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601000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落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规划、政策规定,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职业中介机构进行指导、管理、监督。具体职责如下:
1.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政策规定,并组织监督检查。负责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管理的审核、申报工作。
2.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有关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具体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做好军队转业干部教育培训、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3.负责全县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统筹建立覆盖全县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政策、标准和续转办法。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提出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4.贯彻执行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拟订全县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工资福利科、职业能力建设科、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就业促进与失业保险科、财务科、稽核科、综合科、养老保险科、劳动关系科、调解仲裁科、社会保险基金监督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8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35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9人(离休0人,退休49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6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坚持就业优先,助力群众增收持续发力
1.新增就业人员持续上升。2024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920人,完成年度目标的104.29%;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再就业479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44人;县内就业8.06万人,比去年同期增加1.44万人。
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效显著。全县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累计19.12万人,其中:省外转移就业8.71万人,脱贫劳动力和三类监测对象累计转移就业1.9259万人,工资性收入持续稳定增长。2024年全县交通补助共申报10759人973.8万元,全部兑付完成。
3.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不断加强。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脱贫劳动力725人,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困难人员127人。认定帮扶车间5个,吸纳劳动力559人,其中脱贫劳动力33人。组织129人参加就业见习。发放创业贷款532户11,412.00万元,带动就业人数1331人,协助重点人员就业392人。积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行业特点和技能特征的劳务品牌,申报省级创业村落“云上花乡”带动40户农户开办民宿、便利店、餐馆等。省级劳务品牌“罗平老姜农”,带动10万余人就地就近就业。2024年申报的2个劳务品牌,“罗平玉中人”“罗平榨油匠”带动13万余人就业。
4.职业技能培训有效开展。大力实施“技能罗平”行动,成立全县职业技能培训统筹工作专班,统筹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6887人次,完成年度目标110.2%。企业职工职业技能提升培训2004人次,完成年度目标的111.3%。培训农村劳动力等重点群体13409人次,完成年度目标的121.9%。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3000余万元的公共实训基地项目通过省级论证,有望于2025年开工建设。
5.就业公共服务持续优化。举办各类招聘会20场,直播带岗4场次,发布用工岗位28期1.78万余个。利用闲置国有资产引进首邦(罗平)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建成市级零工市场,搭建线上线下就业服务平台。建立完善劳动力信息更新机制,普查更新农村劳动力信息36.64万人。制定《乡村信息员管理制度(试行)》,开发并完成95名乡村信息员聘用,为打通就业服务最后一米配齐基层人员力量。
(二)坚持民生为大,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健全
1.社会保险扩面提质增效。2024年,全县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5.7322万人(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0122万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30.72万人),工伤保险4.424万人,同比增长3.7%;失业保险2.0068万人,同比增长7.4%;完成扩面任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缴率90.11%,200元档次缴费人数占比80.38%;500元档次及以上实际缴费人数占比9.32%,三项指标均实现了质的突破。
2.制度改革取得突破性进展。2024年,制定《罗平县推进集体经济补助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罗雄街道红星居委会二组完成参保缴费44人,完成补助兑现8800元;完成个人资助缴费46人,缴费金额41.4万元。完成全县特殊困难群体14900人代缴工作,代缴保费186.02万元。全力推进全县被征地农民6845个符合参保人员参保工作。扎实做好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实施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改革。
3.社保待遇按时足额发放。发放企业职工基本养老金21970.07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金28001.53万元、工伤保险待遇1980.81万元、失业保险金821.86万元。2024年对9975名符合条件的退休人员进行待遇调整,机关事业单位人均增资146.1元,企业职工人均增资105.35元;对符合条件的83名工伤职工进行待遇调整,人均增资62.8元。按月对符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人员做好核实发放工作,发放养老金待遇16033.98余万元,社会化发放率100%。按规定及时调整和兑现待遇,及时调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支付163.9万元。
4.基金监管不断加强。开展套取骗取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坚持“有疑必查、查必彻底”原则,紧盯业务风险点和关键环节,对2024年以来社保基金管理各经办环节开展排查,对各级反馈的疑点数据及自查发现问题进行重点核查,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2条。
5.经办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深入推进社保服务信息化建设,完善社保业务信息系统功能,实现了社保业务的网上办理、掌上办理。截至目前,参保业务网上办理率达到85%以上。推进社会保障卡居民服务“一件事”。完成申领电子社保卡32.75万张,使用社保卡待遇发放率100%。创新“社邮合作”模式,打造15分钟社保服务圈。
(三)坚持服务大局,人事管理更加规范
