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体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基本情况、主要亮点和成效
1.基本情况。2021年,罗平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决策部署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有序有效推进政务公开工作规范发展。罗平县司法局进一步健全政务公开机制,提升政务公开质量,强化政策解读回应,深化重点领域公开,为稳预期、强监督、促落实、优服务,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创造的良好发展环境,加快建设美丽罗平发挥了积极作用。
2.主要亮点和成效。一是公开内容充实。制定相关制度,对公开的内容、范围和形式做了进一步细化的规定。二是公开时间及时。根据公开项目性质,采取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的方式,及时对取消、下放、变更的行政权力及时公开。三是公开重点突出。把群众最关心、最需要了解的事项作为重点,及时全面准确的向广大人民群众在网站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开,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监督和制约行政权力的运行,促进廉政文化建设。
(二)形式多样,内容全面
一是依托法律援助窗口单位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将法律援助工作流程图,以及申请程序、条件、范围、法律援助热线电话等事项予以公示,并公开服务承诺,方便群众对法律援助制度的进一步了解。
二是在全县范围内以大型法制宣传活动为依托提高了我局政务公开工作的影响力。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法律咨询活动,专家律师现场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宣传单15万余份。
三是增强回应效果。依托曲靖M和罗平司法行政微信公众号以及其他新闻媒体、报纸报刊等载体采取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形式公开发布信息320条,主要反映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开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公证业务、法律援助、法律服务等司法行政工作情况、政务动态,政策法规解释等内容,做到有新信息及时更新,有新办法及时发布。
(三)完善机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一是建立健全政务舆情收集、 研判和回应机制 ,扩大舆情收集范围,及时了解各方关切,对社会关切度较高并涉及本部门的重要政务舆情、重大突发事件、媒体关切等热点问题,认真研判处置,按程序第一时间予以回应,并根据工作进展持续发布动态信息。
二是针对涉及突发事件的各种虚假不实信息, 迅速澄清事实,消除不良影响。
(四)强化监督,明确责任
加强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信息公开。强化底线思维,及时依法公开化解重大风险相关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填报单位: 填报时间:2022 年 月 日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企业 | 科研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度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度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 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 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 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六) 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交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
备 注 | 统计时间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12 月 31 日前收到申请未办结的申请件列入第四项统计。年报格式详见:http://www.gov.cn/zhengce/content/2021-09/29/content_5639620.htm 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 (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虽然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目标要求,仍然存在不足,一是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与公众的需求还存在一些距离,在有关规定、规划、计划、听取公众意见方面还需要进一步加强。二是我局主要通过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公开栏、简报信息等公开政府信息,适合广大群众查阅的公开形式还需进一步丰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进一步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抓好政务信息规范,将社会关心、群众关注的信息及时、准确、全面公开,切实做好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填报人:徐 涛 联系方式:0874-8212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