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32406036001801000
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推进教育现代化。一是在县委、县政府及教育体育局的领导下,竭力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并做好落实。二是根据教育体育局的工作部署,按照社会发展需要,党和政府高度重视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结合我校实际,科学合理地制定各种教育教学管理办法,促进教育教学全面发展。三是千方百计争取各项资金,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以教育教学为中心,充分发挥以人为本、学生为主体的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工作质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0个内设机构。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罗平县教育体育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32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232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1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1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09人(离休0人,退休109人)。年末学生2828人。年末遗属2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一)安全管理切实加强。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的方针,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责任重于泰山、细节决定成败的观念,全面加强学校安全管理。一是强化管理,构建管理体系。继续完善安全管理“五大体系”建设,全面落实学校安全目标管理和安全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深入落实安全管理体系。二是强化基础,落实常规工作。三是安全宣传力度进一步加强。认真落实每周一节安全教育课和安全班会课。利用黑板报、标语、专题讲座、宣传栏以及团队会等形式,深入开展安全教育宣传活动。四是强化防御,加强校园安保建设。五是强化整治,全力营造良好周边环境。协同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卫生检查、校园周边环境、交通安全督查整治。全镇形成了以创建“平安和谐校园”为抓手的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格局。
(二)食品卫生管理全面加强。坚持强化学校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监督,确保学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一是认真按照教育体育局的九大体系加强学校食品安全防范;二是强化“五环节两账目”管理;三是落实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
(三)信访维稳工作扎实开展。按照“早发现、早制止、勤调查、重落实”的工作原则,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深入开展信访维稳工作,全镇信访维稳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四)教育督学工作成绩明显。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教育督学相关文件要求,围绕评估标准进行全方位的自检自查。按照教育督学文件精神,对督学工作进行动员部署;有序开展检查指导。及时开展档案资料归档建档等方面的检查指导。
(五)“两免一补”落实到位。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两免一补”政策,按时足额发放义务教育阶段寄宿制学生生活补助资金。将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落实到位。
(六)营养餐工作扎实推进。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意见》和省、市、县相关会议及文件精神,切实开展营养餐工作。中心学校严格按照“九大体系”“五环节”“两账目”规范营养餐各环节的管理,全镇有食堂的学校采用集中供餐模式,没有食堂的学校完全采取配送形式,并成立了家长委员会监督,确保国家补助资金吃到学生嘴里、落到学生身上,有效落实了国家的惠民政策。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本部门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收入合计58,261,672.1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55,475.42元,占总收入的96.21%;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2,206,196.73元,占总收入的3.79%。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01,050.17元,增长8.37%。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29,773.44元,增长6.32%;其他收入增加1,171,276.73元,增长113.18%。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含教育收费);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收取的2023年秋季学期学生课后服务费和2024年春季学期学生课后服务费列入其他收入,再加上本学年由财政拨款支付了往年营养餐欠款和缴纳了2022年全年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导致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和其他收入都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支出合计58,447,762.01元。其中:基本支出58,045,694.65元,占总支出的99.31%;项目支出402,067.36元,占总支出的0.69%;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4,504,527.90元,增长8.3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5,274,960.54元,增长10%;项目支出减少770,432.64元,下降65.7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缴纳了2022年全年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财政拨款支付了往年营养餐欠款,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增加;本年我校没有新增项目,导致本年度资本性支出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8,045,694.6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3,875,049.28元,占基本支出的92.8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4,170,645.37元,占基本支出的7.1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2,067.3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186,030.99元,主要用于支付厕所革命工程欠款。
2.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标准化建设补助资金项目经费1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营养改善计划学校标准化建设工程款。
3.彩票公益基金支持乡村少年宫中央专项资金项目经费3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富乐镇中心完小乡村少年宫开展过程中产生的费用。
4.单位自有资金项目经费176,036.37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运转产生的办公费、劳务费、电费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14,166.4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1%。与上年相比增加3,175,597.25元,增长6.00%,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缴纳了2022年全年职工养老保险单位部分、财政拨款支付了往年营养餐欠款,导致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支出等基本支出增加;本年我校没有新增项目,导致本年度资本性支出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5.教育(类)支出44,870,938.6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96%,完成年初预算的134.85%。主要用于发放在职教师工资、离岗人员和遗属人员补助、学生补助、营养餐改善计划补助,支付厕所革命工程欠款和校园安防设施建设和学校运转产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中:2050201学前教育1,273,628.73元,主要用于支付学校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2050202小学教育43,041,278.94元,主要用于发放单位在职教师工资、离岗退养人员补助、遗属补助人员补助及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经费和支付学校运转产生的办公费、水费、电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手续费,2050299其他普通教育支出360,000元,用于发放从教20年优秀教师奖励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由财政拨款支付了往年营养餐欠款,从而导致我校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增加。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090,760.4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64%,完成年初预算的74.22%。主要用于发放退休教师退休费,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支付死亡抚恤金。其中: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2,510,948.5元用于发放退休教师退休费,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31,147.61元用于缴纳职工养老保险,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569,938.51元用于划缴过渡期职业年金,2080801死亡抚恤378,725.8元用于支付死亡抚恤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校在职人员减少24人,人员减少9.38%,导致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1,254,977.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24%,完成年初预算的100.9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和工伤保险。其中: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1,229,068.05元用于缴纳职工医疗保险,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5,909.34元用于缴纳职工的工伤保险。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基数增长。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897,49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完成年初预算的86.32%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其中:2210201住房公积金2,897,490元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我校在职人员减少24人,人员减少9.38%,导致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无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11,449.59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2.31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公务用车次数减少,燃油费和维修费都有所减少。因而“三公”经费减少。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449.5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2.31元,下降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11,449.59元,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002.31元,下降8.05%。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公务用车次数减少,燃油费和维修费都有所减少。因而“三公”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11,449.59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三公”经费年初没有预算,而实际支出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449.59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002.31元,下降8.0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我校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公务用车次数减少,燃油费和维修费都有所减少,因而“三公”经费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领导公务活动、业务工作、会议会务、到各校检查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主要原因是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属于非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罗平县富乐镇中心学校资产总额62,167,451.67元,其中,流动资产2,163,067.49元,固定资产60,004,339.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45.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208.1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1,617.4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848,573.87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819,921.89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8,651.98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848,573.87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2,828,573.87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13-1至附表13-3。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义务教育保障经费:指在义务教育活动所需要的一切费用,包括义务教育的基建费用,教学设备、教学仪器、图书资料、办公设备等的购置、维修维护费用和教辅人员的培训等费用。
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是一项旨在提高农村学生尤其是贫困地区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健康水平的国家政策,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开展试点,中央财政按照每生每天5元的标准为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
监督索引号53032406036001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