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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牵头组织统一规划体系建设;负责规划编制的综合管理,负责县级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空间规划与县级发展规划的统筹衔接;负责牵头编制实施跨乡(镇、街道)县级区域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县级专项规划年度编制计划;起草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有关规范性文件。
2.提出罗平县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及相关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重大战略规划、重大政策、重大工程等评估督导,提出相关调整建议。
3.统筹提出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目标,监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综合协调宏观经济政策,牵头研究宏观经济应对措施;调节经济运行,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参与拟订全县财政政策和土地政策。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相关改革建议;牵头推进全县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协调推进产权制度和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完善基本经济制度和现代市场体系建设,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推进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
5.拟订全县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政策;落实国际金融组织、外国政府贷款、本外币国际商业贷款计划,拟订上报和管理国外贷款和建设项目,提出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修订建议;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有关工作。
6.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订罗平县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会同相关部门拟订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权限和政府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目录;衔接平衡需要安排中央和省、市、县投资及有关重大建设项目的专项规划,负责对县级基本建设投资计划进行统一管理,指导基本建设投资计划的执行,安排中央和省、市、县分配的财政性建设资金;按规划推进全县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前期工作,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审核重大建设项目;规划重大建设项目和生产力布局;拟订并推动落实鼓励民间投资政策措施;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指导协调招投标工作。
7.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统筹推进实施国家、省、市重大区域发展战略;组织拟订和实施老少边贫及其他特殊困难地区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等;统筹协调区域合作和对口支援工作;推动实施新型城镇化规划;统筹推进“美丽县城”和特色小镇建设工作;拟定参与国际区域合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具体政策措施;统筹协调实施我县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长江经济带发展、桥头堡建设等国家战略,建设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的对内对外工作,审议和研究重大规划、重大政策、重大项目、重大问题和年度工作安排,强化战略谋划,统筹协调、指导各部门、各地区开展工作,督促检查重要工作的落实。
8.组织拟定全县综合性产业政策和实施意见,协调一二三产业发展重大问题并统筹衔接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推进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提出重大基础设施规划并牵头协调实施;牵头编制罗平县综合交通体系发展规划,审核、统筹能源、交通运输行业专项规划,并与全县发展规划衔接平衡;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服务业及现代物流业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综合研判消费变动趋势,拟订实施促进消费的综合性政策措施。
9.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推进创新创业的规划和政策,提出创新发展和培育经济发展新动能的办法措施;会同相关部门规划布局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组织拟订并推动实施高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政策,协调产业升级、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推进新材料产业发展;加强产业技术领军人才队伍建设。
10.跟踪研判涉及经济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科技安全、社会安全等各类风险隐患,提出相关工作建议;承担经济、生态、资源等重点领域国家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工作;协调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11.负责全县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协调有关重大问题;组织拟定全县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提出重要工业品、原材料和重要农产品调控意见并协调落实;统筹推进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提出促进就业、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牵头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12.贯彻实施国家、省、市价格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权限内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监测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服务价格,负责全县价格成本调查监审及管理、价格认定、价格公共服务等相关工作。
13.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县关于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县粮食流通和物资储备管理的政策措施并监督执行;承担全县粮食流通宏观调控的具体工作;组织落实粮食收购政策和最低收购价政策;指导协调政策性粮食购销和粮食产销合作;承担粮食监测预警和应急责任,负责全县粮食流通统计工作;承担全县军粮供应的相关工作;承担粮食安全行政首长责任制考核的日常工作。
14.负责协调行政区内的节能工作,开展项目节能审查和节能监察工作,承担节能技术推广、宣传、培训。
15.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国防动员、人民防空、军民融合工作的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和省、市、县委有关要求;组织编制全县国防动员及人民防空建设发展规划;组织研究全县国防动员建设发展、新域新质相关问题,提出意见建议。
