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1日,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2024〕-252)。现解读如下:
一、预案起草情况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云南省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曲靖市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罗平县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定。罗平县应急管理局新修订了《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是全县预案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县人民政府为应对突发自然灾害而预先制定的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工作方案。主要目的是建立健全我县应对突发自然灾害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应急救助行为,提高应急救助能力,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受灾群众基本生活,维护受灾地区社会稳定。
二、预案主要内容
《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共八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总则,共4个方面内容,包括编制目的、编制依据、工作原则、适用范围。
第二部分为组织指挥体系,共3个方面内容,包括应急指挥机构组成、成员单位职责、工作组。
第三部分为灾害救助准备,明确了气象、水务、自然资源、农业农村、林草、地震等部门在自然灾害发生前的救助准备工作。
第四部分为信息报告和发布,共2个方面内容,包括信息报告、信息发布。
第五部分为应急响应,共4个方面内容,包括Ⅰ级响应、Ⅱ级响应、Ⅲ级响应、Ⅳ级响应。
第六部分为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共3个方面内容,包括过渡期生活救助、冬春救助、倒损住房恢复重建。
第七部分为保障措施,共7个方面内容,包括资金保障、物资保障、通信和信息保障、装备和设施保障、人力资源保障、科技保障、宣传培训和演练。
第八部分为附则,共4个方面内容,包括术语解释、预案管理、预案解释部门、预案实施时间。
原文:罗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罗平县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