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 2025-12-11 00:00 来源: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为规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和大、中型维修(以下简称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审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维修质量,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云南地方标准》《曲靖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曲靖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的通知》(曲管发〔202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罗平实际,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起草了《罗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将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6年1月11日17:00前以电子邮箱或电话的方式反馈至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资产和房地产管理科。(联系人:张元,联系电话:0874-8746099,邮箱:lpjgswglj@163.com)。
附件:
罗平县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罗平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5年12月11日
关于《罗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
维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的起草说明
现将《罗平县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细则》)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为规范县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和大、中型维修(以下简称办公用房大中修)项目审批,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维修质量,确保机关工作正常运转,根据《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机关事务管理条例》《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办法》及《云南省机关事务管理办法》《云南省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规范云南地方标准》《曲靖市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管理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曲靖市市级党政机关办公用房维修管理的通知》(曲管发〔2025〕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罗平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二、目标任务
以规范办公用房维修管理为核心,严控维修标准与资金使用,明确各方职责,强化全流程监管,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机关高效运转,提升维修资金效益与资源集约水平。
三、制度框架体系
《实施细则》共六章二十五条,构建“总则定规—职责明晰—实施管控—资金管理—监督保障—附则兜底”体系,覆盖维修全流程,形成权责统一的管理制度架构。
四、核心内容
总则明确制定依据、适用范围,界定日常维修与大中修标准,确立“简朴实用、安全节能”原则,严禁超标准装修,规定办公用房维修实行年度计划管理,未纳入计划不得实施。
工作职责章节厘清各方权责,县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统筹审批与监管,财政局负责经费保障与监管,住建局指导施工管理,使用单位承担日常检查、申报及实施职责,确保分工明确、协同高效。
组织实施环节规范流程,日常检查由使用单位落实,综合检查每五年一次且需专业机构鉴定;日常维修报备案即可,大中修需经申报、立项、实施、验收等严格程序,应急维修可按特批流程办理。
资金管理强调专款专用,维修资金需纳入预算,概算调整需按程序报批,支付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涉及政府采购的需按规定编制预算并执行相关流程,确保资金使用合规。
监督实施与附则部分,明确维修项目采购需执行招投标规定,工程变更需严格审批,竣工后需及时办理决算与资产交付;附则界定解释权归属及施行日期,租用办公用房维修也明确了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