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要求,县发展和改革局严格落实整改责任,认真推动整改落实。目前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关于思想认识不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的问题,已对照方案完成整改,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问题基本情况
省市编号:69-3。
问题描述:思想认识不深刻(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存在差距)。
督察报告指出,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思想共识尚未形成,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时有发生,国家和省披露问题数量仍然较多,2018年至2022年,共移交曲靖市35个问题,占全省问题总数(158个)的22%,其中:国家移交17个,占国家移交问题总数(83个)的20%;省级移交18个,占省级移交问题总数(75个)25%。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
整改措施:一是对 2018 年至 2022 年长江经济带指出2个的未完成整改的生态环境问题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完成并验收销号。二是督促涉及国家和省级长江经济带已披露问题整改牵头部门,围绕已验收销号问题开展 1 次“回头看”,切实巩固整改成效。三是持续推进“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思想共识,落实《建立健全曲靖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要求,抓实常态化管控措施,推进国家和省披露问题“减存量、控增量”。
二、整改情况
一是罗平县2018年至2022年长江经济带指出的生态环境问题2个(云南罗平锌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问题突出、曲靖市罗平县板桥镇洗姜废水外排造成水体污染问题),已按照时间节点整改完成并验收销号。
二是2024年3月8日,县发改局开展“回头看”,经现场查验,未发现问题反弹和新增环境突出问题。
三是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曲靖市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长效机制工作方案》要求,定期开展复核检查,巩固整改成果,目前未发现问题反弹和新增环境突出问题。
在上级部门的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配合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5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