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实施方案
监督电话:罗平县农业农村局0874-8213253 罗平县财政局0874-8227155
2021年5月
目 录
摘 要 1
一、方案编制依据及原则 3
(一)编制依据 3
(二)编制原则 3
二、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3
三、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4
(一)生猪生产情况 4
(二)项目建设条件 5
(三)存在问题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6
四、总体方案设计 7
(一)项目建设目标 7
(二)生产建设布局 8
(三)扶持范围、对象 8
(四)实施重点及需解决的环节 9
(五)主推品种及技术路线 9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13
(一)集中养殖小区及温氏家庭农场建设 13
(二)良种引进 15
(三)生猪保险补助 15
(四)县级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 15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15
(一)集中养殖小区及温氏家庭农场建设 16
(二)良种母猪引进 22
(三)生猪保险补助 22
(四)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 22
七、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安排 23
八、组织保障措施 24
(一)组织管理 24
(二)保障措施 27
(三)资金管理 28
九、效益分析 29
(一)经济效益 29
(二)社会效益 29
(三)生态效益 29
十、相关附件 30
摘 要
(一)项目名称:罗平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
(二)建设单位: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三)建设地点: 全县十三个乡镇(街道)
(四)建设年限:2021年5月—2022年4月。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一是扶持11个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及1个温氏家庭农场,共建猪舍1285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4200米,建化粪池640立方米,堆粪场650平方米,建无害化收集冷库44立方米;二是扶持17个养殖村内的生猪养殖户500户,共引进良种母猪500头;三是补助生猪保险共16.5万头;四是生猪防疫服务。实施生猪“321”强制免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三苗同步二针注射一次完成)135万头份。
(六)预期目标: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人畜分离、干湿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的标准化集中养殖小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减少粪污污染,同时改善饲养设施条件和环境,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提高生猪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疫病风险能力。项目建设后,11个集中养殖小区、1个温氏家庭农场和500户农户饲养规模达年生猪存栏19677头(其中能繁母猪1285头),年出栏肥猪33105头规模。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2021年末,全县生猪产业达饲养能繁母猪7万头,出栏肥猪115万头(其中外调85万头)以上规模。生猪出栏率提高到120%,生猪良种覆盖率达95%,商品率达到85%以上,实现生猪现行价产值52.13亿元,可比价产值32.95亿元,农民来自畜牧业的人均纯收入同比上年增加100元,生猪防疫工作和畜产品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助力。
(七)资金筹措:本项目计划共投入资金1888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83万元,占总资金的36.18%;自筹资金1205万元,占总资金的63.82%。
一、方案编制依据及原则
(一)编制依据
1.《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
2.《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
3.《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曲财农〔2020〕134号);
4.《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曲财农〔2021〕36号);
5.《曲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报送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实施方案的补充通知》。
(二)编制原则
1.坚持政策公开,各方监督的原则;
2.坚持项目建设目标与长远发展相统一的原则;
3.坚持突出重点,力求实效的原则;
4.坚持科技创新,推进现代生猪产业发展的原则;
5.坚持区域经济技术条件与项目实施相协调的原则。
二、项目建设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农业发展、农村稳定、农民增收为目标,以规模生产为基础,标准化养殖场为重点。积极引导和扶持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加强集中养殖小区基础设施标准化建设和疫病防治,实施健康养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做大做强罗平县生猪产业,并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进一步促进罗平县乡村振兴和小康社会建设。
三、生猪产业发展现状
(一)生猪生产情况
