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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历史遗留矿山排查整治不到位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 2025-10-21 14:31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要求,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关于历史遗留矿山排查整治不到位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编号:69-40

环境问题:历史遗留矿山排查整治不到位

督察反馈指出:2023年4月,全省组织开展生态环境问题大排查大起底活动,发现曲靖市仍有13个废弃矿山未纳入修复范围。9个县(市、区)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实施方案和“一矿一策”才于今年编制完成。会泽县疑似矿山废弃地图斑5处面积共 22.25 公顷未开展生态修复,2023年5月被生态环境部通报。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整改措施:完成全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实施方案和“一矿一策”编制工作,形成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为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部署项目工程提供决策支撑。

、整改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根据《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快推进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通知》(云自然资〔2020〕60号)及《云南省县级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试行)》要求,结合罗平县历史遗留矿山核查数据,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因矿施策;坚持自然修复为主、人工修复为辅的原则,罗平县自然资源局于2021年2月委托云南省华联勘探有限公司编制《罗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一矿一策”生态修复建议书》。2022年10月《罗平县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和“一矿一策”生态修复建议书》已经编制完成并通过专家审查。形成了国家、省、市、县上下一致的历史遗留废弃露天矿山信息数据库,为我县实施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部署项目工程提供决策支撑。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1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