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18100601000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组织实施国家和省、市自然资源局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法律法规,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并贯彻实施。
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
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
4.是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
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
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
7.负责拟定城乡规划管理。
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
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
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全面落细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工作。
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
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
14.推动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
15.根据县委、县政府授权,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法情况进行督查。
16.完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共设置1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规和执法监督科、调查监测与测绘地理信息科、矿产资源管理与储量科、财务科、人事科、确权登记科、使用者权益与开发利用科、国土空间规划科、建设规划科、工程管理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科、用地规划科。
所属单位17个,分别是:
1.罗平县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
2.罗平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
3.罗平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4.罗平县自然资源规划服务中心
5.罗雄自然资源管理所
6.腊山自然资源管理所
7.九龙自然资源管理所
8.板桥自然资源管理所
9.马街自然资源管理所
10.富乐自然资源管理所
11.阿岗自然资源管理所
12.长底自然资源管理所
13.钟山自然资源管理所
14.旧屋基自然资源管理所
15.大水井自然资源管理所
16.鲁布革自然资源管理所
17.老厂自然资源管理所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分别是:
1.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1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2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39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49人,机关和事业工人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7人(离休0人,退休47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9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坚持规划先行,优化空间格局。加快构建我县“二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逐步建立以空间规划为核心,相关规划为支撑的规划体系,充分发挥好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作用。一是优化全域国土空间布局。《罗平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划定永久基本农田107.16万亩、生态保护红线579.27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28.03平方公里,规划成果已完成数据库入库,并取得曲靖市人民政府批复。正在按省、市要求的进度系统编制乡镇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二是完善实用性村庄规划。强化乡村规划实施全过程管理,形成从科学规划、跟踪实施、效果监督到完善提升的闭环管理。罗平县村庄规划行政村应编总数145个(其中:2021年任务数54个,2022年任务数90个,2023年任务数1个),已全部完成成果编制、审批备案、批后公告和信息系统填写工作。共提交入库成果145个,全部通过省级入库备案,占比100%。三是加强专项规划及详细规划支撑。《罗平县县域村庄布局专项规划》《罗平县中心城区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罗平县中心城区消防专项规划》等28个专项规划,县政府已批复公告实施。
2.抓牢保护主义主线,严格保护耕地。一是坚持并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二是推进卫片违法图斑整改。通过对2024年国家下发的土地卫片图斑疑似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进行排查筛查,判定涉及“非农化”图斑占耕地数,通过拆除复耕、转用及备案完善手续整改处置化解。三是深化土地开发整理。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捏恰等2个村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岗德等2个村小岗德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和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捏恰等2个村塘山子土地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于2024年8月通过市级验收,入库水田指标1024亩,产能102462公斤。5个补充耕地项目,面积500余亩,规划设计工作基本完成。
3.坚持绿色发展,强化社会治理。一是加强生态系统保护修复。通过自然修复、转型利用、工程修复等方式开展对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二是深入开展非煤矿山安全隐患排查整治。2024年共开展煤矿、非煤矿山等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检查79余次,出动巡查人员234余人次,排查煤矿13个、非煤矿山41个、未设置过矿业权的盗采点14个,有效遏制私挖滥采蔓延势头,维护矿山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加强地质灾害防治,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一是开展地质灾害汛前隐患点排查。全县共排查出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103处,涉及12个乡(镇)、街道65个村(居)委会、101个村组。其中:崩塌6处,滑坡89处,地面塌陷8处。二是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单点应急预案,进行宣传培训。按照排查出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及时拟定年度防治方案,针对每个隐患点编制单点应急预案、落实监测员和防治措施。全县共发放“明白卡”1842份,“工作明白卡”103份,编制单点应急预案103个。三是完善群测群防体系。对隐患点实时监测,发现灾情、险情前兆,及时发布预警预报信号,全县共有26个隐患点安装了地质灾害普适性监测预警设备,实现了人防+技防,提高监测预警的准确度。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98,184,682.0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104,682.08元,占总收入的99.92%;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80,000.00元,占总收入的0.08%。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109,005,707.86元,下降52.6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109,085,707.86元,下降52.65%,主要原因是项目支出减少108,320,874.33元,其中: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划拨土地成本费用减少77,346,905.81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减少6,325,164.7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减少51,546,462.00元,地质灾害防治增加22,817,600.00元;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增加80,000.00元,上年无此项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增新能源项目建设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98,236,575.77元。其中:基本支出20,095,889.24元,占总支出的20.46%;项目支出78,140,686.53元,占总支出的79.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11,451,581.07元,下降53.1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30,706.74元,下降13.48%,主要原因是机关人员经费支出比上年减少1,746,280.11元、日常公用经费减少828,011.13元;项目支出减少108,320,874.33元,下降58.09%,主要原因是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划拨土地成本费用减少77,346,905.81元,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减少6,325,164.7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减少51,546,462.00元,地质灾害防治增加22,817,600.00元;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0,095,889.2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8,671,544.13元,占基本支出的92.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24,345.11元,占基本支出的7.0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自然资源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8,140,686.5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土地收购储备交易中心划拨土地成本费用41,386,856.65元,主要用于支付征地农户的土地和拆迁补偿。