16.组织承办国防动员有关命令、指示;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制定国防动员计划和国防动员实施预案,组织国防动员准备、实施和复员;组织相关部门参与国防动员需求对接工作,拟制国防动员需求落实计划并组织落实;
17.组织制定国防动员训练、演练计划,协同开展国防动员演练;组织编制城市战时防空袭方案,组织开展人民防空袭演练。
18.负责罗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联合办公室主任单位的国防动员工作综合协调、建设规划、督导落实等工作;牵头承办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涉及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落实工作;督促协调县级有关部门推进人民武装、经济动员、人民防空、交通战备、信息动员等国防动员建设管理和组织实施。
19.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国防动员潜力统计调查工作,汇总评估全县国防动员潜力;负责协调推进国防动员信息化和大数据建设;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加强国防动员专业保障力量建设;组织指导协调军事设施保护工作。
20.组织编制重要经济目标防护规划,指导重要经济目标单位制定防护措施、应急方案等,并监督实施。参与相关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规定负责防空地下室防护方面的质量监督、竣工验收和质量认可;负责人民防空国有资产专业管理工作,参与人民防空经费的管理。承担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事机构的相关工作。
21.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罗平县发改局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谋划、实施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等重点工作,突出做好稳增长、稳就业等工作,各项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1.强化经济运行分析,千方百计稳增长。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细化全县全年主要经济指标目标任务,持续强化经济运行监测分析和调度报告。地区生产总值预计完成情况。预计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69.20亿元、增长7%;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8.5%;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63.37亿元,同比预计减2.54%;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39亿元,下降14.7%;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31万元,增长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11万元,增长7.2%。
2.切实围绕发展重点,全力以赴谋项目。紧紧围绕国家重点支持方向以及“全域旅游示范区、生物资源加工基地、乡村振兴示范区”三个发展定位,积极谋划各类拟争取资金重点项目278个,总投资636亿元。其中专债项目29个,总投资212亿元;中央及省预算内投资项目137个,总投资216亿元。积极争取项目资金,围绕新增国债申报领域谋划储备项目112个、总投资207.8亿元,争取中央、省预算内及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16个20.0733亿元。
3.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创新发展新动能。前瞻性谋划推进产业发展,抓好产业链培育,持续推进旅游业等重点行业加速发展。推进实施“3+3”重点产业项目37个,完成投资40.28亿元,比2022年增长6%。大力推进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申报创建3A级旅游景区2个,建成花海野奢帐篷酒店等4个花海酒店集群,花海核心区、希尔顿花园酒店等项目加快建设,云上花乡景区、棠梨凹景区创成国家3A级旅游景区,鲁布革乡入选中国美丽乡村休闲旅游精品景点,全省乡村旅游现场推进会在罗平召开,花海马拉松成为全省农文体旅深度融合的典范,连续两年入选全国县域旅游发展潜力百佳县。粮食生产形势稳定,粮食总产预计完成38.5万吨,生物产业预计完成产值172亿元,比2022年增长5.5%。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高品质水晶钻石加工项目顺利落地建设推进实施重点项目7个。煤炭产业持续转型发展,水电产业持续稳定发展,绿色能源完成投资5.27亿元。5G网络加快布局,“数字罗平”建设项目加快实施,新建5G基站300个,县城及各大景区景点、乡镇实现5G网络全覆盖。
4.加快推进“五城共建”,示范引领新样板。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聚焦“宜居、韧性、创新、智慧、绿色、人文”要素,提升县城规划建设品质,提升县城综合承载能力,努力建成全省“五城共建”的示范样板。围绕29项建设任务,细化制定实施方案,谋划实施71个项目,项目化、清单化、责任化推动各项任务圆满完成。目前,已完工项目12个,500万以上在建项目27个,累计完成投资33.63亿元,剩余31个项目正在开展前期工作。争取专项债券项目2个、资金3亿元。212项考核指标已达标202项、达标率95.28%,较年初的89.62%提升了5.66个百分点,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5.着力城乡绿化美化,厚植生态宜居地。2023年,县委县政府将城乡绿化美化工作纳入奋进新征程推动新跨越三年行动总体部署、系统推进,各乡镇(街道)及各专项工作牵头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紧盯全年目标任务,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持续完善工作方案,以更大力度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并取得新进展。全年累计推进实施城乡绿美建设项目点位192个,完成绿化面积83.05万平方米,完成植树量9.06万株。
6.优化农业产业环境,乡村振兴强保障。认真组织以工代赈工程实施,旧屋基乡安木勒村以工代赈工程完成县级验收,九龙街道高田后续产业发展财政以工代赈项目顺利推进,老厂乡2024年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11月底申报成功,已提前下达补助资金(提前批)投资计划395万元。抓紧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收尾工作,马街、富乐镇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组织县级验收。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工作,在安置区落实“四不摘”“四个专项行动”,投入财政衔接资金264万元实施2个后续扶持产业项目,2170人搬迁脱贫劳动力外出就业,实现有劳动能力家庭至少有1人稳定就业。
7.持续改善营商环境,深化改革促活力。出台《罗平县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工作方案》《营商环境提质培优年行动方案》等系列措施文件,开展清廉罗平优化营商环境“暖心行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和培训,2023年版权作品登记数量345件。开展清源行动检查和政府采购隐形壁垒专项清理检查工作,提升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支付率达98.17%。加大清欠工作力度,积极防范化解风险,扎实做好清理政府拖欠企业账款工作,切实提高拖欠账款的清偿率、化解率。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行服务承诺制,落实服务企业“三项制度”,着力解决企业办事难、环节多、来回跑、多头跑等问题,2023年企业开办时间缩短至0.5个工作日,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9.5%和90%以上。着力“四上”企业市场主体培育,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完成市场主体增量26635户,完成率161.95%,完成率全市排名第1。
