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专版

罗平县司法局关于征集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问题线索的通告

  • 罗平县司法局
  • 2026-03-24 15:45

为集中纠治违规异地执法、趋利性执法以及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以下简称“两违四乱”)问题,推动提升执法公信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现就公开征集全县“两违四乱”问题线索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20261231

二、征集范围

(一)违规异地执法未履行协作手续或者在管辖争议解决前,擅自跨区域开展行政执法活动;在异地执法中超越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采取强制措施;采取钓鱼执法”“远洋捕捞等手段将外地案件纳入自身管辖范围等问题

(二)趋利性执法。将行政执法与利益挂钩罚款与绩效考核挂钩,直接或变相下达罚款收入指标;违规违法争抢有罚没收益案件管辖权;由市场主体设置执法监控设备并由市场主体承担或者分摊设置费用、直接或间接收取罚款;执法标准不统一等问题。

(三)乱收费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未按规定范围、对象、标准收费,未执行取消、停征、免征、减征等降费政策;利用行政职能、垄断地位指定服务、强制服务收取中介服务费用或者只收费不服务;违规将政府职责范围内的事项交由事业单位或中介组织承担并收取费用等问题。

(四)乱罚款无处罚依据设定罚款项目,不具备执法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罚款,不执行国务院已取消罚款事项的决定,随意给予顶格罚款或者高额罚款,对已超过法定追责期限的违法行为实施罚款,以罚代管只罚款不纠正违法行为等问题。

(五)乱检查不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实施检查,未持法定证件实施行政检查,无法定依据实施检查,下达检查指标,重复检查等问题。

(六)乱查封委托实施查封,无行政执法资格的人员实施查封,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财物实施查封,违反法定程序实施查封,超过法定期限查封,未妥善保管或使用、损毁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未依法及时作出解除查封决定等问题。

三、征集方式

广大群众和其他组织如有发现,可以通过书面、电话(工作日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电子邮件(邮件主题注明问题线索)等方式,向司法行政部门进行反映。

通信地址:罗平县罗雄街道腊山路1号(罗平县司法局)

邮编:655800

联系电话:0874-8778925

邮箱:fzk8778925 @163.com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征集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

(二)提倡实名反映问题线索,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确,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事件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反映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反映名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的行为,交有关机关依法追究责任。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有关单位将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核查处理,并对反映人信息严格保密。

(四)对我县执法领域的相关工作意见建议,也可以通过相应渠道提交。

欢迎广大企业群众积极反映相关问题线索!感谢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和监督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特此通告

 

罗平县司法局

20263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