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经济、教育、科学、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
3、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力。
4、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5、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6、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力。
7、办理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18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增加农民收入,增强综合发展能力。
坚持走“稳定粮食产量、调整经济结构、壮大特色产业”的路子。认真落实粮食直补、良种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等强农惠农富农政策,确保各项补贴及时、足额发放。
2.重视生态环保,构筑绿色发展屏障,继续加大乡村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围绕“三清两整一提”。
3.扎实推进精准扶贫。贯彻落实好县委、县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措施有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力争所有建档立卡的贫困人口顺利脱贫,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4. 落实责任主体,全力巩固安全稳定和谐局面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巩固完善“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责任体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联动机制。加强全民安全意识教育,健全公共安全体系。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8个。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13个。分别是:
1.罗雄街道办人大工委(行政);
2.罗平县人民政府罗雄街道办事处(行政);
3.中共罗雄街道党工委(行政);
4.中共罗雄街道纪工委(行政);
5. 罗雄街道财政所(参公);
6. 罗雄街道文化站(事业);
7. 罗雄街道广播站(事业);
8. 罗雄街道社保所(事业);
9. 罗雄街道村建所(事业);
10. 罗雄街道农科站(事业);
11. 罗雄街道农经站(事业);
12. 罗雄街道畜牧站(事业);
13. 罗雄街道林业站(事业);
14. 罗雄街道水务所(事业);
15. 罗雄街道交通所(事业);
16. 罗雄街道安监所(事业);
17. 罗雄街道科协(事业);
18. 罗雄街道企业办(事业)。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0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7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7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人)。
离退休人员47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6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7辆(其中包括事业单位在编在用执勤应急等车辆4辆)。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度收入合计2,469.1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69.14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当年收入中全部为财政拨款收入,主要原因是罗雄街道办资源贫乏,政府运转基本靠财政拨款。比上年同期完成2,911.73万元减少442.59万元,减少15.20%,当年收入比上年减少主要是本年度县级财力总体较弱,财政拨款收入以保运转和民生为主旨,大幅缩减了部分基础性项目设施建设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度支出合计2,471.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04.88万元,占总支出的85.16%;项目支出366.81万元,占总支出的14.8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总支出比上年2,882.10万元减少410.41万元。减少原因是今年县财政财力紧张,造成部分项目资拨付不到位,形成不了实际支出,从而造成不管是收入还是支出,均比上年大幅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104.88万元。与上年2,374.76万元对比减少了269.88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基本支出比上年减少,由于年末部分人员调出或退休,在人员经费支出中包含大量的社保费由于县级财力紧张不能及时拨付,存在大量社保费拖欠未缴而未形成实际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0.8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9.16%。人均公用经费达3.88万元,实际人均公用经费同样达不到该均值,原因是支出数中包含村级人员支出、办公场所日常维护及公用经费,但这部分人员未包含在实有人员统计中,实际人员人均支出中包含村级人员及其他人员临聘人员等。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8年度用于保障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6.81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了140.53万元,项目支出缩减了28%,主要原因分析:由于本年度县级财力匮乏,以保基本刚性支出为主,大幅调减了常规性项目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421.6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98%。与上年的2,864.10万元对比减少了15%,主要原因分析: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主要是因为人员增资变动,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项目支出比例大幅缩减,大量社保缴费存在拖欠,没有形成实际支出,导致总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01.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3.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7.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9.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29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44.42万元(主要为办公设备购置及基础设施建设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58.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东屏小学八化建设的维修(护)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75.4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12%。主要用于文化与广播事业人员的工资福利支出72.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74万元;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66.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15.97万元(其中包含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8.79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6.5万元(其中包含离休费支出11.75万元和抚恤支出34.74万元),其他资本性支出0.93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