1.母猪存栏量增长,生猪产量上升,生猪生产发展态势良好。2020年末全县畜牧业现行价产值达52.43亿元,可比价产值达35.5亿元;收入达51亿元,农民人均畜牧业收入8700元;生猪存栏68.26万头(其中能繁母猪存栏6.9万头),肥猪出栏70.57万头,现行价产值31.99亿元,可比价产值20.22亿元,占畜牧业产值比重分别达61%、57%,其中向广东等地外销达55余万头。从2007年以来由于国家、省、市、县出台了一系列的扶持政策,对生猪产业的大量扶持资金投入,激励了一大批有志之士投身养殖行业,从事生猪产业发展,生猪生产能力逐步走入强势,生猪产业得到了进一步壮大。预计到2021年底生猪出栏可达115万头。
2.良种覆盖率增加。近几年来我县加强生猪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指导农户和规模养殖场淘汰老弱劣质母猪,选留优质LY二元杂母猪,推广以DLY三元杂为主的商品猪,提高优质肉猪比例。目前全县LY二杂母猪存栏达到6.5万头,年出栏DLY肉猪67万头,生猪良种覆盖率达92%,生猪品种改良工作得到稳步推进。
3.规模化程度逐步提高,生猪规模化养殖发展势头较好。通过政府强力推进,惠牧政策拉动、办试点带动、激活了民间资本投资生猪产业的热情,标准化规模养殖势头强劲。目前全县年出栏500头以上的养殖场115个。2020年种猪场已建成投产4个(达产3个),设计规模养殖能繁母猪4.18万头,已养数量0.5152万头;在建种猪场1个,设计养殖规模0.15万头。生猪规模养殖场已建成16个,设计年出栏13.48万头,已出栏6.234万头;在建规模场9个,设计年出栏110.2万头。
(二)项目建设条件
1.政策措施到位。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畜牧业发展。近几年的中央1号文件均把加快发展畜牧业作为现代农业建设和促进农民增收的重要内容,提出了一系列扶持政策,并为今后一个时期的畜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各级党委、政府也都把发展畜牧业作为振兴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的有效途径,对畜牧业的发展制定了扶持措施,加大了支持力度,为生猪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力推进了畜牧业由传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转变。
2.饲料资源丰富。罗平县有丰富的农副产品资源,如各种农作物块、茎、叶及油菜籽饼等可供转化利用,可以实现粮食就地转化增值,有效降低了养猪生产成本,为全县优质肉猪生产提供了可靠的物资保障。
3.产业优势突出。生猪产业是罗平县畜牧业中优势最明显的产业之一。罗平县历史上一直高度重视生猪产业的发展,农业结构最典型的特点是“粮食+生猪”。农村每家每户都有养猪的传统,“猪多肥多、肥多粮多、粮多钱多、钱多猪多”是罗平县传统农业的缩影。
4.技术力量雄厚。罗平县从事生猪养殖人员较多,经验丰富。积累了大量的种猪、商品猪的生产管理和营销的经验。同时农业农村局拥有一支较高素质的畜牧兽医专业技术队伍,负责全县的畜牧科技推广和畜禽疫病防治工作,这支队伍有丰富的科技试验示范、推广经验,专业技术素质过硬,具备项目建设和管理能力。他们常年战斗在畜牧兽医生产第一线,实践经验丰富,服务到位。目前全县的生猪发病率、死亡率均控制在省定标准范围内,完善的技术服务,为养猪生产全面发展提供了可靠的技术保障。
5.区域优势较好。云南省为全国优势农产品区域布局规划中西南生猪优势区,罗平县位于滇、桂、黔三省交界,324国道和南昆铁路穿境而过。项目建设区域水、电、路、通讯及防疫隔离条件较好。项目建设所需的生产资料、原材料丰富,大部分都可在当地解决,公路通达,运输方便,节约建设成本。因此我县发展生猪产业的环境、资源、社会、施工条件均较好。
(三)存在问题及需要解决的问题
1.存在问题
(1)适度规模养殖发展缓慢,部分区域生猪规模化生产程度还低。标准化养殖配套技术的示范、推广应用面不宽,部分养殖户养殖基础设施薄弱、设施简陋、粪污处理不规范,生猪生产的标准化程度不高;
(2)部分养殖户防疫及消毒意识淡薄,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存在一定困难;
(3)因投资风险大,市场价格波动太大及疫病的威胁,影响了一部分养殖户投资资金发展生猪产业的积极性。
2.需要解决的问题
(1)扩大养殖场及养殖小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发展规模养殖提供发展空间;建设粪污处理设施,提高生猪养殖标准化程度。通过实施标准化生猪生产技术示范,将区域化、规模化、标准化有机结合,促进生猪产业化可持续发展;
(2)加强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及生猪强制免疫力度。提高动物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强化重大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降低生猪发病率,减少生猪用药,降低药物残留和生猪死亡率,从源头控制动物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发生;
(3)切实采取措施,加大先进生产技术推广力度,提高实用技术普及率,指导养猪户调整生猪养殖的内部产业结构,及时淘汰高胎龄、生产性能低下的劣质母猪,提高生产效率,补充优良后备母猪,增强抗风险能力;
(4)加大生猪产业发展的支农惠农政策,如用地、信贷、扶持政策等,着实解决制约生猪发展的“瓶颈”问题。
四、总体方案设计
(一)项目建设目标
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人畜分离、干湿分离、集中饲养、封闭管理”的标准化集中养殖小区。保障生猪产品质量安全,减少粪污污染,同时改善饲养设施条件和环境,提高生猪标准化规模饲养水平,提高生猪综合生产能力和抗疫病风险能力。项目建设后,11个集中养殖小区、1个温氏家庭农场和500户农户饲养规模达年生猪存栏19677头(其中能繁母猪1285头),年出栏肥猪33105头规模。通过项目的实施,预计2021年末,全县生猪产业达饲养能繁母猪7万头,出栏肥猪115万头(其中外调85万头)以上规模。生猪出栏率提高到120%,生猪良种覆盖率达95%,商品率达到85%以上,实现生猪现行价产值52.13亿元,可比价产值32.95亿元,农民来自畜牧业的人均纯收入同比上年增加100元,生猪防疫工作和畜产品安全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为乡村振兴提供产业助力。
(二)生产建设布局
我县围绕降低生猪生产成本,提高生猪产业竞争力,科学规划生猪生产建设布局,坚持市场导向、龙头带动,机制创新、科技支撑,以扩大良种覆盖面为突破口,以温氏集团等大型龙头企业为依托,以规模养殖为重要抓手,以精深加工为根本牵引,做到提质、扩量、增效并重。我县加工和外调基地布局在生猪养殖较为集中、配套产业较为完备、交通优势较为突出、肉食品加工基础条件较好的腊山街道。生猪生产布局在全县13个乡(镇、街道办),2021年重点在罗雄街道、旧屋基乡、九龙街道、板桥镇等与乡村振兴相结合,建设集中养殖小区,示范带动全县生猪养殖。
