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及信息公开要求,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9日—2024年12月25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兼传真):0874-8215683
通讯地址:罗平县万峰路12号
邮编:655800
项目名称 | 罗平县建隆免烧砖厂升级改造 | 建设地点 | 曲靖市罗平县 腊山街道万达路水电十四局松毛山基地 | 建设单位 | 罗平县建隆免烧砖厂 | |
环评文件类型 | 报告表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云南智清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项目概况 | ||||||
项目采用QT10-15型机改造升级免烧砖生产线1条,改造后年生产免烧砖能力达6000万块砖,项目规划占地面积2502.28平方米,建设生产车间150平方米,职工宿舍100平方米,养护棚150平方米,原料堆场50平方米及用水用电设施,购置安装砖机、上料机、搅拌机,装载机、叉车、砖板等设备。 | ||||||
项目主要环境影响 |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 1.废气:主要有施工活动、材料运输、材料堆放等地表风力起尘及车辆动力起尘、施工机械废气、彩钢瓦焊接产生的烟尘;2.废水:施工期废水主要是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生活污水和暴雨地表径流;3.噪声:施工过程中使用的电锯、手工钻等机械设备;4.固废:建设过程中产生的土石方、建筑垃圾以及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 (二)运营期环境影响 1.废气:主要为装卸粉尘、原料棚粉尘、配料产生的粉尘、汽车动力起尘及水泥筒仓粉尘,均为无组织粉尘;2.废水:主要包括生活污水、养护废水;3.噪声:主要为配料机、搅拌机、上砖机、成型机、空压机、皮带机、装载机等设备噪声;4.固废:主要为职工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沉渣、废砖坯、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废机油。 | ||||||
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 ||||||
施工期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施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谨防运输车辆装载过满,限速行驶,并采取遮盖、密闭措施,减少其沿途遗撒,及时清扫撒落在路面的泥土和灰尘,定时洒水压尘,减少运输过程中的粉尘产生;2.对施工现场进行科学管理,露天堆存时应有防尘措施,如:洒水抑尘、遮盖等,风大时停止施工作业;3.施工场地设置洒水水管,干旱大风天气增加洒水频率。 (二)施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施工过程产生的施工废水、洗车废水等废水分别采用沉淀池收集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场内施工过程、场地洒水降尘、建筑材料冲洗等施工环节,不外排;2.项目施工区排水沟末端分别设置雨水收集沉砂池,雨水收集沉淀后回用于项目施工过程洒水降尘,不外排;3.项目施工期生活污水为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施工场地洒水降尘,不外排。 (三)施工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优先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施工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避免因设备故障产生高噪声的现象;2.采取合理的施工方式,合理布局施工设备,尽量避免多台施工设备同时施工;尽量将设备设置在远离保护目标一侧,并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对高噪声施工设备安装减震垫;3.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06:00)施工;4.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施工过程搬运物件必须轻拿轻放,严禁抛掷物体而造成噪声。 (四)施工期固体废弃物处置措施 1.清挖后的土石方与项目区原有的碎石、泥土等废弃物清理后用作项目区的凹面平整。 2.建筑垃圾主要为铁质边角料、环保设备产生的包装材料。能回收利用部分回收利用,不可回收部分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处置,不随意堆弃。 3.生活垃圾经垃圾收集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理。 4.更换原有落后淘汰设备时,采用毡布临时遮盖,最终外售至废旧回收站处理。 运营期主要对策和措施 (一)运营期废气污染防治措施 1.水泥采用封闭罐车运输,砂子采用封闭式车厢或采取车厢加盖的装载车运输;厂内输送采用封闭输送带;厂区道路水泥硬化,并及时清扫,保持道路路面清洁,配有专人定期洒水降尘。 2.使用散装水泥,储存于水泥筒仓内,仓顶设置除尘装置,定时清洁滤袋;原料砂石原料棚储存,原料棚安装洒水降尘设施,卸料时及时开启喷洒系统,保持物料表面湿润。 3.原料棚封闭,洒水增加原料湿度,减少粉尘产生。 4.使用密闭的搅拌设备,水泥通过水泥输送泵计量泵入密闭的搅拌机内,输送管道接头和搅拌机密封盖密封;原料棚与搅拌机所在车间紧邻相连,砂子经铲车铲入提升料斗,提升进入搅拌机进料口上方,落料时电子阀打开进料口进料,落料完毕进料口关闭,以减少投料粉尘的产生;投料区设置三面围挡,围挡高度应高于物料高度;搅拌机进料口上方设置雾状洒水喷淋设施,投料时,喷淋水嘴自动打开洒水降尘。 5.食堂安装一套油烟净化器以减少油烟。 6.加强生产管理,并及时对车间、堆场和道路等区域进行清扫,保持整个厂区和道路的整洁,防止产生二次扬尘。 (二)运营期水污染防治措施 1.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7m3的沉淀池,配套设置收集沟,养护废水经收集沟收集至沉淀池沉淀后返回搅拌工序使用。 2.在项目用地周边设置截排水沟,在地势较低一侧截排水沟末端设置一个容积不小于32m3的初期雨水收集池,初期雨水经收集后非雨天用作生产用水,不外排。 3.设置一个0.5m3的隔油池及一个5m3的化粪池,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其余生活污水一并进入化粪池,经化粪池处理后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三)运营期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1.生产设备置于厂房内,合理布置产噪设备,高噪声设备设置在场地中间位置,与厂界保持一定距离。 2.生产设备基座加装减震垫,消减噪声。 3.加强厂区管理、规范操作,及时对设备进行检修,确保设备处于良好运行状态,避免因设备非正常运转而产生的高噪声现象,并及时加固设备支架。 4.合理安排工作时间,禁止在夜间(22:00-06:00)进行物料(或产品)运输及生产作业。物料及成品运输车辆进出厂区时禁止鸣笛、限速行驶。 5.西侧厂界与敏感目标水电十四局住宿区距离为15m,距离较近,厂界与敏感目标之间有空置房屋及植被隔挡,建设单位应积极与附近受影响对象进行沟通和协调,杜绝噪声扰民事件的发生。 (四)运营期固废污染防治措施 1.生活垃圾经垃圾桶收集后,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2.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沉淀池沉渣清掏后回用于生产,作为生产原料使用;4.废砖坯、废边角料、不合格产品集中收集后作为筑路材料;5.设置一间5m2的危废暂存间,设置专用贮存容器进行收集危废、贮存在危废暂存间内,危废暂存间需进行重点防渗。废机油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委托有危资质单位进行处理;6.含油(抹布、手套)属危险废物豁免清单,与生活垃圾一起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五)土壤及地下水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措施,防止废机油泄漏造成周边土壤环境及地下水环境的影响。 (六)环境风险防范措施 1.危废暂存间采取重点防渗;2.制定危废暂存间、废气处理设施等管理制度,并加强员工培训教育;3.加强管理、建立风险预警与防控制度;4.完善应急物资;5.制订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 ||||||
公众参与情况 | ||||||
无 |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的说明 |
注:项目概况、环保措施落实情况、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承诺文件部分由建设单位填写。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部分由行政审批机关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