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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
  • 2025-10-11 11:27

监督索引号53032403000901000

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持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推进本镇机关及辖区内村(社区)、各类组织党建工作。指导村(社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村(社区)治理,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

(2)负责编制和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经济社会发展、国土空间等各项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协调推进乡村振兴、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提升、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管理和利用,推动镇、村(社区)高质量发展。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经济发展水平,增加村(居)民收入。

(3)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和社会事务,落实教育文化、科技人才、卫生健康、食品安全、社会保障、民政优抚等方面相关政策。加强辖区内公共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各项公益事业建设,推动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健全完善镇、村(社区)两级政务服务体系。

(4)依法承担辖区内平安建设、综合治理、安全生产、消防、防灾减灾救灾、应急救援等工作,保障辖区内公民和各类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推进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加强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健全完善信访和社会矛盾化解综合机制,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依法履行法定及上级赋予的相关经济社会管理权限,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统筹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5)承担本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重大问题的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等职能。统筹协调财政财务管理、统计管理等工作。

(6)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8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综合办公室(行政)、基层党建办公室(行政)、经济发展办公室(行政)、社会事务办公室(行政、加挂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平安法制办公室(行政)、党群服务中心(事业、加挂新时代文明实践所牌子)、综合行政执法队(事业、加挂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牌子)、农业农村发展服务中心(事业)。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8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27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6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经费自理人员0

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9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9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离休0人,退休0)。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0离休0人,退休20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5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抓项目、扩投资,经济形势稳中有进

坚持把高质量发展作为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经济运行持续回升向好。

产业项目提质扩面。全年新增入库项目6个,计划总投资31,400万元,完成投资20,680万元,同比增长30%。招商引资包装项目推介3个,其中“罗平县富乐镇历史文化特色小镇建设项目”获得市级优秀奖。积极挖掘招商引资线索,与北京同仁堂集团初步达成1,000亩茯苓种植合作意向,有望弥补林下经济的产业空白,真正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2024年争取上级支持并成功实施包括民生类、基础设施建设及产业发展项目24个,项目工程保有量稳步提升。

营商环境持续优化。常态化、全覆盖开展企业走访,及时收集解决企业诉求和困难,及时将惠企政策送达企业。抓好企业开办工作,做好要素保障,全力服务好市场主体,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让各类市场主体放心投资、安心经营、舒心发展,全年新增市场主体130余户,个转企5户。

集体经济稳慎增长。紧盯村级集体经济发展的薄弱点,按照支部引领推动一批、项目扶持带动一批、特色产业促动一批、抱团发展驱动一批、盘活资源撬动一批的“五个一批”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形成了“资源共享、优势互补、以强带弱、互帮互助”的互利联结机制。全年全镇13个村(社区)集体经济收入超200.00万元。

2.强统筹、促振兴,脱贫成果有效巩固

坚持问题导向,完善工作措施,健全长效机制,扎实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监测帮扶不断强化。健全完善防返贫监测帮扶体系,全面执行一月一动态管理机制,通过群众自主申报、综合研判、实地调查、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及县级最终确定六步程序,确保监测对象识别精准高效,新识别“三类监测户”14户62人,风险稳定消除4户16人。对164户“三类”监测对象逐户逐人制定增收措施,通过产业、就业、金融、社会保障等帮扶措施,切实提升了监测对象应对风险的能力。

增收渠道不断拓宽。吃透用好上级政策,在“三保障”及饮用水安全上落实“四个不摘”要求,稳定脱贫人口生产生活状况。积极开展就业帮扶,鼓励脱贫户自主就业,精准制定“一户一策”帮扶措施,为26户脱贫户及“三类”监测对象发放小额信贷150.00万元。落实2024年度雨露计划138人48.8万元,落实外出务工奖补1074人96.85万元,落实“99公益日”款项3.49万元。为149个公益性岗位、34名生态护林员兑现工资170.24万元。

3.守底线、抓产业,提质增效步伐坚定

紧盯“三农”领域关键指标任务,固底板、延长板、补短板,推动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夯实粮食安全根基。全力抓牢粮食安全“头等大事”,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完成卫片违法图斑整改42个,持续推进2024年变更调查疑似耕地流出图斑整改工作,累计整改耕地500亩,永久基本农田400亩,有效降低全镇违法占耕比,切实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全面打击违法占耕建房,处理存量违法建筑200户,叫停抢建“两违”建筑50余处,依法依规审批建房151件,发放违法占耕建房停工通知书20份。投资201万元完成1,500亩农田整治,新建3条机耕道。

