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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 2025-11-14 10:41


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要求,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关于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省市编号:69-52。

环境问题: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督管理不严格。

督察反馈指出:人类活动较为频繁,2019年至2022年,

曲靖市各类自然保护地内有人类活动变化点位疑似问题线索1138个,涉及采石场、矿产资源开发、旅游、规模养殖、交通、工业开发、工业用地等点位193(处),数量超过全省总数的七分之一。此次督察通过卫星影像比对,向曲靖市转交涉及居民点违建、养殖设施等164个疑似点位。经核实,有39个点位存在无有关手续或手续不完善违规开展生产经营活动问题。曲靖市林草局开展自查又发现13个,涉及砍伐、开垦、采石挖沙、开矿、非法养殖、非法捕捞、生态破坏等问题。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5 年11月30日前。

整改措施:1.及时核查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区内人类活动变化点位疑似问题线索,对违法违规问题分类整改,逐个自然保护地全面排查整治,2025年11月底前彻底消除5个自然保护地内采石挖沙、矿产资源开发、非法旅游、非法垂钓、砍伐(开垦)、非法养殖(捕捞)、违规经营、生态破坏等违法行为。2.各类自然保护地保护区内,建立严格的原住居民建房审核、登记台账,杜绝违规建房现象。3.将国家和省级移交的自然保护地内疑似问题核实整改、违法违规问题查处整改、日常监管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压实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切实加强自然保护地监督管理。4.按照《曲靖市防范化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2024—2025年每季度开展一次排查工作,定期排查 5个自然保护地内存在违规开展旅游、新建生产经营设施、破坏生态等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逐个建立问题台账清单,分类整治处置,2025年11月底前分类整治处置到位。

三、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罗平多依河-鲁布革风景名胜区、罗平万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曲靖市珠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牛街河、多依河鱼类保护区)、云南鲁布革国家森林公园、云南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人类活动频繁点、位的日常巡护工作,确实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就地解决,2024年至2025年日常巡护工作中现场及时劝导、制止相关违规行为多次,真正把相关风险隐患制止在萌芽阶段,2019年至2022年上级部门下达的自然保护地核查图斑中罗平县未涉及违法违规整改图斑。

二是针对自然保护地保护区内,建立严格的原住居民建房审核、登记台账,杜绝违规建房现象。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高度重视,及时和罗平农业农村局沟通对接建立了居民建房管理台账。

三是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移交的自然保护地内疑似问题图斑核查,2023年上级部门环保督察移交的自然保护地核查点位中,罗平县未涉及违法、违规整改图斑和疑似风险隐患问题,2024年、2025年罗平县未涉及自然保护地疑似风险隐患问题核查点位及图斑;按照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1〕52 号)文件要求,已将自然保护地日常监管工作纳入林长制考核重要内容,并明确县、乡、村三级林长及各级各部门主体责任。

四是认真对照曲靖市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曲靖市防范化解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风险隐患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与日常巡护工作相结合,全面排查罗平多依河-鲁布革风景名胜区、罗平万峰山市级自然保护区、曲靖市珠江水系水生动物保护区(牛街河、多依河鱼类保护区)、云南鲁布革国家森林公园、云南罗平生物群国家地质公园5个自然保护地内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并建立台账,2024年至2025年各自然保护地累计排查40次,上述自然保护地内未发现相关生态环境风险隐患问题。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