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24〕19号)《中共罗平县委办公室 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交办投诉举报问题整改方案>的通知》(罗办字〔2024〕3号)要求,关于2023年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关于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工作滞后的问题,已对照方案整改完成,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现公示如下:
一、环境问题描述
省市编号:69-54。
环境问题: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工作滞后的问题
督察反馈指出:曲靖市各类自然保护地 39 个,编制总体规划获得批复有 23 个,已获得批复 23 个,已过期 6 个,还有16 个未编制总体规划,规划工作严重滞后。
二、整改措施及时限
整改时限:2025年11月30日前
整改措施:1.加强与省、市林草局的沟通协调,加快推进
已上报自然保护地的整合优化方案的审批工作。2.做好前期准
备工作,按照已上报的整合优化方案明确的范围和功能分区逐
步开展总体规划修编、论证工作,待整合优化成果正式启用后,
按有关政策程序要求,有序推进 4 个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报批工作。
三、整改情况
根据整改要求,罗平县及时积极与省、市林草局沟通协调,并严格按照国家、省、市2025年6月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的要求,将罗平县原整合优化为4个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为3个自然保护地,为加快整合优化后自然保护地的总体规划编制,罗平县人民政府于2025年7月30日在第十八届县人民政府第47次常务会议上进行专题研究,由县级财政预算资金开展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工作,会后,通过技术服务事项招标采购,选定了国家林业和草原局昆明林业勘查设计院作为罗平县自然保护地总体规划编制技术服务单位,及时开展了总体规划编制工作,现已经完成总体规划上报稿的编制,待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方案正式批准后,按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在上级部门的督导指导和县级部门的协同工作下,该督察反馈问题已严格按照整改方案要求完成整改,取得明显实效,达到整改验收销号条件。
罗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