文旅产业奋起直追。2024年7月,成功入选“省级历史文化名镇”,配套制定《富乐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为今后五年历史文化名镇修缮保护项目申请实施奠定了厚实的基础,同步申报包括富乐社区5组、6组、7组3个乡村旅居村,这两次的成功申报为我镇历史文化古迹保护、乡村旅游发展、全域旅游示范打造画上浓墨重彩的一笔。

4.防污染,抓治理,镇村面貌焕然一新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加强生态文明建设,吹响美丽富乐“集结号”。

生态环境改善明显。以“河长制”“林长制”工作为抓手,全面落实巡河、巡林制度,镇村河长累计开展巡河2811次、巡林2732次,加大林草资源保护管护力度,年内未发生较大火灾事故。完成石漠化治理1000亩,人工造林256.20亩。查处毁林开垦、违法占用林地、违规野外用火等执法案件13起,缴纳罚款2.6万元,收回林地14.28亩。加强重点流域环境问题巡查,与东山镇人民政府就桃源小河治理形成联动机制,污水排放明显减少,河流水质明显转好。完善农村畜禽粪污处理体系,引导种植户科学使用农药、化肥,农业面源污染防控工作取得实效。完成各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3件,全面开展煤矸石综合整治,斥资15.00万元对杨梅山、双包凹塘等7处历史遗留煤矸石覆土2000余方,栽种苗木1200余株,与东山镇、竹园镇人民政府达成煤矸石治理的联勤调度机制。打击违法倾倒煤矸石行为2起,对2家洗选企业和运输司机共计处罚金34.50万元,有效震慑了不法风气。

人居环境整治有效。整合多方资源资金,全年累计投入财政资金30.00万元,完成14个村小组的整体提升打造任务,完成“三型”村庄建设任务数79个,完成率100%。累计清理清运各类垃圾2300余吨,拆除残垣断壁20余处,实现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由“面”到“里”的全面转变。巡查检查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系统12次,保障污水处理系统正常运行。对23家养殖规模户常态化开展检查,发现并整改环境问题6处,清理沟渠12公里。完成农村户厕改造465座,公厕13座。

集镇面貌焕然一新。持续开展集镇整治行动,加强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注重建筑风貌管控,以绿美集镇建设推进绿美乡镇建设,对集镇脏乱差现象进行重点整治和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继续实行集镇16小时巡回清扫保洁制,实行生活垃圾日产日清,清运集镇各类垃圾2,000余车,保持镇貌整洁。顺利将集镇新大街管理服务权收归政府,合理规划摆摊设点位置,投入16.00万元新建固定摊位,逐步有效解决长期困扰集镇占道经营、乱停乱放、私搭乱建等顽疾。

5.惠民生、办实事,百姓福祉更加殷实

用心用情、用力用智,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

完善基础设施建设。争取资金300.00万元,完成加油站至莲花路1号路段的沥青铺设,投资147万元完成村内道路33条48公里、乡镇道路9条67公里道路养护及辖区损毁道路维修。极大方便群众出行。配合“富罗”高速征地工作,完成征地525.14亩,完成率54.31%;投资120.00万元建成河外党群活动中心。争取投入抗旱应急资金111.00万元,实施项目10个应急供水工程。购买管网6.30千米,解决5个自然村管网老化问题。投入130.00万元完成龙潭口饮水工程建设,惠及群众5,000余人。累计投资663.00万元,完成辖区2个低压电台区治理工程建设以及3个村委会涉电隐患维修治理。

教育事业稳步推进。全镇380名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全部接受义务教育,符合条件的学生“两免一补”、营养餐等普惠政策达到全覆盖,持续加强孤儿、残疾、贫困等特殊学生的各类帮扶资助。年内共协调各类资金120.00万元,为辖区内学生送去各类教学、生活保障用品。2024年秋季学期富乐中心学校综合考核较上一学期上升2个名次。2023-2024学年富乐第一中学中考成绩较上一学年上升2个名次,位列全县22家初级中学第4名。富乐第二中学投入19.8万元新建3个篮球场,投入38万元对学校挡墙进行了加固。组织开展校园周边安全隐患排查36次,开展普法、禁毒、交通安全、反校园欺凌等宣讲20余次。通过积极争取,镇第二中心幼儿园建设获批。

