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11-14 10:31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发〔2025〕5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发〔2025〕5号)要求,关于2024年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反馈问题——关于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省级编号:40-3。

环境问题:天然林毁坏问题突出

督察反馈指出:森林法规定,实行天然林全面保护制度,严格限制天然林采伐。2021年以来,全省森林处罚案件34005件,涉及林地8932公顷,其中天然林4516公顷。督察发现,仅临沧市临翔区蚂蚁堆乡就有5处共215亩天然林被盗伐。《天然林保护修复制度方案》明确,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2020年12月,蚂蚁堆乡126亩天然林按人工林违规申报,临翔区林业和草原局把关不严,违规发放采伐许可证,导致159亩天然林被毁。2023年2月,省市两级林业和草原行政主管部门把关不严,予以同意将上述地块调出天然林范围。一些地方在天然林下种植咖啡、茶叶过程中,为了提高产量,采取围剥树皮等隐蔽性手段,造成林木死亡。抽查西双版纳州景洪市普文镇发现,15.9亩天然林被蚕食,63棵树根部树皮被围剥。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31日

整改措施:1.强化林草行政许可业务培训,切实提升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和水平,强化采伐审批管理和采伐作业行为监管,严禁超审批范围采伐、少批多采、边批边采、未批先采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2.在天然林调查核实工作基础上,结合全省、市林草湿荒资源普查工作进一步核实甄别天然林,根据普查核实认定情况,于 2025 年 9 月底前对起源等属性因子进行调整,确定天然林范围,夯实森林资源管理基础,提高森林资源精准管理水平。 

三、整改情况

1.罗平县林草局会同罗平县行政审批局积极参与省林草局组织的林草行政许可业务培训,提升行政许可办理质量和水平,强化采伐审批管理和采伐作业行为监管,严禁超审批范围采伐、少批多采、边批边采、未批先采等违法使用林地行为。2.《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 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启用云南省2024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和云南省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的通知》(2025年9月23日)自2025年10月1日起,启用2024年度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化普查成果。在管理工作中与实地现状不一致的,林草主管部门可通过林草湿荒日常调查监测机制及时更新,并将更新结果纳入林草湿荒调查监测数据库。2025年8月启动《云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中长期规划》和《云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根据《云南省天然林保护修复县级实施方案编制指南》要求,起源等属性因子不可修改,在年度林草湿荒资源监测工作中进行更新,实行动态管理。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