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正兴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划拨老厂乡2016年脱贫攻坚道路建设项目六标段下欠经费的建议》已交由罗平县财政局办理。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经调研核实,老厂乡2016年脱贫攻坚道路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开行贷款中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专项经费,批复资金1441749.11元,已拨付1155000元,未拨付286749.11元。
罗平县财政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金融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主动担当为民服务解难题的责任,充分正视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认真分析研判,统筹发展和安全,积极筹集、调度资金,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把财政工作与建议办理有机结合,在2026年内统筹资金化解,确保代表建议办理取得实效,切实保障受益群众利益,从根本上化解社会热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感谢你们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恳请多提宝贵意见,我们将虚心接受,不断改进工作。
罗平县财政局
2025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