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县民政局共收到县政府办公室交办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5件,县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提案1件,其中重点建议1件,均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面商率、答复率、满意率均达100%,现将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建议提案办理采取的措施
自收到本年度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及时安排部署建议提案办理工作,在办理工作中把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有机结合,坚持质量导向,努力办好每一件建议提案。
(一)明确办理职责。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承办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承办科室具体落实、办公室督办协调,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办理机制。
(二)明确办理要求。制定了《罗平县民政局关于县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的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领导、具体承办科室、工作步骤和工作要求,在办理过程中严格落实“一个方案、一次调研、一场面商、一份报告”的“四个一”办理工作要求。
(三)明确办理程序。严格按照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流程进行办理建议和提案,每一件建议和提案都在充分调研基础上,与代表或委员面商沟通、经协商达成共识后逐一以正式文件答复到每一位代表和委员。
(四)深入开展调研。带着具体建议和提案深入到代表团和政协活动组、深入实际、深入基层开展调研,准确掌握建议提案提出的真实想法,对一时因政策限制等原因暂时不能解决的,耐心细致地向代表和委员做好解释工作,最大限度争取理解支持。
(五)注重面商沟通。认真落实建议提案办理工作面商要求,加强与代表委员的沟通协商,在面商中充分听取代表委员的意见,深入沟通交流,争取代表委员的理解和支持。每一件建议提案均严格坚持先面商后答复。
二、建议提案办理结果
(一)关于进一步加强殡仪馆服务项目及丧葬用品销售管理的建议(人大代表第1号建议)。已作为民生领域殡葬突出问题开展整治,建立完善了殡葬服务回访制度、投诉举报处置及监督制、满意度测评等17项制度机制,开展联合执法和跨部门综合监管3次,建立投诉监督公示栏、殡葬服务项目价格公示公开栏、接运火化顺序LED播放屏等公开平台,组织丧属1391人开展满意度测评,群众满意率达96.04%。(A类)
(二)关于解决马街镇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缺口的建议(人大代表第54号建议)。已积极争取配套资金,向县政府报送《罗平县民政局关于恳请支持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的请示》(罗民请〔2023〕1号)、《罗平县民政局关于请求划拨公墓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罗民请〔2023〕6号),向市民政局报送《罗平县民政局 罗平县财政局关于请求申请乡镇级公益性公墓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罗民请〔2023〕8号)。同时,做好乡镇墓穴成本费和管理维护费指导工作,积极帮助化解建设资金缺口难题。(B类)
(三)关于完善老厂乡高山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的建议(人大代表第55号建议)。积极向上级协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县级配套资金,缓解公墓及配套设施建设压力;与老厂乡、县交通和林草等部门对接,争取道路修建项目,不断满足群众安葬和祭祀的出行需求。(B类)
(四)关于解决大水井乡惠民殡葬补助未兑付问题的建议(人大代表第56号建议。与财政局多次向县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汇报,以书面请示等方式争取资金,在县级配套资金指标下达后及时拨付。(B类)
(五)关于严格执行殡葬改革管理制度的建议(人大代表第57号建议)。为消除各乡镇执行殡葬政策力度不一问题,民政局将殡葬改革相关工作列入检查重点,分别于3月下旬、6月上旬、10月上旬开展三次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联合执法和综合监管检查;检查中发现北部乡镇落实三日进馆、禁止游丧闹丧等政策不严格,对执行政策不到位的乡镇下发《2023年民政工作检查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要求问题乡镇整改要以点带面,注重政策创制、完善机制建设,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长期坚持,整改结果作为殡葬工作年终考核重要依据。(A类)
(六)关于完善老厂乡高山公益性公墓基础设施的提案(政协委员第55号提案)。积极向上级协调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县级配套资金,缓解公墓及配套设施建设压力;与老厂乡、县交通和林草等部门对接,争取道路修建项目,不断满足群众安葬和祭祀的出行需求。(B类)
三、下步工作
在今后工作中,县民政局将围绕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按照“依法办理、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工作要求,把提案办理同日常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扎实办理好每一件建议和提案,切实解决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