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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 53032414036500501000
  • 2024-10-23 15:52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6500501000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公共场所监督;

2.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

3.医疗监督管理;

4.职业卫生监督;

5.开展餐饮具集中消毒专项整治;

6.放射卫生监督;

7.传染病防治监督;

8.打击非法行医;

9.做好县委、县政府及上级爱卫部门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医疗卫生监督工作以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为重点,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案件,认真核查,重点整治严厉查处非法医疗广告,加强传染病管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全面规范医疗美容行为,打击非法采供血行为,不断强化医疗废弃物处置的指导和监管工作,并且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加强卫生宣传。以疫情防控常态化为契机,加强对医疗执业行为的监督和指导,规范医疗机构的诊疗活动,对全县辖区内271家医疗机构,按照《中华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监督检查。主要检查: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执业的无证场所;医疗机构是否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医疗机构是否超出登记或者备案范围的诊疗活动;是否出具虚假证明文件的;医师是否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是否按规定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是否按规定填写、保管病历资料,或者未按规定补记抢救病历;医疗卫生机构内医疗废物各产生地点对医疗废物是否按照要求分类收集等进行了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对发现问题的医疗机构及时做出了相应指导,要求立即整改,并下发监督意见书,根据市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县52家医疗机构进行了院感检测,对采样不合格的单位进行处罚,并责令其立即改正。截至12月底,共监督检查417户次,处理投诉举报案件4起,其中两起社会举报无证行医,一起由当事人举报涉嫌非法行医,一起社会举报公共场所日用品脏乱,立案查处4起,共计罚款人民币7万元,处理结果均回复当事人。查处率达到100%。医疗卫生及传染病立案查处共34起,其中已结案件28起,罚款金额22万元,违法所得0.48万元,并没收药品医疗器械。未结案件共6起,其中1起非法行医分期罚款执行中,两起非法行医期满移交法院强制执行,两起还未缴纳罚款,因法院强制执行时间还未到,两起还在查处中,还未结案。还开展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信息报告专项检查,检查民营医疗机构34家,卫生院12家,卫生室36户,下发监督意见书41份。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检查医疗机构36户次,发现问题并及时整改71条。有效规范了医疗市场服务秩序,净化了人民群众的就医环境。

2.公共卫生监督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实施细则,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及国家卫生城市评审工作要求,全面加强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检查工作,全县共有公共场所1133户,全年共监督检查1216户次,对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并下发监督意见书800余份,立案查处共19家,警告13家,罚款 6 家,罚款金额共计0.82元,现已结案。为不断提高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水平,加强企业自律,根据《云南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方案的通 知》及《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指南》等文件的要求,按照分步实施,稳步推进的原则,对取得卫生许可证的住宿、理发美容、沐浴和游泳场馆进行了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检查评定。评选 A 级单位2家,B 级单位 2 家,C 级单位903家。

3.学校卫生监督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教育部关于学校卫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做好对学校卫生工作的指导。加强对学校饮用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教学环境、生活环境设施等卫生监督与指导,逐步建立罗平县学校卫生和管理与监督工作长效机制,对存在问题进行现场督查督办,杜绝隐患发生,全县共有学校183户,共开展监督检查204户次,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学校环境卫生和生活饮用水进行抽样检查43家,其中教室环境和饮用水不符合标准39户,对不符合标准的39户学校进行立案查处,并给予警告处罚。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秩序专项整治,对校园周边非法行医、计生用品、涉医广告进行专项整治清理,取缔非法行医1户,清理广告31户。根据《曲靖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曲靖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开展2023 年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双随机”抽检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进一步规范我县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学校采光照明,并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2016)第5.1.1、6.3.4条规定,参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中小学教室采光和照明卫生标准》GB 7793-2010的要求,对全县托幼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罗平县现有托幼机构13家,按照省和曲靖市相关文件要求,共监督检查23户次,并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问题的要求立即整改、并下达整改意见书。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多数学校已使用多媒体教学,教室采光、照明基本达标,硬件设施得以大幅度改善,教学设施设备齐全。部分机构未制定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配备专人负责饮用水卫生管理,未能提供有效的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的要求立即整改。部分托育机构工作人员未经医疗卫生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上岗或健康证过期未及时更换的,已要求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关证件方可上岗工作。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等8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儿童青少年近视矫正工作切实加强监管的通知》的具体举措,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将按照文件的相关要求对学校、托幼机构、校外培训机构教室(教学场所)加强监管,对抽检项不合格单位督促整改落实到位。

4.职业卫生监督工作为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利用职业病宣传周开展了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分类和目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利用宣传车、发放宣传单、横幅、现场解答等形式宣传职业病防治知识。共出动车辆2次,人员10人次,发放职业病宣传资料1000余份,各个职业病单位也通过电子屏播放的形式宣传,期间,还深入6个职业病相关单位进行检查和现场宣传,使劳动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为强化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的主体责任,保障劳动者健康和相关权益,提高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职业健康素养,提升职业卫生管理水平,预防和减少职业病的发生,确保劳动者的安全健康。2023年共举办了用人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健康培训班一次,参加培训的人员有县卫健局分管领导,疾控与职业健康科全体人员、县监督局职业卫生分管领导和业务人员、各乡镇(街道)卫计办主任、罗平县辖区内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了培训,共计120余人,培训结束后,现场组织考试,考试合格的用人单位现场发放《曲靖市用人单位负责人及管理人员职业卫生培训合格证书》,并对2022年被命名为“县级健康企业”称号的5家企业进行了授牌表扬。通过此次培训明确了用人单位作为职业病防治第一责任人的义务和职责,有效提升企业职业卫生意识,落实健康管理责任,让企业建立科学的职业健康管理理念,保障广大劳动者的身体健康。截至2023年底,全县共有职业病企业32家,全年共监督检查58余户次。职业病防治立案1起,罚款人民币0.2万元。

