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中心拟对下列涉及继承的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条例的规定,现予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 2025年11月0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罗平县万峰路2号 联系方式: 0874 – 8268120
序 号 | 继承人
| 被继承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 注 |
1 | 刘燕平、殷改琼 | 刘祖贵、钱玉芝 | 土地、房屋 | 罗平县罗雄街道幸多禄社区哨田村 | 530324101212JC00075F00010001 | 345.32/12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继承 |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宅基地用途 | 备 注 |
1 | 刘燕平、殷改琼 | 土地/ 房屋 | 罗平县罗雄街道幸多禄社区哨田村 | 530324101212JC00075F00010001 | 345.32/12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首次 |
公示单位: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公示时间:2025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