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301000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承担规范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秩序职责。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2.承担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住房制度改革、城镇住房建设及保障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职责。
3.承担监督管理建筑业市场、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职责。
4.承担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建筑工程和市政设施抗震设防的监督管理职能;监督管理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职责,承担推进建筑节能和城镇减排工作。
5.承担城市建设的职责。
6.承担规范村镇建设的职责。
7.完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局办公室、建筑市场管理科、村镇建设科、人防工程建设和指挥通信科、房地产管理科、法制监察科、人事科、建设科、财务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纳入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91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9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2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85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85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7人(离休0人,退休3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党建引领,全面提升干部队伍建设。
2.真抓实干,经济指标得到新突破。
3突出重点,力促城市建设创新突破(1)加强城市路网建设,进一步解民愁;(2)加强城市雨污管网建设和内涝治理,进一步解民难;(3)强力推进城市更新“加速跑”,进一步解民困。一是租赁住房保障建设;二是棚户区改造;三是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四是全面开展城市危旧房摸底调查;五是征迁工作。(4)房地产项目健康稳步发展,进一步解民忧。
4.常态推进,行业监管更有力(1)建筑市场安全管理;(2)工程质量监管;(3)燃气安全监管;(4)建筑市场管理。
5.精准发力,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1)精准发力,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2)精准发力,提升城市精细管理水平;(3)绿化管护;(4)绿化管护。
6.集中攻坚,推进品牌创建进度(1)继续推进“美丽县城”建设。(2)全力冲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
7.精准发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隐患。一是全力做好信访维稳和积案化解。二是持续开展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三是持续开展命案防范治理工作。
8.筑牢防线,着眼农村住房助力乡村振兴:一是超额完成农村危房(农房抗震)改造任务。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三是持续推进农房功能提升示范点2个;四是集镇污水处理,11个乡镇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已实现全覆盖;五是“三名一文一传”工作,获批国家级传统村落1个,省级历史文化名镇1个,全面消除了罗平县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空白;六是自建房排查整治;七是政府救助平台申报115户,办理率100%,未出现逾期情况。
9.其他工作:一是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二是人事工作;三是档案工作;四是工青妇工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179,829,149.7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79,829,149.7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9,740,593.49元,下降37.9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8,390,593.49元,下降32.95%;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减少21,350,000.00元,下降100.00%,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红十字会转入市政基础设施建设补助。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179,829,149.79元。其中:基本支出17,512,328.45元,占总支出的9.74%;项目支出162,316,821.34元,占总支出的90.2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10,041,978.87元,下降37.9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078,324.57元,下降5.8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项目支出减少108,963,654.30元,下降40.1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专项债券资金预算;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7,512,328.4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6,778,323.22元,占基本支出的95.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734,005.23元,占基本支出的4.19%。与上年相比基本支出减少1,078,324.57元,下降5.80%,主要原因是今年未支付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2,316,821.34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项债券化解定向融资本金支出53,749,905.11元,主要用于支付历年下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
2.增发2023年国债城市排涝能力提升补助资金支出52,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历年下欠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工程款。
3.2024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借款还本付息专项资金支出12,955725.22元,主要用于支付银行贷款本金及利息。
4.金花玉湖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基础设施费专项资金支出22,281,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金花玉湖旅游文化开发有限公司金花玉湖文旅小镇基础设施建设款。
5.保障性安居工程中央基建投资老旧小区改造专项资金支出7,396,415.00元,主要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
6.城市路灯亮化工程用电电费专项经费支出5,217,360.33元,主要用于市政基础设施照明电费。
7.美丽县城PPP路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5,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美丽县城改造项目经费。
8.农村危房改造资金专项经费支出2,919,76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农村危房改造工程款。
9.城市绿化管养经费支出796,655.68元,主要用于城市绿化苗木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3,798,244.6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7.72%。与上年相比减少40,266,652.60元,下降27.95%,完成年初预算的161.77%。主要原因是本年减少专项债券资金预算。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5.教育(类)支出1,00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6%,完成年初预算的%,其中2059999-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美丽县城PPP路网项目专项经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662,335.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56%,完成年初预算的84.21%,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在职人员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死亡抚恤。其中;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75,813.60元,主要用于支付行政退休人员工资;208050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612,265.00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工资;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81,234.2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0805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34,996.44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职业年金;2080801抚恤-死亡抚恤支出358,026.00元,主要用于缴纳死亡职工家属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8,407.4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7%,完成年初预算的96.7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费,其中;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8,648.95元,主要用于缴纳行政人员医疗保险费,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20,657.98元,主要用于缴纳事业人员医疗保险费,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9,100.47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生育保险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88,469,07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5.23%,完成年初预算的148.67%,主要用于支付在职人员工资,聘用人员工资,借款贷款本金利息,基础设施建设及维护,其中:2120101城乡社区支出-城乡社区管理事务-行政运行支出13,499,330.77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2,765,325.54元、商品和服务支出734,005.23元;2120303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支出23,709,741.23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2120399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51,260,000.00元,主要用于资本性支出51,260,000.00元。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278,43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7%,完成年初预算的1032.77%,主要用于全县街道、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职工住房公积金、县城老旧小区改造。2210105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919,760.00元;主要用于县街道、乡镇农村危房改造补助;2210107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396,415.00元;主要用于公共租赁住房补助;2210108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老旧小区改造4,000,000.00元;主要用于县城老旧小区改造;2210110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出3,000,000.00元;主要用于债务还本利息支出;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住房公积金支出962,255.00元;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决算为183,721.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69.45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下欠公车修理费,导致“三公”经费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决算为182,546.45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9.36%,完成年初预算的7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175.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64%,完成年初预算的1.3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2,626.45元,增长21.76%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下欠公车修理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157.00元,下降91.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接待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较上年减少13,157.00元,下降91.8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83,721.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2.4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9,469.45元,增长11.85%,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下欠公车修理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60,000.00元,决算为182,546.45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2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17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下欠公车修理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626.45元,增长21.76%,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下欠公车修理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157.00元,下降91.80%,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不必要接待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17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支付上年下欠公车修理费。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0辆。主要用于出差、开会、下乡及检查行业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省、市、县各项工作检查组,周边住建系统单位到我县考察、学习等(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34,005.23元,比上年减少87,736.98元,下降10.68%,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报销单据未核销,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16.03万元、手续费0.11万元、水费0.46万元、电费3.61万元、邮电费4.89万元、差旅费6.79万元、维修(护)费2.84万元、租赁费0.46万元、培训费1.36万元、公务接待费1.43万元、劳务费3.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9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5.5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产总额710,395,857.87元,其中,流动资产323,570,572.22元,固定资产13,528,292.4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44,469,851.06元,无形资产16,498,507.66元(净值),其他资产212,851,376.7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3,173,179.4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2,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150,679.4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73,040,683.85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61,755.2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