1.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深化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42人取得正高级职称,688人取得副高级职称,181人取得中级职称,67人取得初级职称;抓好专业技术人才推荐选拔,选拔推荐5人申报享受曲靖市政府特殊津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1人申报享受曲靖市政府特殊津贴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组织推荐了1家单位申报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完成11个云南省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年度考核工作;上报乡镇基层专业技术人员需求岗位人数34人;完成全县41人的大中专毕业生起点职务任职资格认定工作;完成全县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初聘培训239人。
2.技能人才工作取得新进展。加强“企业新型学徒制”服务监管工作,培养适应企业发展新需求的后备技能人才。完成“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305人验收工作,切实做好2024年罗平县功成煤业有限公司、罗平县生命圆满有限公司、罗平县明达实业有限公司239人培训工作。划拨2024年新型学徒制培训补贴资金194万元。截至2024年底,全县高技能人才2872名。
3.人事管理服务不断优化。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2024年事业单位招录(聘)用共239人。规范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零星调配工作3次,完成调配99人,正在办理12人;完成事业人员零星调出县外34人,公开选调调入2人,办理辞职备案13人。完善教体系统内城区学校考试选调教师138人、“县管校聘”及教师交流96人、违反师德师风等相关规定调离原工作单位12人,落实巡视整改安置教师55人。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转隶手续583人。及时办理完成各类人员工资审批和545人离退休等工作,完成9527人的工资调标和9113人的正常晋升薪级,制定《2024年全县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档案整理审核工作实施方案》,不断提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质量。
(四)坚持以人为本,劳动关系更加和谐
1.劳动用工更加规范。对24家涉及企业负责人、待业人员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700余人开展政策宣讲。今年新开通注册网厅企业95家,签订劳动合同6444人,全县各类用人单位网上劳动用工备案818家,劳动合同用工备案30147份,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8%。深入开展劳动关系领域矛盾纠纷排查,全年共排查企业和各类用人单位45家,涉及用工人数3246人,发现风险隐患线索31条,反馈整改意见39条,建立排查台账,已按清单全部化解。
2.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扎实推进。通过培训、实践办案、案卷评查等方式,不断提升专兼职仲裁员的总体素质和服务水平,积极探索实践建立农民工工资争议“速立、速调、速裁”工作机制,开辟农民工维权“绿色通道”,优化办案程序,不断提升调解仲裁服务效能。截至目前,受理线上线下劳动争议案件214件,涉及劳动者244人,已结案209件,结案金额1197.7908万元,按时限结案率100%,其中调解结案179件,调解率85.65%。
3.欠薪治理不断强化。2024年,办理劳动者举报投诉1191件,为3250名劳动者讨薪2368万元,均实现动态清零,结案率100%,开展政府和国企项目“两拖欠”专项整治,排查发现6个政府和项目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人数349人,涉及金额778.6475万元,全部清偿完毕。开展工程建设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专项整治“安薪行动”,共排查在建工程建设项目40个,发现7个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涉及人数360人,涉及金额787.89万元,已全部清偿完毕。开展矿山企业劳务派遣用工违法问题集中排查,未发现违法行为。
4.妥善办理工伤案件和信访案件。受理工伤案件181件,工伤案件限时办结率为100%;行政复议案件维持1件,行政案件庭内调解撤诉1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其中:胜诉2件,败诉1件,诉讼中1件)。积极做好信访维稳工作,共接待群众来访128批次,收到来信28件,其中领导包案1件(已化解销号),12345市长热线接件198件,办结率100%。
(五)坚持党建引领,统筹做好人社各项重点工作
1.高质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坚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重大政治任务,5个党支部,87名党员全部参与到学习中,实现了100%全覆盖;开展集中学习4次,专题辅导读书班2次,警示教育暨正风肃纪大会4次;专题纪律党课8次;理论学习中心组9次。坚持党纪学习教育与重点工作相结合,深入整治违规公务接待、酒驾醉驾等问题,推进党纪学习教育常态长效,切实把学习教育成果转化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2.着力作风效能建设。落实班子成员值周制度,抓好纪律作风督查,召开干部职工会动员部署作风建设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对全体干部职工查找的问题清单已全部督促整改。结合年度重点工作,制定申报19项大比拼担当履职目标,树立标兵、标杆,明确追赶目标,形成良好的比学赶超氛围。
3.扎实抓好专项整治。制定《2024年深入开展人社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任务分解方案》,紧盯人社系统集中整治8个方面重点任务,先后召开党组会议7次听取工作汇报,定期开展情况进行督导,发现问题68个,已全部督促整改完成。
4.坚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认真贯彻党中央部署要求,全面落实《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若干规定》,加强对网络新媒体等平台管理,解散僵尸微信群和QQ群7个。减少发文数量,与去年同期相比,下发文件减少了20%。减少会议数量,坚持每月一次党组会制度,把相关会议本着几会合一的形式召开,控制会议规模,召开会议数量减少了60%。减少督查检查考核,取消2024年人社指标任务的督查检查。
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全面深化改革、建议提案办理、法治建设、政务公开、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平安建设等工作统筹推进,干部激励的正向效应不断显现,干事创业的精气神有效提振。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0,427,208.3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7,537,433.93元,占总收入的94.27%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889,774.43元,占总收入的5.73%。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746,552.59元,增长1.5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307,256.84元,下降2.6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2,053,809.43元,增长245.68%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到失业保险支持技能提升行动资金1,937,352.48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0,511,192.52元。其中:基本支出47,247,633.93元,占总支出的93.54%;项目支出3,263,558.59元,占总支出的6.46%;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增加;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6,129.18元,增长0.91%。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26,629.41元,下降2.3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部分人员经费及运转经费拨付不到位;项目支出增加1,582,758.59元,增长94.1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2024年中央就业补助资金7,271,900.22元,2021年第二批中央就业补助资金5,731,438.00元,2024年度上海对口帮扶资金2,600,000.00元;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增加;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7,247,633.9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6,431,668.37元,占基本支出的98.2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15,965.56元,占基本支出的1.73%。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63,558.59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人社局办公专项经费2,504,958.59元,主要用于保障局机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局、社会保险中心、就业中心等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