(三)扶持范围、对象
1.扶持范围。标准化猪舍建设、良种母猪引进、生猪保险及生猪防疫服务。
2.扶持对象。一是扶持建设7个扶贫及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二是扶持17个生猪生产村的500户生猪养殖户引进良种母猪;三是生猪保险补助16.5万头;四是生猪防疫服务,用于购买酒精、棉花、针头及消毒药水补助。
(四)实施重点及需解决的环节
以扶贫及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建设标准化猪舍,完善粪污及无害化处理设施,良种引进、生猪保险及生猪防疫服务为重点,通过改善集中养殖小区基础设施建设及饲养条件,使全县规模化生猪养殖场(小区)能有“质”和“量”的突破,在进一步扩大饲养规模,提高生猪生产能力和良种覆盖率,提高生猪出栏及外调数,满足市场需要的同时,减小生猪养殖业对环境污染。
(五)主推品种及技术路线
1.主推品种:LY二元杂母猪及DLY三元杂商品猪。
2.技术路线
(1)科学规划选址。选址必须符合我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要求,位于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禁养区以外。严禁建在饮用水源、食品厂上游。距离河流主干道至少500米以上,地势干燥,水源充足,水质良好,给排水相对方便。
(2)合理设计布局。猪舍栋与栋之间隔离带在8-12米之间,纵向外墙高度不低于2.8米。严格执行生产区、生活区、办公区分开相隔离原则,生产区内母猪区、保育区与生长区分开,以防交叉感染。对外销售的出猪台与生产区保持严格隔离状态,同时定期清洗消毒。猪场大门入口处设置车辆进出消毒池,设置过道自动喷雾消毒设施。生产区门口设置更衣更鞋室、消毒室、沐浴室。配置兽医室、病猪隔离观察治疗室及无害化处理冷库。
(3)完善基础设施。自繁自养规模场生产区应建有种公猪舍、空怀母猪舍、妊娠母猪舍、分娩哺乳母猪舍、仔猪保育舍、生长肥育猪舍、待售猪舍和装卸猪台等。并依照生产母猪存栏数量配套相应合理比例的妊娠母猪定位栏、产床、仔猪保育栏等猪苗繁育成套设备,配备自动饮水器,装备相应的通风、降温、保暖、消毒设施等。
(4)规范引种技术。应从种猪质量好、具有遗传性能估计能力、防疫制度完善、系谱档案资料完整、经农业主管部门审核批准的纯种扩繁场、父母代繁殖场引种。引进的种猪应来自非疫区。引种时要求种猪场提供有效的《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动物防疫合格证》、《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种畜合格证》等以及数量相符的购种合同和发票,存档备案。引进验收合格后,应在本场的专用隔离观察舍观察45天以上,确认猪健康后方能合群饲养。
(5)生产工艺流程。按品种、性别、畜龄、体重及不同生理生产阶段对全场猪进行分群管理,分段饲养,喂给各种配比适宜、营养均衡、满足各生产阶段营养需要的配合饲料,保证各类猪充分发挥其生产潜力。成年公猪应单圈饲养,防止相互斗殴受伤。后备母猪120日龄体重达60kg以上应实行限饲。第2次发情后实行短期优饲,给予充分运动和日光浴,以培育健壮的体格和强健的腰腿,调节激素分泌,促进生殖器官的发育。后备母猪210-240日龄、体重达120-30kg时即可初配。第1次配种后间隔12小时再复配1次。对经产母猪须抓好母猪产后的配种工作,以提高单位母猪繁殖率。通常是哺乳母猪在仔猪断奶后7天内发情时进行配种。要特别注意经产母猪的返情率。若返情率高,应检查母猪是否有生殖系统疾患,及时发现,及时治疗。母猪配种受胎后赶入妊娠母猪定位栏饲养,按妊娠前、中、后期分别给予不同的营养饲料。妊娠母猪分娩前1周应将其赶入分娩哺乳栏,做好产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分娩时做好接生工作。 对分娩后的仔猪,要及时提供保暖设施,固定奶头, 使仔猪尽快吃到初乳。仔猪出生后应称重、断尾、剪牙、补铁、补硒、免 疫接种。7天后教槽补料,断奶前做好驱虫。小公猪去势、称体重。断奶后留栏7天后转至仔猪培育栏饲养。转栏时应防止斗殴互咬,减少应激。育成、育肥猪转栏时,应按体重大小强弱分群饲养,分别给予科学的饲养管理,提倡“全进全出”制的猪群流动模式。
(6)饲料使用技术。生猪饲养所需的配合饲料、浓缩饲料和添加剂预混合饲料,要求新鲜,符合各品种的色、味和组织形态特征,无发霉、变质、异味、结块等。不得在饲料中添加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违禁药物,饲料添加剂必须来源于取得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和批准文号的产品。新接受的饲料原料和各个批次生产的饲料产品应保留样品,按要求保留、建档,专人负责保管,保留至该批产品保质期满后3个月,无异议后处理。
(7)兽医防疫技术。实施对猪的主要传染病和寄生虫的预防、监测、消毒、控制和扑灭。猪场必须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根据国家规定的强制免疫病种结合当地动物疫病流行情况和本场实际,制定免疫程序。做好消毒灭源工作:一是猪场周围环境定期消毒;二是人员进入生产区消毒;三是猪场内场地及栏舍的定期消毒;四是用具消毒;五是水塔清洗消毒;六是强化消毒(即出现疫病)。严格执行调入、调出检疫制度。发现似疑传染病时,应及时隔离病猪,并向当地动物防疫监督机构报告,按程序确诊进行无害化扑杀处理。一般疾病由驻场兽医开具用药处方,配置药品进行隔离治疗。病死猪尸体冷库收集后统一由无害化处理厂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理, 并做好记录。场内应配备灭鼠驱蚊、蝇等防疫设施。
(8)兽药使用技术。使用兽药时应遵循的原则:①疫苗必 须符合《兽用生物制品质量标准》,来自正规供应渠道,按规定条件进行冷冻或冷藏。②消毒防腐剂应轮换交替使用。③治疗药凭兽医处方在兽医指导下使用,严格遵守规定用法与用量。休药期不少于28天。兽药使用全过程均要建立详细记录。
(9)废弃物处理技术。病死猪或淘汰猪尸体采用冷库收集后统一由无害化处理厂运走进行无害化处理。病死猪严禁宰杀、销售、使用;使用过的疫苗和药物包装瓶(盒)和过期失效的生物制剂、兽药,以及防蝇,防蚊,防鼠的药品、包装物,以及被毒死的蝇、蚊、鼠等,要统一收集,在指定的地点进行销毁处理,不得随意丢弃;猪粪尿的处理应遵循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的原则,猪场内雨水管道与污水管道分开,实施干清粪或者水泡粪工艺收集粪便,储粪场设置防雨防渗设施 集中堆积发酵或采用生物发酵技术处理,生产活性有机肥还田利用。
(10)规范技术资料管理。生猪饲养场应建立档案。养殖档案包括生产工艺、引种、 配种、产仔、断奶、转群、饲料消耗、兽药购进、兽药使用、免疫接种、病原(免疫)监测、消毒灭源(栏舍、场 地、水塔、)产品销售、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置。管理档案包括制度建设、操作规程、环境保护、档案管理、从业人员和相关证照等。档案记录要完整,真实有效,分类造册,便于查阅。原始记录保存期限为两年。有条件的养殖场应实行微机管理。畜禽养殖档案管理人员接受必要的培训,提高人员素质。