8.做好能耗双控工作,能源发展高品质。认真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推进阿岗光伏发电、富乐农业光伏电站、罗平抽水蓄能发电等项目建设。积极协助开展绿色能源招商工作,共计接访赴罗考察绿色能源项目企业66家。认真落实生产能效控制措施,提高生产能效水平,2023年实现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4%,完成市级下达我县目标任务。牵头组织开展2023年“节能降碳,你我同行”节能宣传周,“落实双碳行动,共建美丽家园”等主题宣传活动。统筹做好能耗双控工作,督促指导全县7家煤炭和5家工业企业开展节能评估审查、验收工作,积极协调省、市对30万吨铁合金项目的节能评估审查进行批复。
9.强化价格调控监测,市场价格稳运行。认真开展价格日常监测工作、专项价格监测工作、应急价格监测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加大价格巡查密度,紧盯倾向性、潜在性问题,做好价格监测预警。2023年共上报了重要居民生活必需品和生产资料价格130余份,为国家对价格总水平的宏观调控政策的制定和决策提供了真实、准确的资料。积极开展价格认定,配合司法机关、行政机关委托开展的价格认定案件共344件,涉案金额1189.37万元。深入推进重点价格政策落实,提升价格服务水平,印发了《关于继续执行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罗平县城区道路划线临时停车泊位收费标准》等文件。与县教体局密切配合,完成义务教育阶段课后服务收费备案工作共36家。
10.加强粮食物资管理,强化基本保粮安全。完成了2237.703吨县级储备粮轮换储备任务;军粮供应保障稳定。强化物资储备工作,严格按程序做好应急物资的采购、入库、储存、调拨、运输等工作,完成全县24个粮油应急供应网点检查、调整维护管理工作,完成应急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各项工作。认真做好各国有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建设和保护,加强粮油仓储物流设施动态管理,推进粮食购销领域信息化监管全覆盖;持续加强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开展2023年度政策性储备粮油库存大清查市县联合检查1次,开展县级储备粮油安全储粮、粮库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风险隐患排查10次,开展政策性粮食购销定期巡查4次,加强粮食质量安全监测预警,加强粮食流通行政执法等。
11.扎实推动平时服务,“防援”结合保平安。紧紧围绕“战时防空、平时服务、应急支援”的职能使命,认真开展罗平县国防动员和人民防空工作。认真开展人防无线通信指挥训练,每周一、周四下午积极参加曲靖市国动办组织的人防无线通信指挥训练。严格组织人防工程建设及人防易地建设费收缴工作,严格遵循“应建必建”和人防易地建设费“应收尽收”的要求,组织进行人防工程检查16次。认真制定并下发《罗平县国防动员委员会工作规则等4项制度》、“罗平县国防动员三年行动计划”等文件,完成“罗平县人防机动指挥所”项目立项和申报工作。组织开展“3.1”国际民防日宣传活动;在县城区范围内组织开展了围绕“共建防空防灾共享和平安宁”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认真开展人防无线通信指挥训练,组织开展2023年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12.强化全面从严治党,自身建设齐推进。坚持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高质量落实党建任务,把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落实、同检查考核。出台了2023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党员领导干部上党课实施方案等系列文件,严格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党费日等制度。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会议2次、警示教育4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越抓越紧,越抓越实。抓优信息报送宣传工作,全局干部撰写的各类稿件被县级及以上单位和媒体采用40余条。持续做好意识形态、统战、法规、保密、创文、信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安全生产、工青妇等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国民经济综合科、地区经济科、体改法规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产业发展科、价格调控监测科、价格收费管理科、粮食和物资能源储备科、粮食和物资规划建设监督检查科、国防动员科。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即: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纳入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2人。其中:行政编制2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1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5人。在职行政工勤人员超编的原因是:由于2019年机构改革,原粮食局并入县发改局,并入0编制,并入行政工勤人员1人,导致行政工勤人员超编1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3人(离休0人,退休33人)。
年末其他人员9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6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1人。
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3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决算公开表(决算报表部分).xlsx)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支出,所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相关支出,所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606.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0.27万元,占总收入的98.34%;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含教育收费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6.67万元,占总收入的1.66%。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876.44万元,下降35.2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18.95万元,下降34.13%。由于财政资金紧缺,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财政拨款收入比上年减少;其他收入减少57.48万元,下降68.31%。由于上年度收到财政划拨粮油成品补助费用及本年度粮食局场地租赁费由县开投集团统一公开招租,导致其他收入比上年减少。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事业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624.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30.63万元,占总支出的51.14%;项目支出793.56万元,占总支出的48.8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经营支出0万元;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842.49万元,下降34.1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162.97万元,增长24.41%。