社会保障兜稳兜牢。发放耕地地力补贴529.20万元、城乡低保1,306.00万元、特困供养金119.00万元、残疾人两项补贴102.00万元、高龄补助63.00万元、临时救助92.90万元,对14名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发放补助19.00万元。推进全民参保,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98.5%,脱贫户、“三类监测户”实现全覆盖。完成“两癌”筛查921人,老年人健康体检2,670人,办理一次生育补贴、养育补助165户,补助资金64.20万元。创新服务模式,聚焦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急难愁盼”问题,组建镇村志愿服务队,落实群众帮办、代办服务260余件。富乐中心卫生院达到“优质服务基层行”国家推荐标准并顺利通过省级验收,投入36.00万元完成镇级养老院升级改造。拥军优抚成效显著,发放各类优抚金219.00万元,办理优待证59份,送喜报11张,挂光荣牌21户。

乡风文明筑基铸魂。以新时代文明实践站(所)为依托,丰富和活跃基层群众文化生活,共开展形式多样的文化活动110场,配合县上“三下乡”演出7场次。结合各种节庆,开展“我们的节日”系列主题活动6场、举行各类系列活动14场。成功举办富乐镇第九届老年运动会,组织9名运动员参加全省老年运动会,并取得佳绩。争取省总工会支持,投入资金30.00万元新建图书阅览室,修缮职工之家,采购文体设施设备,丰富群众业余文化生活需求。发挥志愿服务及道德宣讲作用,大力弘扬模范精神,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以文明创建、评选表彰为契机,深入开展“最美人物”“文明市民”“最美家庭”评选活动,推动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常态化。

6.防风险、保稳定,社会大局和谐有序

始终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全面提升安全发展水平,坚决守牢安全稳定底线。

社会大局和谐稳定。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实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联动机制,注重发挥“网格员”作用,排查调处矛盾纠纷267件,调解成功率达96%。聚焦信访问题源头治理,化解信访案件48件,对700余名重点人员持续开展走访,发现问题及时介入调解和上报。坚持“一支队伍管执法”,办理完结行政案件12起。充分发挥群防群治力量,选配网格员549名,吹哨员966人,开展网格员,吹哨员业务工作培训20余次,开展14次末端防处演练,有效提升基层善治善处的工作能力。严打各类违法犯罪,持续整治农村赌博、电信网络诈骗等各类影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突出违法犯罪行为,统筹推进基层社会治理,防范各类风险,全年刑事立案同比下降24%,治安案件同比下降29.45%。坚决维护国家安全,筑牢意识形态安全屏障,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由“创建型”向“示范型”转变。

防风化债积极稳妥。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加强与上级部门的沟通协调,共争取到位200.00余万元各类自有资金。严格控制财政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原则,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三公”经费支出同比下降36%。集中财力保障民生领域和重点项目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和监管,严格评估项目的可行性和偿债能力,对没有明确资金来源的项目一律不予批准建设,所有工程项目一律按批复同意和班子会议集体讨论决定的规模标准实施,坚决杜绝虚报、高报资金额度以及盲目无序铺摊子等陋习。

安全生产有效保障。紧盯道路交通、消防、建筑、防汛、学校、地质灾害、食品安全、工矿企业“八大领域”,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70余次,下发整改通知书50余份,摸排整治安全隐患105条,组织各村(社区)开展防汛、消防、地震等应急演练113次,发放冬春救助资金27.60万元,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争取资金1,093.00万元,在红岩沙路地灾点实施综合治理工程。争取资金32万元配套完善各类应急物资。围绕“人、车、路、宣”,不断强化道路交通管理,年内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4,335起,1个一级劝导站、12个三级劝导站检查劝导车辆6,800余辆次。

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发挥村民自治作用,完善村规民约,持续治理高价彩礼、大操大办等突出问题。开展各类志愿服务活动60余次,引导群众向榜样学习,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乡风。持续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群防群治队伍建设、普法强基补短板专项行动和各类平安创建活动,举办基层干部法律知识培训12场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接受咨询300余人次,对矛盾纠纷双方当事人、对外出务工人员、镇村中小学师生及青少年等群体点对点普法宣传。整合服务资源,完成镇级和13个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改造,规范挂牌和证明事项,群众办事更快捷,满意度更高。