五、建设内容及规模
(一)集中养殖小区及温氏家庭农场建设
扶持建设扶贫或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11个,温氏家庭农场1个。
1.白石岩扶贫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4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200米,建化粪池20立方米,堆粪场25平方米。达年出栏肥猪315头规模。
2.小补懂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10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300米,建化粪池60立方米,堆粪场5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865头规模。
3.长家湾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55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200米,建化粪池40立方米,堆粪场25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465头规模。
4.江边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31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140米,建化粪池140立方米,堆粪场10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2820头规模。
5.山后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19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600米,建化粪池100立方米,堆粪场10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1710头规模。
6.小营上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10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300米,建化粪池40立方米,堆粪场5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1110头规模。
7.维古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10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300米,建化粪池40立方米,堆粪场5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1030头规模。
8.下木特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4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100米,建化粪池40立方米,堆粪场5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375头规模。
9.小寨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10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300米,建化粪池40立方米,堆粪场5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990头规模。
10.乃格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10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300米,建化粪池40立方米,堆粪场5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1230头规模。
11.小羊角冲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改建猪舍5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300米,建化粪池40立方米,堆粪场5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495头规模。
12.温氏家庭农场建设。罗平县应宽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新建保育猪舍1000平方米,安装排污管300米,建化粪池40立方米,堆粪场50平方米,无害化收集冷库4立方米。达年出栏肥猪10000头规模。
(二)良种引进
扶持17个养殖村内的生猪养殖户500户,引进良种母猪500头。
(三)生猪保险补助
购买生猪保险16.5万头。其中购买生猪重大疫病防控保险3万头,中央农业(生猪养殖)政策保险购买能繁母猪保险3.5万头,育肥猪保险10万头。
(四)县级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
实施生猪“321”强制免疫(猪瘟+高致病性蓝耳病、口蹄疫三苗同步二针注射一次完成)135万头份。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本项目计划共投入资金1888万元,其中2021年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683万元,占总资金的36.18%;自筹资金1205万元,占总资金的63.82%。(详见附表3)
(一)集中养殖小区及温氏家庭农场建设
11个扶贫、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及1个温氏家庭农场共投资915万元,其中中央补助资金扶持262万元,占总投资的28.63%。项目实施部门自筹资金653万元,占总投资的71.37%。
1.白石岩扶贫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28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3万元,实施部门自筹5万元。