根据组干调字〔2022〕第139号、第140、第141号、第142号调干通知,决定调黄云斗、周嘉兴、查建昌、白兴章至县发改局工作;组干调字〔2023〕第52号、第53号、第105号调干通知,决定调邓正奎、佘江、卢成平等7位同志至县发改局工作;由于行政人员增加,导致基本支出比上年增加。项目支出减少1,005.47万元,下降55.89%。由于财政资金紧缺,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项目支出比上年减少。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经营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化。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830.63万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746.4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84.2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793.56万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万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粮油物资储备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62.17万元,分别是:粮食企业改制补助专项支出362.17万元;粮食风险基金补助专项经费200.00万元;
2.其他发展与改革事务支出114.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重点项目激励奖补前期费支出;
3.能源行业管理支出70.02万元,主要用于中央节能减排及省级公共充换电基础建设补助支出;
4.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90万元,主要用于鲁布革布依风情小镇项目建设规划编制专项支出;
5.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3.00万元,主要用于市级冻猪肉储备补贴专项经费支出;
6.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0.00万元,主要用于人防方案编制及防空演练专项经费支出;
7.支出物价管理3.47万元,主要用于农产品成本调查经费专项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80.2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7.30%。与上年相比减少818.95万元,下降34.13%,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紧缺,资金拨付不到位,导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比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20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683.5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26%。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8.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172.14万元,资本性支出2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万元。其中:2010401发展与改革事务-行政运行,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488.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6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12万元,资本性支出5.01万元。2010402发展与改革事务10.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8.74万元,资本性支出1.26万元。2010408发展与改革事务3.4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3.47万元。2010499发展与改革事务114.00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98.04万元,资本性支出15.96万元;
2.20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20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20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20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20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20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20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8.3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2%。主要用于职工各项保险缴费及死亡抚恤支出,其中:208050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72.07万元,主要用于退休职工退休费用支出;2080505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7.47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6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13.84万元,主要用于职工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8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抚恤-死亡抚恤34.99万元,主要用于死亡抚恤金支出;
9.210卫生健康(类)支出19.7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5%。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支出,其中:210110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4.26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0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5.1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33万元,主要用于职工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211节能环保(类)支出70.0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43%。主要用于中央节能减排及省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出,其中:2111407能源管理事务-能源行业管理70.02万元,用于中央节能减排及省级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补助支出;
11.212城乡社区(类)支出20.9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2%。主要用于罗平县鲁布革布依风情小镇项目建设规划编制专项支出,其中:2129999其他城乡社区支出-其他城乡社区支出20.90万元,用于罗平县鲁布革布依风情小镇项目建设规划编制专项支出;