2.2023年金融协办员补助经费388,800.00元,主要用于乡镇(街道)养老保险收缴协办员生活补助。
3.2024年国有企业改革用于支付水草湾煤矿自谋职业人员2024年退养生活补助经费289,800.00元,主要用于水草湾煤矿自谋职业人员2024年退养生活补助。
4.罗平县2022年市级补贴,第七批省级专家站市级补助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专家生活补助。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247,633.93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3.54%。与上年相比减少1,381,056.84元,下降2.84%,完成年初预算的184.6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资金紧张,部分人员经费及运转经费拨付不到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511,21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93%,完成年初预算的159.07%。主要用于职工工资发放、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生活补助支出以及开展其他就业补助项目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以及人员滚动更新,年内追加了就业创业服务补助专项资金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0,513.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81%,完成年初预算的122.91%。主要用于开支单位职工医疗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公务员医疗互助缴费和工伤保险缴费等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缴费基数调整以及人员滚动更新,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10,583,446.2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0%,完成年初预算的633.59%。主要用于农业发展补助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内追加了外出务工人员交通补贴项目的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82,46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7%,完成年初预算的87.84%。主要用于职工住房保障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有调出及退休人员。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34,47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94.49元,下降44.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三公”经费无法及时拨付形成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3,823.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9.09%,完成年初预算的3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0,6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0.91%,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6,176.49元,下降6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082.00元,增长313.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8,082.00元,增长313.99%;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4,479.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8.73%,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8,094.49元,下降44.90%。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三公”经费无法及时拨付形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年初无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23,823.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9.7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0元,决算为10,6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6%。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三公”经费无法及时拨付形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36,176.49元,下降60.2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8,082.00元,313.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6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三公”经费无法及时拨付形成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XX(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检查、督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15,965.56元,比上年减少2,099,213.88元,下降72.0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财政困难,部分机关运行经费无法及时拨付形成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委托业务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4,038,557.61元,其中,流动资产2,086,187.2元,固定资产34,270,343.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1,396,343.23元,无形资产6,285,683.62元(净值),其他资产171,523.16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12,506.6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7,860.1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79,323.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79,323.51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015,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015,00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