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通〔2024〕61号)要求,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群众投诉举报件编号为D3YN202405200047的问题已按要求完成整改。现将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受理编号D3YN202405200047,属于一般投诉举报件。投诉人反映:曲靖市罗平县阿甘镇甘德村小甘德自然村占地砍伐松树林,导致森林破坏严重。(“阿甘镇甘德村小甘德自然村”实为“阿岗镇岗德村小岗德自然村”)。经调查核实,投诉人反映情况部分属实,存在的生态环境问题主要有:毁林开荒。
二、整改时限及措施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整改措施:根据现场核实属实问题迅速制定了整改方案,具体由县林草局作为牵头单位,阿岗镇作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法院、县农业农村局作为配合单位进行落实整改。一是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对已遭破坏的森林区域,科学合理恢复植被。二是加强森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三是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毁林行为。
三、整改落实情况
(一)调查核实情况:经现场核实,举报内容共涉及1个问题,经调查问题属实。近年来,小岗德村部分村民先后不同程度毁林开荒,用于种植烤烟、玉米、魔芋等农作物,2021年,小岗德村李某昌、李某为、陈某祥3人陆续在小岗德村旧庄科(小地名)毁林开荒,破坏云南松林木、柳杉等植被,李某昌毁林面积9.31亩(未成林防护林)、李某为毁林面积 7.71 亩(防护林)、陈某祥毁林面积 5.7 亩(防护林),目前涉事3人均已被处罚和追究刑事责任。
(二)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积极推进生态修复,对已遭破坏的森林区域,科学合理恢复植被。李某昌、李某为、陈某祥于2024年7月在违法开垦的林地上恢复了植被,并要求以上三户进行管护,对已成活的树苗进行施肥、抚育管理;对枯死的树苗,督促当事人进行补植、补种;没有当事人认定的地块(阿岗、富乐),罗平县林草局准备5000株树苗对枯死苗木进行补植、补种。确保恢复植被并管护到位,保证成活率达85%以上。该举报件涉及刑事责任追究3人,具体为:2022年12月20日李某昌因犯非法占有农用地罪被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并处罚金3000元;2022年12月13日李某为因犯非法占有农用地罪被罗平县人民法院判决单处罚金5000元,补种因其非法开垦林地造成的林木毁坏株数;陈某祥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正在侦办中。二是已加强森林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提升群众知法、守法意识;三是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依法打击违法毁林行为,健全完善森林保护监管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潜在问题,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工作格局。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 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