12.213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214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215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216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217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219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22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221住房保障(类)支出44.6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83%。主要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其中:2210201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44.68万元,用于缴纳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
20.222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600.0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97%。主要用于粮食物资专项支出,其中:2220102粮油物资事务-一般行政管理事务400.00万元,用于粮食改制企业补助支出;2220106粮油物资事务-专项业务活动0.01万元,用于军粮筹措;2220115粮油物资事务-粮食风险基金200.00万元,用于粮食风险基金补助专项支出;
21.22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224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13.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82%。主要用于冻猪肉储备补贴,其中:2240699自然灾害防治-其他自然灾害防治支出13.00万元,用于市级冻猪肉储备补贴支出;
23.229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231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232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234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5万元,决算为1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8.93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6.59%,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万元,决算为2.74万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3.50%,完成年初预算的71.17%,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4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2.85万元,支出决算为1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0.7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决算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9.00万元,决算为8.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85万元,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1.17%。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一是严格控制车辆费用支出:二是由于本单位从节约出发,严格控制接待批次、接待人次、反对铺张浪费,严格按照接待标准,缩减开支,坚决杜绝与公务活动无关的宴请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44万元,增长3.9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56万元,下降14.87%,本年度严格控制车辆费用开支,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比上年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02万元,增长280.5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由于财政资金紧张,上一年度的部分接待费用未完成报销,2023年才完成报销,导致本年公接待费比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主要用于工作下乡、省市开会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6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9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省市级相关部门到我单位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18万元,比上年增加43.83万元,增长180.07%,主要原因是:一是由于财政资金紧张,上一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未完成报销,2023年才完成报销;二是由于机构改革,科室增加、人员及职能职责增加,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比上年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其他交通费用22.4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福利费7.80万元;设备购置5.01万元;办公费3.99万元;劳务费3.95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3.33万元;公务接待费2.74万元;差旅费2.34万元;印刷费2.08万元;会议费1.98万元;水电费1.92万元;邮电费1.69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资产总额10,716.2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208.08万元,固定资产1,508.13万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07万元(净值),其他资产0万元(净值)(具体内容“附表12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487.6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50.2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决算公开表(国有资产使用情况表).xlsx)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67.5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58.84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67.54万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67.54万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罗平县发展和改革局2023决算公开表(绩效自评部分).xlsx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其他重要事项。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国库集中支付:指政府财政部门在经办国库业务的银行开设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性收入直接缴入国库单一账户,所有财政支出均由单一账户直接支付到商品或劳务提供者的财政预算管理模式。
转移支付:以各级政府之间所存在的财政能力差异为基础,以实现各地公共服务水平的均等化为主旨,而实行的一种财政资金转移或财政平衡制度。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32405030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