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5%。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4.69万元,其中包含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38.98万元和其他社会保障缴费5.71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96.4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30.55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0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64.8万元(村级环卫保洁人员补助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1,091.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0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64.44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57.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5.85万元(主要为村社级各类人员的生活补助及遗属抚恤补助),其他资本性支出213.84万元(多为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包含扶贫建设199.72万元及农村综合改革基础建设7.5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1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8.8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7万元;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1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17.7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0.68万元;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国土海洋气象等(类)支出7.2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主要用于商品和服务支出7.28万元(用于地质灾害防治方面的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3%。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1.78万元(用于职工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6.68万元,支出决算为17.48万元,完成预算的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1.94万元,完成预算的99.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4万元,完成预算的22.45%。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远远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在于本年的公务接待费用实际支出单据压缩至年末申报支出计划,而年末县级各项财力比较紧张,使得当年更多的公务接待未能形成实际支出,从而导致预决算差异悬殊过大。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7年增加-21.32万元,增长-54.9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0.01万元,增长-0.0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1.31万元,增长-79.36%。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出现较大悬殊的负增长(减少)的主要原因在于本年的公务接待费用实际支出单据压缩至年末申报支出计划,而年末县级各项财力比较紧张,使得当年更多的公务接待未能形成实际支出,从而导致预决算差异悬殊过大。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4万元,占68.29%;公务接待费支出5.54万元,占31.7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1.94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1.94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包含4辆未在行政编制的事业应急保障车辆)。主要用于街道办行政综合执法执勤以及各事业综合服务中心的应急保障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4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5.5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5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0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县级和上级单位指导交流工做情况及接受相关部门检查指导工作所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部门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43.83万元,与上年254.93万元对比减少了11.1万元,减幅为4.35%,主要原因是因为严格贯彻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实施办法,坚持从严从简,勤俭办一切事业,降低公务活动成本,厉行节约,从实际出发安排公务活动,保证正常公务活动,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活动,加之当年的部分办公费、会议费费以及公务接待费等在年末尚未形成实际支出。街道办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其中:办公费41.4万元;印刷费1.83万元;水费1.46万元;电费0.37万元;邮电费3.96万元;差旅费8.35万元;会议费0.8万元;培训费0.6万元;公务接待费4.85万元;劳务费65.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1.91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1.87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费36.19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4.44万元。在机关运行经费的使用中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尽量节约,高效服务。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曲靖市罗平县罗雄街道办事处部门资产总额4,443.8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978.11万元,固定资产465.78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005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834.7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减少1,835.58万元,固定资产增加0.8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增加(减少)0万元,在

建工程增加(减少)0万元,无形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其他资产增加(减少)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73.38万元;在汽车类总价值上,由于上年填报错误,多填了4万元,实际应属其他固定资产部分,因此累计年初车辆总价值应为152.18万元,比上年减少4万元。在本年度中,根据罗政办发[2017]95号文件对我街道的2辆公务用车改革车辆进行了处置处理,其中处置1辆猎豹越野车,车辆用途为应急保障用车,车牌为云D90986,车辆原值减少19.95万元;处置1辆桑塔纳轿车,车辆用途为执法执勤用车,车牌为云DX0033,车辆原值减少10.4万元,汽车类固定资产共计减少30.35万元,本年度汽车辆数共减少2辆,应急保障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各减少1辆。处置车辆3辆,账面原值121.83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具体内容详见附表)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概况