7.优服务、强作为,政府效能充分发挥

始终把提高行政效能作为加快发展的第一保障,深度落实改革任务,政府公信力显著提升。

旗帜鲜明讲政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扎实推进党的建设,把党的领导贯穿政府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依法行政重规范。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自觉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履行职责,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不断提高政府公信力。依法接受人大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公众各方面监督,认真听取人大代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高质量办理镇人大代表意见建议8件,办结“12345”热线及网络留言277条,办结率100%,满意度98.4%。全力提升政务公开质效,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条。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会议5次,接收纪检监察检举控告27件,处置问题线索26条,立案审查14件14人,党内警告处分13人,政务警告处分1人,制发监察建议书2份,典型案例通报1份,以问责倒逼风气好转、工作推进。着力打造一支“忠专实”“勤正廉”的干部队伍,通过招录充实基层干部队伍14人,开展各类干部培训10场共计200人次,镇村干部集体学习典型案例6次、观看警示教育片3次,干部队伍建设取得了新成效。

全镇共青团、妇联、残联、关工委、科协等工作实现新进步,征兵、双拥、退役军人事务等工作得到新加强,五经普、工会、统计、档案等工作取得新进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收入合计26,674,274.94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087,476.27元,占总收入的94.05%;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1,586,798.67元,占总收入的5.95%。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82,178.29元,下降20.27%,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财政拨款收入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13,529.96元,下降22.8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收入的减少;其他收入增加631,351.67元,增长66.08%,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支出合计27,235,068.71元。其中:基本支出16,738,090.16元,占总支出的61.46%;项目支出10,496,978.55元,占总支出的38.54%;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6,202,370.17元,下降18.55%。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6,871.07元,下降0.69%,主要是人员变动导致工资与福利支出与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减少6,085,499.10元,下降36.70%,主要2024年财政资金项目支出减少。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6,738,090.1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5,708,131.84元,占基本支出的93.8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029,958.32元,占基本支出的6.1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0496,978.55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8349,386.11元。

1.富乐镇乡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提升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0,000.00元,主要用于提升富乐镇乡镇财政所公共服务能力;

2. 2017年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项目经费320,000.00元,主要用于岩溶地区石漠化综合治理;

3.富乐居委会富乐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美丽乡村建设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富乐居委会富乐村美丽乡村;

4.富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经费600,000.00元,主要用于治理富乐农村生活污水;

5. 富乐镇新沙河村委会下石拉村道路及文体设施建设项目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新沙河村委会下石拉村道路及文体设施;

6.富乐镇2023年农村公路日常养护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92,691.75元,主要用于日常养护富乐镇农村公路;

7.2024年富乐镇菜园居委会龙潭口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项目经费700,000.00元,主要用于奖补富乐镇菜园居委会龙潭口村农村公益事业;

8. 2024年富乐镇富乐社区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建设富乐镇富乐社区民族村寨旅游提升项目;

9.2024年富乐镇河外村委会毛宇产业交易场所项目经费400,000.00元,主要用于河外村委会毛宇产业交易场所项目;

10. 2024年富乐镇乐峰村委会大寨村魔芋种植基地配套设施项目经费798,763.00元,主要用于乐峰村委会大寨村魔芋种植基地配套设施建设;

11. 2024年富乐镇歹足至砂锅寨进村道路提质改造项目经费399,983.00元,主要用于提质改造歹足至砂锅寨进村道路;

12.富乐镇道路硬化项目经费210,000.00元,主要用于硬化富乐镇道路;

13.富乐镇菜园居委会大水塘至下菜园道路建设项目经费350,000.00元,主要用于菜园居委会大水塘至下菜园道路建设;

14.富乐镇一事一议工作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富乐镇一事一议工作;

15.2024年富乐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项目经费20,000.00元,主要用于富乐镇森林草原防火工作;

16.2024年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300,000.00元,主要用于衔接推进富乐镇乡村振兴;

17.富乐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富乐镇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两员”;

18.富乐镇异地搬迁工作项目经费1,627,948.36元,主要用于富乐镇异地搬迁工作;

