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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自然资源局单位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矿山复垦基金缴纳计提政策执行不严格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 2025-10-24 17:59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要求,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矿山复垦基金缴纳计提政策执行不严格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编号:69-37

环境问题:矿山复垦基金缴纳计提政策执行不严格

督察反馈指出:政策执行不严格,全市编制矿山复垦方案并备案404座中,设立基金账户仅为268个,缴纳计提基金6962.71万元,未严格落实《云南省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整改措施:1.2024年6月底前全面完成持证非煤矿山基金建立和缴纳计提情况排查工作,对排查出应建立未建立、应缴、纳未缴纳基金的非煤矿山健全台账。2.2024年11月底前完成经排查发现矿山企业总数60%的基金账户设立和基金计提缴纳,2025年11月底前督促涉及矿山企业100%完成基金账户设立和基金计提缴纳工作任务。3.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定期和不定期对矿山企业账户设立、基金计提、基金使用及矿山企业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情况开展监督查,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基金账户设立和基金计提缴纳的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不予受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并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整改情况

1.严格落实矿山复垦基金缴纳计提监管。组织开展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督促采矿权人严格履行矿山复垦基金缴纳计提义务,通过排查整治,建立了非煤矿山缴纳计提基金台账清单。2、60个非煤持证矿山(其中,现有持证在建和生产矿山12个、持证停产矿山3个、持证待注销2个、已注销43个),共设立基金账户23个,计提基金628.51552万元,其中:12个持证在建和生产矿山共计提基金450.1109万元,计提率100%。3.定期或不定期对矿山基金账户设立、基金计提、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情况开展检查,对未开展修复义务的矿山及时发放通知,对未按时限要求完成基金账户设立和基金计提缴纳的矿山企业,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不予受理其申请新的采矿许可证或者申请采矿许可证延续、变更、注销,并及时依法依规处理。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1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