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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
  • 2025-01-22 17:27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为认真做好全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国家税务总局罗平县税务局以下简称罗平县税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相关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围绕打造服务型机关,不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深政府信息公开程度。

(一)主动公开

2024年罗平共主动公开行政处罚4其他管理服务类329户次。

(二)依申请公开

2024罗平县税务局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

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的审查,严格按要求及时对需公开的信息进行公开,对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应当公开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

积极依托省市税务局网站、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曲靖市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平台等,及时按要求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

(五)监督保障

制定考核指标,将全局14个部门列为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对象,积极参加县政府组织的政务信息公开相关业务培训,提升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素质和能力。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目前罗平县税务局在政务信息公开的内容上还不够全面,偏重公开最终结果,对决策前和决策过程中的信息公布不多;信息公开渠道不够广等问题。下一步,罗平县税务局将继续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相关规定和上级的工作要求,认真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便于广大群众了解税务部门工作,提升政府公信力。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全面提高全局各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股室抓落实”的工作体系,确保公开工作常态化。二是健全机制,规范运行。建立健全政务信息公开的管理和监督机制,在绩效考核指标中列出政务信息公开考核标准,加强政务信息公开的督导考核。三是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示范点创建工作。通过示范创建,有效推出政府信息公开示范部门,以发挥典型引导、示范带动作用。四是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相关文件要求,狠抓工作落实,充分运用各类公开平台进行公开,做到信息公开数量充足,栏目齐全,更新及时,内容齐全实用,切实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