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局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11月26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 罗平县万峰路2号 联系方式: 0874 – 8268120
序 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 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宅基地用途 | 备注 |
1 | 张金明、刘忠连 | 土地/ 房屋 | 板桥镇乐岩社区居民委员会黑石岗村 | 530324102104JC00589F00010001 | 100.00/199.56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首次 |
2 | 黎绍红、赵丽芳 | 土地/ 房屋 | 板桥镇牛补歹社区居民委员会石灰窑 | 530324102103JC00335F00010001 | 150/197.41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首次 |
公示单位:罗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