(1)猪舍建设4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4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3万元,实施部门自筹1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4万元,实施部门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2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2万元。化粪池建设2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1万元。堆粪场建设25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1万元。
2.小补懂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72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4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32万元。
(1)猪舍建设10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6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4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20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8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3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3万元。化粪池建设6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3万元。堆粪场建设5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3.长家湾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42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5万元,实施部门自筹37万元。
(1)猪舍建设55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33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5万元,实施部门自筹28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5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2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2万元。化粪池建设4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堆粪场建设25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1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4.江边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211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1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201万元。
(1)猪舍建设31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186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1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176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21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10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10万元。化粪池建设14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7万元。堆粪场建设10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5.山后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133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15万元,实施部门自筹118万元。
(1)猪舍建设19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114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15万元,实施部门自筹99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15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6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6万元。化粪池建设10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5万元。堆粪场建设10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6.小营上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71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51万元。
(1)猪舍建设10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6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40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7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3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3万元。化粪池建设4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堆粪场建设5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7.维古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71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51万元。
(1)猪舍建设10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6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40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7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3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3万元。化粪池建设4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堆粪场建设5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8.下木特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33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13万元。
(1)猪舍建设4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4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4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5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1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1万元。化粪池建设4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堆粪场建设5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9.小寨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71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51万元。
(1)猪舍建设10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6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2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40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7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3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3万元。化粪池建设4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堆粪场建设5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10.乃格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71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44万元,实施部门自筹27万元。
(1)猪舍建设10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6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44万元,实施部门自筹16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7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3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3万元。化粪池建设4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堆粪场建设5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11.小羊角冲村乡村振兴集中养殖小区。共需资金41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30万元,实施部门自筹11万元。
(1)猪舍建设5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30万元。全部用奖励资金。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7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3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3万元。化粪池建设4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堆粪场建设5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12.罗平县应宽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生猪养殖场。共需资金71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15万元,实施部门自筹56万元。
(1)猪舍建设1000平方米,单价0.06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60万元。其中奖励资金补助15万元,实施部门自筹45万元。
(2)粪污处理设施建设,总投资7万元,资金自筹。
排污管道建设300米,单价0.01万元/米,共需资金3万元。化粪池建设40立方米,单价0.05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堆粪场建设50平方米,单价0.04万元/平方米,共需资金2万元。
(3)无害化收集冷库建设4立方米,单价1万元/立方米,共需资金4万元。
(二)良种母猪引进