19.2024年县区彩票公益金富乐社区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富乐社区县区彩票公益金;

20.2024年县区彩票公益金桃源村项目经费50,000.00元,主要用于桃源村县区彩票公益金;

21.2024年市级彩票公益金河外小岩脚村项目经费100,000.00元,主要用于河外小岩脚村市级彩票公益金;

22.富乐镇自有资金2023年专项经费945,355.15元,主要用于富乐镇自有资金专项支出;

23.富乐镇一队一站建设达标验收奖补经费80,000.00元,主要用于奖补富乐镇一队一站建设达标验收;

24. 2024年富乐镇对自有资金支付过渡账户结存资金193,343.41元,主要用于对自有资金支付过渡;

25.结转2023年罗平县红十字会定向捐赠用于乡村振兴建设资金项目经费564,000.00元,主要用于富乐镇乡村振兴建设;

26. 富乐镇河外村、红岩、综合执法队人居环境整治与设备购买项目经费30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富乐镇河外村、红岩、综合执法队人居环境整治与设备;

27.2023年“99公益日”珠江源助学项目经费34,893.88元,主要用于“99公益日”助学;

28.富乐镇历史遗留问题废弃煤矸石处置工作劳务费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富乐镇历史遗留问题废弃煤矸石处置工作劳务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837,476.2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20%。与上年相比减少7163529.96元,下降22.39%,完成年初预算的119.18%。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6,782,178.29元,下降20.27%,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的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7,413,529.96元,下降22.81%,主要原因是财政拨款项目收入的减少,项目资金也减少;其他收入增加631,351.67元,增长66.08%,主要原因是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的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025,208.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21%,完成年初预算的70.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367,936.99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27,271.53元,项目支出23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没有及时划拨运转经费造成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人员的变动造成人员经费减少。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和传媒(类)支出608,981.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5%,完成年初预算的94.95%。主要用于文化站与广播站工资与福利支出574,458.00元,商品与服务支出34,523.1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没有及时划拨运转经费造成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人员的变动造成人员经费减少。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202,910.8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7%,完成年初预算的69.89%。主要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工资与福利支出2,180,210.82元,商品与服务支出22,70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没有及时划拨单位部分养老保险,人员的变动造成人员经费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39,170.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7%,完成年初预算的108.07%。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支出339,170.13,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医疗保险调整,人员变化造成医疗保险费增加。

10.节能环保(类)支出92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0%,年初无此项预算。主要用于节能环保(类)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非经常性项目年初没有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411858.1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6%,完成年初预算的95.91%。主要用于城乡社区工资与福利支出393,332.00元,商品与服务支出18,526.13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没有及时划拨运转经费造成商品与服务支出减少,人员的变动造成人员经费减少。

12.农林水(类)支出14,442,662.7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8.15%,完成年初预算的163.56%。主要用于农业农村、林业、水务的基本工资与福利支出7,184,394.90元,商品与服务支出501,573.53元,项目支出6756,694.36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资金没有做单独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500,622.7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2%,完成年初预算的146.13%,工资与福利支出282,567.00元;商品与服务支出25,364.00元;项目支出192,691.75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项目资金没有做单独的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30,22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4%,完成年初预算的94.53%。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支出830,222.00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555,84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完成年初预算的97.48%。主要用于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人员工资555,840.00元;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初灾害资金没有做单独的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决算为94,964.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565.47元,下降22.5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94,964.53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035.47元,下降2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53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530.00元,下降100.00%;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00,000.00元,支出决算为94,964.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7.48%,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7,565.47元,下降22.50%。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0,000.00元,决算为94,964.53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9.14%;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部门厉行节约减少“三公”经费的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比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25,035.47元,下降20.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530.00元,下降10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减少“三公”经费划拨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开展乡村振兴工作、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中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67,271.53比上年减少380,197.36,下降44.86%主要原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及商品与服务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资产总额323,572,537.68元,其中,流动资产5,767,421.00元,固定资产1,997,548.37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681,943.91元(净值),其他资产313,125,624.4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232,537.68,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22,997.00。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处置车辆1辆,账面原值145,800.00;报废报损资产26项,账面原值3,233,300.00,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4,162.4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64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52,517.4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64,162.4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64,162.4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03000901111

罗平县富乐镇人民政府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样20251014034144335.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