降21.5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85,869.90元,下降21.5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减少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信访救助金等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信访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2,897,587.44元。其中:基本支出2,035,474.51元,占总支出的70.25%;项目支出862,112.93元,占总支出的29.75%;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761,644.40元,下降20.8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47,876.21元,下降39.84%;项目支出增加586,231.81元,增长212.4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了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信访救助金等。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信访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35,474.5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71,037.50元,占基本支出的91.9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437.01元,占基本支出的8.0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信访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62,112.9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信访维稳项目经费862,112.93元,主要用于驻北京、驻昆明、驻曲靖等的信访维稳工作上,确保了单位信访维稳工作的正常运转。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信访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857,477.4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62%。与上年相比减少785,869.90元,下降21.57%,完成年初预算的102.42%。主要原因是支出减少了信访维稳工作经费、信访救助金等。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281,728.9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85%,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4%。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单位运转经费、信访救助金及信访维稳工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增加信访救助金指标。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04,42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15%,完成年初预算的71.03%。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工资、退休人员统筹外部分退休补助支出、单位职工养老保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没有全年支付。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350.2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9%,完成年初预算的95.62%。主要用于行政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生育险和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指标大于全年支付费用。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2,96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0%,完成年初预算的90.92%。主要用于单位在职人员公积金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未全年支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1,418.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950.89元,下降79.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6,220.52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54.48%,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5,19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45.52%,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9,227.89元,下降8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723.00元,下降72.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723.00元,下降72.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1,418.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42,950.89元,下降79.00%。主要原因是为了响应上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减少开支,减少接待费、差旅费、公务运行维护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50,000.00元,决算为6,220.5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4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5,19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为了响应上级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号召,减少开支,减少接待费、差旅费、公务运行维护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9,227.89元,下降82.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723.00元,下降72.53%,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19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723.00元,下降72.53%;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减少了。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信访维稳工作、下乡、省市开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市级、乡镇信访协调办案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10批次,人次58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信访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4,327.01元,比上年减少107,760.61元,下降46.43%,主要原因是公用经费支出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水费3,000.00元、邮电费11,400.00元、差旅费8,650.00元、公务接待费5,198.00元、工会费11,270.49元、福利费4,788.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220.52元、其他交通费72,0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信访局资产总额231,407.94元,其中,流动资产160,284.69元,固定资产71,123.25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5,259.24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413.44万元;流动资产减少43,845.8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080.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6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220.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8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78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
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43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