17个养殖村内的生猪养殖户500户,共引进LY良种母猪500头,单价0.45万元/头,共需资金225万元,其中中央资金按0.3万元/头标准补助150万元,农户自筹资金75万元。
(三)生猪保险补助
购买生猪保险16.5万头,共需资金680万元,其中利用奖励资金203万元,其他资金477万元。
1.购买生猪重大疫病防控保险3万头,每头50元,利用奖励资金150万元。
2.中央农业(生猪养殖)政策保险县级统筹购买13.5万头,共需资金530万元,其中利用奖励资金53万元,其它资金477万元。
(1)购买能繁母猪保险3.5万头,每头保费60元,共需资金210万元,其中利用奖励资金21万元,其它资金189万元。
(2)购买充肥猪保险10万头,每头保费32元,共需资金320万元,其中利用奖励资金32万元,其它资金288万元。
(四)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
实施生猪“321”强制免疫1135万头份。针头、酒精、药棉按每头份0.4元标准补助,共补助68万元,全部用中央资金列支,占财政补助资金的10%。
七、项目实施步骤及时间进度安排
项目建设期为1年,即2021年5月至2022年4月。项目实施作如下安排计划:
| 时间 |
实施内容 |
责任单位 |
监管部门 |
| 2021年5月 |
完成项目实施方案的编制工作,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
罗平县财政局、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
曲靖市财政局、 曲靖市农业农村局 |
| 2021年6月 |
完成11个集中养殖小区及1个温氏家庭农场的猪舍、粪污处理设施以及相关配套设施的规划设计,安排部署项目实施工作,开展生猪保险,动物疫病监测、疫病防治。 |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罗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
罗平县财政局、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
| 2021年7月 |
开始动工建设,并基本完成工程的水、电、路配套设施建设。 |
罗平县各规模养殖场 |
罗平县财政局、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
| 2021年8月-2022年3月 |
按照方案的批复全面完成各项建设内容,并全部投入使用。 |
罗平县各规模养殖场 |
罗平县财政局、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
| 2022年4月 |
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和总结。 |
罗平县财政局、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
罗平县财政局、 罗平县农业农村局、罗平县审计局 |
八、组织保障措施
(一)组织管理
1.项目领导小组。为确保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顺利实施,经县政府同意,成立罗平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领导小组如下:
组 长:陈朝阳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张 金 县政府办副主任
王玉林 县农业农村局长
成 员:黄金永 县财政局副局长
王兴坤 县纪委监委副书记
刘 波 县审计局长
钱亚林 国家统计局罗平调查队队长
王立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领导小组职责是:一是督促落实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的实施。形成各部门各负其责,全力配合,分别制定相应的措施,为标准化生猪生产基地建设创造良好条件的格局;二是建立起有效的组织机构和协调机制。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纳入各乡镇一把手工程,加强协调和领导。充分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功能,发动群众,积极参与,解决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问题,协调各方面的关系,落实资金。形成集中各方面力量支持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的局面,加大项目的实施力度;三是建立有效的推进机制。广泛深入地开展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国内外生猪生产及市场动态,为各级领导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做到早安排、早落实,多检查、多汇报,确保项目建设尽快完成。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金晓勇兼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由相关单位抽调。
2.项目技术实施小组
为确保我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县政府成立了罗平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建设项目技术实施组。
组 长:王立志 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组 员:蒋 春 县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副科长
赵冲生 罗平县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
刘国金 罗平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办公室主任
李 梅 县农业农村局财务科科长
殷鸭树 罗平县畜禽改良工作站站长
主要职责是:制定相关技术规程和生产统计报表;全面负责实施村、专业个的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抓好生猪养殖专业个信息登记、建档立卡和科技培训工作;指导优质母猪选留和协调引种工作;定期完成数据资料收集整理和工作总结,按时上报相关部门和领导小组。
同时相关乡镇(街道)也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生猪养殖专业个建设内容的具体实施和组织协调工作,并张榜公布实施建设个名单;成立以畜牧兽医站长任组长的技术实施组,负责技术服务工作,任务到村,责任到人,按月将规模养殖户生产统计报表上报县技术实施组,确保实施内容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项目建成后的资产、运行等后续管理