5.食品安全卫生监督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消毒管理办法》,规范罗平县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生产经营活动,切实加强餐饮具卫生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罗平县共有两家餐饮具消毒中心,全年监督检查4次,主要检查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的工艺流程、设施设备、工作环境、卫生管理制度、消毒方法、生产用水、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包装材料标识等;查看是否设有专用餐具清洗消毒池,清洗消毒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否满足需要;采用化学消毒的是否达到有效消毒浓度,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是否索取了相关的有效证件;消毒后餐具应符GB14934—9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规定等,在检查过程中,针对发现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并邀请第三方检测机构对两家餐饮具消毒中心进行样品抽样检查,共采样20份,检测结果为合格,还做了食品安全风险评估问卷调查,消除卫生安全隐患,确保餐饮具卫生安全。

6.卫生监督协管工作罗平县在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内成立了城区协管站,现有专职协管员8名;辖区内13个乡镇均在乡镇政府成立了卫生计生监督协管站,有协管人员42名,其中26名协管员和执法局内8名专职协管员均配备协管制服和手持终端机,各乡镇均有独立的办公场所和办公设备。截至11月底卫生监督检查生活饮用水巡查1,018户次、学校卫生巡查1,020户次、医疗机构巡查1,045户次、公共场所巡查1,347户次,职业卫生巡查90户次,并每月按时从云南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信息直报系统直接上报监督检查情况,监督覆盖率达100%。为进一步完善卫生监督体系,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职能,提高卫生监督协管人员的业务能力,确保国家公共卫生工作顺利进行,全年共举办了一次全县卫生监督协管培训会,全县13个乡镇卫计办主任和卫生监督局8名卫生监督协管人员参与了培训。培训内容主要包括乡镇卫计办协管做好监督巡查的详细要求、公共场所巡查、医疗卫生监督巡查、学校卫生巡查、职业卫生等巡查需要注意的事项,检查的主要内容等,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严密结合起来,谨慎履职到位,切实做好各项卫生监督协管工作,保证覆盖率达100%。通过此次培训有效提高了协管人员的执法监督水平,能更好完成卫生监督工作。

7.生活饮用水加强对全县各生活饮用水生产单位、供水单位及各乡镇水务所对生活饮用水的消毒监督检查,对城区自来水厂供水管网范围内的水源水、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共设立11个检测点,共采样44次,今年丰水期、枯水期采样共采水58次送县疾控中心进行检验。生活饮用水立案 1 起,罚款0.1万元。

8.“双随机一公开”。按照国家“双随机”抽检工作要求,罗平县共抽取公共场所127家、生活饮用水4家、放射卫生4家、学校卫生43家、医疗卫生15、传染病防治14家、妇幼健康5家、餐饮具消毒1家。同时,省卫健委委托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全县13个乡镇有抽检任务的43家学校进行了教室黑板照度、均匀度、课桌面照度、窗地面积比、教室人均面积进行现场检测,对学校生活饮用水进行了采样。针对存在问题的下达了监督意见书213份。

9.网络平台管理由罗平县发改局牵头的曲靖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截至12月底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84件,由罗平县检察院牵头的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41件,由县司法局牵头的云南省行政执法综合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共录入行政处罚案件84件。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公共卫生科、医疗科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曲靖市罗平县卫生健康局2023年度决算编报范围。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单位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1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2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16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7人(离休0人,退休7人)。

年末其他人员8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表格(决算报表部分).xlsx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68.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68.63万元,占总收入的99.98%;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08万元,占总收入的0.0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56.38万元,增长18.05%。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6.30万元,增长18.0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聘4人,导致工资福利增加,财政拨款收入增加;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其他收入增加0.08万元,主要原因是收到以前年度未缴伙食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68.6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9.07万元,占总支出的83.84%;项目支出59.59万元,占总支出的16.1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4.99万元,增长17.53%。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12万元,增长13.65%,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聘4人,导致工资福利增加,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增加17.87万元,增长42.83%,主要原因是支付其他人员工资以及报销乡镇卫计办相关费用支出;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9.07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89.9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0%;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1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0%。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59.59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2023年卫生服务省级补助资金项目支出6.5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出单位半供养人员的工资;

2、2023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央补助资金项目支出53.0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开展年度和半年度考核的差旅费以及报销乡镇卫计办的水电费。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8.6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9%。与上年相比增加56.30万元,增长18.03%,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招聘4人,导致工资福利增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2.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47%。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和退休人员社会保障以及死亡职工遗属补助,其中: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5.3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支出;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9.31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08050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6.68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缴费;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支出0.89万元,主要用于遗属补助支出;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306.4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13%。主要用于发放单位职工的工资,其中:2100402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卫生监督机构支出239.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的工资支出;2100408卫生健康支出--公共卫生--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59.59万元,主要用于公卫聘用人员工资支出及公卫公用经费的支出;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8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1.18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12万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的支出;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19.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40%。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其中: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支出19.9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万元,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3.3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96.78%,完成年初预算的5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万元,决算为0.1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92%,完成年初预算的2.3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0.2万元,支出决算为3.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万元,决算为3.3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5.17%;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2万元,决算为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3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24万元,增长7.5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没有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32万元,增长10.7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9万元,下降47.3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卫生执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监督检查、年度考核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9.13万元,比上年减少4.03万元,下降17.4%,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的支出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日常的水电费以及办公耗材维修的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资产总额243.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64万元,固定资产242.02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0.41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11.2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6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6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罗平县卫生和计生综合监督执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x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140365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