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示2024年全县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防汛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防汛抗旱指挥部,县防汛抗旱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
为认真做好2024年防汛抗旱各项工作,严格落实防汛责任制,最大程度减轻洪涝灾害,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云南省防洪条例》、《云南省抗旱条例》相关规定,防汛抗洪、抗旱工作实行各级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各级政府行政首长对本地区防汛抗洪减灾、抗旱减灾负总责,现将2024年全县水库、水电站、堤防、水闸防汛责任人名单进行公示,请各相关责任人严格按照工作要求,认真履职,确保安全度汛。
附件:1.
罗平县小(一)型、小二型水库、中小型水电站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2024年)(1).xlsx
2.
罗平县堤防、水闸安全度汛“三个责任人”名单“(2024年).xlsx
罗平县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