(1)11个集中养殖小区改建项目完成后,资产归村集体所有,农户承担饲养风险,自负盈亏;
(2)11个集中养殖小区改建及1个温氏家庭农场项目完成后,始终坚持疫防为主的方针,一是要有诊疗场所、隔离圈舍、消毒设施、场方兽医、管理制度和养殖档案;二是要建立健全各项防疫制度档案。从管理、消毒、疫病防控、无害化处理等方面人手,制定防疫制度、消毒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疫情报告制度、兽药、添加剂使用制度、检疫申报制度、无害化处理制度、饲养管理制度、引种制度、疫病诊疗制度等多项制度,并张贴上墙。根据相关制度完善档案记录,做到记录与制度统一。通过建立制度和规范管理,逐步实现管理制度,档案记录的制式化,统一化;三是严格消毒。对进出的人员和车辆要严格消毒,对饲养场地、用具、设备等定期消毒,严禁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工作人员进入生产区前须严格消毒后才能进入;四是粪便污水进行无害化处理。建设沼气池,利用污水和粪便生产沼气、制造有机肥料进行综合利用。或建立粪便堆放池,经发酵后方能出场使用;五是严格执行国家的食品卫生标准,在饲料添加剂的使用上严格执行国家无公害产品饲养标准;
(3)集中养殖小区根据条件配备母猪产床、保育栏等设施,逐步改进完善繁育条件,优化生产环境,优化养殖模式,从采购猪苗和单纯的肉猪养殖,转型升级为引入能繁母猪,采用人工授精技术,实现自繁自育的经营模式,减少采购猪苗成本,并且自产猪苗适应力强,降低养殖风险,从而提高经济效益;
(4)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质量为前提,以实现最大效益为目的发展宗旨和“质量第一、诚信经营”的理念,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
(5)充分发挥规模养殖场的示范带动作用,联合周边养殖户,成立养殖合作社,实现技术、资源共享。
(二)保障措施
1.项目由罗平县农业农村局及项目涉及的乡镇(街道)承担实施,严格按照上级批复的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项目实施计划和管理制度,并严格按照实施计划和管理制度实施和管理。项目实施技术组人员实行分项和分片包干,责任到人,定任务指标,考核奖惩;
2.项目建设内容由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根据各集中养殖小区具体现状进行科学规划和施工设计,并指导各集中养殖小区组织实施和进行质量监督;
3.定期或不定期对集中养殖小区相关人员进行项目建设和科学养殖技术培训,并对项目建设实施情况进行不定期督查;
4.以建设乡镇(街道)为单位,张榜公示扶持集中养殖小区及其扶持建设内容、补助标准等,使人民群众全面地了解生猪生产补助的信息并进行监督。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媒体,广泛宣传中央的支农惠农政策、项目扶持的重要意义和典型经验;
5.加强项目执行情况的统计与分析,县农业农村局畜牧科固定专人负责项目统计工作,及时收集项目执行情况,每月汇总一次,及时报送统计表,并及时采集信息和生猪生产情况,科学分析生猪生产形势,适时总结项目实施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工作成效、群众意见,及时报送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并通过新闻媒体宣传报道,为各级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生猪生产提供决策依据;
(三)资金管理
资金管理严格执行《财政部关于印发<生猪(牛羊)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15〕778号)及《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中央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云财农〔2021〕23号)规定,实行县级报账,专账核算。资金主要用于集中养殖小区猪舍建设、生猪保险和生猪防疫服务费用支出,并严格控制支出规模和范围。项目建设完工,经乡镇初验后报请县级验收,验收合格后实行报账制支付。资金使用实行监督检查制度,由县财政局、纪委监委、审计局等单位定期或不定期地对项目资金和物资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做到制度规范、源头控制、组织把关,确保资金的使用效果,保证项目资金投向清楚,专款专用,开支合理,杜绝浪费和挪用。
九、效益分析
(一)经济效益
项目建设后,11个集中养殖小区、1个温氏家庭农场及500户养殖户年存栏生猪19677头以上,年可出栏肥猪33105头,按每头肥猪售价3100元,获利400元计算,年销售肥猪收入达10263万元,获利达1324万元。
(二)社会效益
一是项目建成后,通过示范带动作用,扩大了全县生猪规模养殖群体及规模,对稳定发展生猪生产,提高抵御市场风险能力,保障畜产品市场供给起重要作用;二是随着规模养殖业的发展,为畜产品加工和畜产品品牌创立奠定优质原料基础,促进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的建立和发展,进而促进相关产业发展。延伸产业链,建立外向型畜牧产业,增加畜牧业附加值,建立新的财税来源,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发展。三是通过项目的实施,对拉动加工业、运销业、种植业、服务业的发展,拓宽和解决农村部分剩余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加快乡村振兴的步伐,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消费水平,将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
(三)生态效益
通过配套养殖环保设施,对粪污科学地综合处理,污水及粪便发酵后作为农家肥还田利用,有利于改良土壤。养殖废弃物经过无害化处理并资源化利用,能改善生活环境,实现人、畜、自然环境的和谐。
十、相关附件
1.附表1:罗平县2021年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扶持名单
2.附表2:扶持规模场及养殖户建设内容及资金估算汇总表
3. 附表3:2021年罗平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汇总表
5.附表4(分户表1—12):2021年罗平县生猪调出大县奖励资金项目资金使用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