2.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支出554,835.30元,主要用于村庄规划编制、城市边界划定、县城规划控制线测绘项目经费。
3.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支出2,000,000.00元,主要用于占补平衡(土地增减挂钩)成本性支出。
4.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131,893.69元,主要用于土地整理项目业主管理。
5.地质灾害防治项目300,000.00元,主要用于对我县103个地质灾害隐患点进行巡查、排查,对地质灾害监测员开展培训宣传,开展应急演练。确保2024年地质灾害不出现人员伤亡情况。
6.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补助210,000.00元,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体系建设工作。
7.2023年罗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24,210,000元,主要用于通过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避险搬迁等工作,减少或消除因自然因素诱发的地质灾害隐患威胁、有效保护受地质灾害威胁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8.其他政府性基金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9,316,039.89元,主要用于化解定向融资资本。
9.行政运行支出31,061.00元,主要用于历史遗留建筑问题处置试点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401,785.5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48.25%。与上年相比减少41,054,841.94元,下降46.41%,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2%。主要原因年初预算时未对全部项目进行预算故完成比例超过年初预算;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中自然资源规划及管理减少6,325,164.70元,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减少51,546,462.00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425,067.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23%,完成年初预算的90.52%。主要用于本年度干部职工离退休费、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及死亡抚恤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变动,原罗平地质公园管理局14人并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职工数量减少,故养老保险、职业年金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510,782.3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完成年初预算的97.07%。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及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府机构变动,原罗平地质公园管理局14人并入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职工数量减少,故医疗保险支出减少。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7,248,221.0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39%,完成年初预算的71.78%。主要用于单位行政、事业人员工资,聘用人员、遗属人员补助、地质灾害监测员工资,办公经费、驻村工作人员的补助;村庄规划编制、城市边界划定、县城规划控制线测绘项目经费;占补平衡(土地增减挂钩)成本性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政府购买服务中村庄规划项目、罗平县2023年自然资源常规监测工作项目、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项目未进行经费支出、行政运行中办公经费减少列支。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378,71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91%,完成年初预算的105.28%。主要用于2023年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职工调入、退休变动情况。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4,839,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2.40%,完成年初预算的4,293.69%。主要用于地质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搬迁避让补助、2023年罗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年初未预算国债项目2023年罗平县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费,故造成决算数与预算数差异较大。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决算为1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763.15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是将汛期地质灾害监测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费用,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无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45,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6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28,905.00元,增长2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79,668.15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79,668.15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70,000.00元,支出决算为1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29%,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50,763.15元,下降25.93%。主要原因是将汛期地质灾害监测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费用,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无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00.00元,决算为145,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1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无支出,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汛期地质灾害监测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费用,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无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28,905.00元,增长24.9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9,668.15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费无支出,具体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将汛期地质灾害监测车辆纳入公务用车费用,导致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公务接待费支出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公务接待无支出。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耕地流出外业核查、土地整理项目外业核查、地质灾害防治检查工作、违法土地外业核查及向省、市汇报相关工作情况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24,345.11元,比上年减少929,520.38元,下降39.49%,主要原因是上年度集中支付了往年度驻村补助、单位厉行节约办公费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64,197.74元、电费13,948.69元、邮电费65,421.68元、差旅费50,103.00元、福利费94,954.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578,031.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自然资源局资产总额97,335,333.23元,其中,流动资产67,591,533.51元,固定资产28,163,123.5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580,676.1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罗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754,738.60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799,317.08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93.81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4438.20平方米,账面原值830,00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830,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罗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873,239.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9,83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823,409.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643,409.5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643,409.5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罗平县自然资源局2024年度绩效自评报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年末其他人员中自然资源协管员10人,人均月工资3,600.00元;遗属9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100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