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11 00:00 来源: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运行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云管发〔2025〕29号)《曲靖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县级党政机关实际,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了《罗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月11日17:00前以电子邮箱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科。(联系人:张元,联系电话:0874-8746099,邮箱:lpjgswglj@163.com)。
附件:
《罗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罗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
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
现将《罗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保障正常办公,降低运行成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云南省省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云管发〔2025〕29号)《曲靖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县级党政机关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目标任务
以规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行为为核心,严控租用标准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强化全程监管,杜绝违规租用,保障机关履职高效有序,树立勤俭节约的良好形象。
三、制度框架体系
《罗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租用管理办法》共六章26条,构建“总则定调—条件标准立规—程序流程管控—使用监督闭环—附则兜底”体系,覆盖租用全流程,形成权责明晰、规范高效的管理制度架构。
四、核心内容
从制定依据、适用范围及管理原则,确立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牵头、相关部门协同的管理体制,明确各单位主体责任,为整个租用管理工作奠定制度基础。细化适用情形,仅允许无自有办公用房、现有用房无法满足需求等特定情况下租用,严格执行县级用房面积标准,结合单位编制、职能核定租用规模,严禁超标准租用高档写字楼或豪华装修。强调“先审批后租用”原则,单位需提交书面申请及相关证明,经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审核、财政部门经费核查后,按政府采购流程选定房源,签订规范租赁合同,明确租赁期限、费用及双方权责。使用管理要求租用单位建立内部台账,专人负责用房管理,严禁擅自改变用途、转租转借或用于经营性活动,规范租金支付流程,需从公用经费中列支并严格执行预算,定期向管理部门报送使用情况。监督管理构建多维度监管机制,机关事务管理部门定期开展专项检查,财政部门强化经费使用监管,审计部门将租用情况纳入年度审计范围,对违规单位和个人明确通报批评、追责问责等处理措施。附则部分界定术语含义,明确解释权归属及办法施行日期,确保制度执行有章可循、落地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