罗雄街道办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366.81万元,具体项目支出概况为:一般公共服务中行政管理及财政事务支出41.6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办公楼维修及财政所公厕建设及部分日常运行支出);小学教育(东屏小学“八化”建设维修维护费)支出57.06万元;城乡社区(主要用于圭山养殖场易地搬迁补偿支出)支出50万元,农林水(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64.9.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村级活动室建设)支出7.5万元,扶贫项目评审费支出8万元。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
罗雄街道办2018年项目支出合计366.81万元,具体项目支出概况为:一般公共服务中行政管理及财政事务支出41.62万元(主要用于街道办办公楼维修及财政所公厕建设及部分日常运行支出);小学教育(东屏小学“八化”建设维修维护费)支出57.06万元;城乡社区(主要用于圭山养殖场易地搬迁补偿支出)支出50万元,农林水(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支出164.9.4万元,农村综合改革(村级活动室建设)支出7.5万元,扶贫项目评审费支出8万元。以上所列项目经费都是严格按照绩效目标和财务管理规定开支,取得了既定的社会效益,达到了90%以上经费的保障运行和较好的群众满意度。
(三)项目绩效目标管理
小学教育支出绩效目标:东屏小学“八化”建设校园环境完成成了维修维护建设,达到省级“八化”建设标准,已在正常的教学使用中发挥着积极作用;
财政事务支出绩效目标:财政所公厕维修建设项目已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中,方便了单位职工及体育场活动群众的生活,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政府一般行政事务支出绩效目标:该笔经费按照文件要求正常可使用于保障街道的正常运转支出,主要支出包括办公费、邮电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和其他商品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基础设施建设等。2018年罗平县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繁重,顺利实现脱贫摘帽,群众满意度达到90%以上;
农林水项目经费支出绩效目标:主要包括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办公费,差旅费,维修维护费,劳务费,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保障罗雄街道村级各项工作全面发展;
农村综合改革经费支出绩效目标:主要用于扶贫项目评审费用及一事一议项目村级活动室建设补助,全面落实基础设施建设,大大改善街道整体道路及基层政权设施建设,提高人居生活环境,村级活动场所的建设为广大群众的生产生活带来和谐美好的娱乐场所,受到人民群众的高度评赞。
(四)2018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在贯彻落实省、市、县财政决算会议精神的同时,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先争优为契机,紧紧围绕罗雄党工委、街道办的中心工作,按照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工作要求,积极向上级财政部门反映本街道财政运行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千方百计争取上级的支持和帮助,使财政工作在确保职工工资正常发放和职能运转的同时,保证了重点支出和新农村建设,财政在面临诸多困难和问题的情况下,运行基本平稳,有效地促进了街道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年度财政收支任务。继续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精神,切实加强支出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严格预算约束,确保重点,兼顾一般,牢固树立节支也是增收的观念。
根据县财政局和街道党工委、街道办确定的工作目标和发展思路,采取有力措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坚持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努力转变工作作风和服务态度,狠抓增收节支、统筹兼顾、合理安排调度资金,用优质的服务,过硬的业务,饱满的热情,积极的态度,服从服务于街道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努力做好各项工作,进一步促进街道经济及各项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完成2,469.14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2,911.73万元减少442.59万元,减少15.2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2,429.14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2,861.73万元减少432.59万元,减少15.1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完成40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的50万减少了10万元,减少20%。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完成2,471.69万元,比上年同期完成2,882.10万元减少410.41万元,减少14.24%。本年收入数2,469.14万元全部属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结构中工资福利支出占支出比重52.36%,商品服务支出占18.6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占16.48%,其他资本性支出占12.51%。综合基本支出结构分析,罗雄街道主要支出为人员经费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严格按照国家提倡的厉行节约,控制三公经费。在保支出,保运转的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资金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改善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
(五)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表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18年总的年末收支结转和结余比上年减少2.55万元,其中项目资金结转比上年减少10万元。年度基本支出结转和结余与上年相比有减少,总数减少的原因为本年度以前年度项目支出报账,当年项目没有资金拨入,当年政府性基金项目收到40万元额度,但未形成实际支出,从而结转结余至下个年度。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财政拨款收入: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4、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5、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指全乡离退休人员的支出。
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指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的规定,由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该项政策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在全国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普遍实施,缴存比例最低不低于 5%,最高不超过12%,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年工资,目前已实施约20年时间。行政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机关工人岗位工资和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年终一次性奖金、特殊岗位津贴、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规范后发放的工作性津贴、生活性补贴等;事业单位缴存基数包括国家统一规定的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特殊岗位津贴等。现在大水井乡执行的是按上年12月份工资的应发数的12%缴存。
8、“三公”经费:纳入全乡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全乡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9、机关运行经费:特指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和其他基本支出(即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