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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 2025-10-11 15:40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1000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工作方针政策及市委决策部署,研究有关政策措施并督促落实,统筹协调民族事务和宗教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依法管理民族事务和宗教事务,全面促进民族事务发展。

2.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有关职责,促进党和国家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贯彻落实;接待各民族群众来信来访,做好各民族和宗教界代表人士的生活、学习等工作。

3.参与拟订少数民族干部、人才和宗教工作三支队伍建设规划,协助有关部门做好三支队伍的培养教育和推荐使用工作。

4.开展民族宗教理论政策和民族宗教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有关民族宗教工作的政策建议。

5.监测和分析民族宗教关系,研究提出协调民族关系、宗教关系的工作建议,协调处理涉及民族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突发性、群体性矛盾纠纷,维护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社会稳定,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6.拟订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监督检查规划实施情况;研究分析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问题并提出特殊政策建议,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促进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

7.组织宣传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基本知识,协调、指导民族传统节日、宗教节日活动;组织协调民族工作领域有关对外交流与合作,参与涉及民族宗教事务的对外宣传工作;研究提出各民族地区文化、教育、卫生、体育、广播影视、新闻出版事业发展的特殊政策和建议。

8.完成市民宗委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政策法规科、民族宗教科、经济发展和文化教育科、宗教事务服务中心。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即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2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2人(离休0人,退休12人)。年末遗属4人。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

2024年围绕“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的总目标,突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一主题,以深化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统领,把争创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工作与全县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进一步压实各级各部门工作责任,做好保障服务工作,组织全县各级各部门进一步提炼创建主题,进一步突出工作特色,完成各项创建指标,努力争取创建成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

2.继续做好民族工作

2024年争取了中央、省市民族发展资金,实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项目建设及其他民生项目,增进民族团结和乡村振兴双融合、双促进,不断夯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物质基础。以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建设为抓手,做好各民族和民族地区乡村振兴工作。落实县委、县政府要求,发挥好乡村振兴工作队员作用,继续做好联系点的乡村振兴工作。推动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发展。坚持以民族优秀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程为抓手,把繁荣民族优秀文化工作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积极推动民族文化繁荣发展,构建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工作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完善宗教工作体制机制,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435,491.8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5,491.85,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946,599.41元,增长118.3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946,599.41元,增长118.39%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主要原因本年度民族文化项目、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增加,导致财政拨入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435,491.85其中:基本支出2,723,380.85元,占总支出的50.10%;项目支出2,712,111.00元,占总支出的49.90%;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946,599.41元,增长118.39%。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84,488.41元,增长16.44%,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调入人员2人,人员工资、公积金及各项保险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导致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2,562,111.00元,增长1708.07%,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民族文化项目、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增加,导致项目支出增加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23,380.85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543,619.95元,占基本支出的93.4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79,760.90元,占基本支出的6.6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712,111.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宗教工作专项经费1,365,711.00元,主要用于宗教场所管理、宗教事务治理等支出。

2.民族文化项目经费346,400.00元,主要用于“跳歹”文化项目及“八音坐唱”文化项目。

3.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项目经费1,000,000.00元,主要用于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建设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435,491.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81.60%。与上年相比增加1,946,599.41元,增长78.21%,完成年初预算的158.05%。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新调入人员2人,人员工资、公积金及各项保险增加,人员经费增加、公用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004,928.9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75%,完成年初预算的147.75%。主要用于2024年单位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及保障本单位运转经费、宗教工作专项经费;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增加了宗教工作专项经费,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64,874.6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99%,完成年初预算的115.18%。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以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职工死亡抚恤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社保基数调整,同时新增职工死亡抚恤,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

9.卫生健康(类)支出64,351.86,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45%,完成年初预算的115.57%。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医保基数调整,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526,40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87%主要用于“跳歹”文化项目“八音坐唱”文化项目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文化项目,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74,936.4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4%,完成年初预算的125.25%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支出;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人员及公积金基数调整,年内追加了相应预算。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元,决算为30,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核销,本年度进行了核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30,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导致公务接待费未报销,未形成支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核销,本年度进行了核销,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0,支出决算为30,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75.00%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核销,本年度进行了核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导致“三公”经费支出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决算为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30,000.00,决算为30,0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10,000.00,决算为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务接待费未报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30,000.00元,增长100.00%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未核销,本年度进行了核销,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张,部分公务接待费未报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民族工作及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本单位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9,760.90元,比上年增加8,919.90元,增长5.22%,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财政资金紧张,部分机关运行经费没有资金拨付,到本年才报账形成支出,同时,本年度新调入人员2人,公用经费增加,导致机关运行经费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具体支出为办公费5,919.42元7,584.50元电费3,690.98元、差旅费3,766.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3,80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0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资产总额547,895.15元,其中,流动资产161,130.53元,固定资产386,764.6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219,904.8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535.38元,流动资产减少214,369.47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0,0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79.92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79.92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附表15。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8030801111

罗平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014030125504.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