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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农补贴

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用于钟山乡2024年生猪养殖项目的批复

发布时间:2024-07-11 08:33 来源:罗平县农业农村局  浏览次数:3259

钟山乡人民政府:

《钟山乡人民政府关于申请罗平县钟山乡2024年生猪养殖项目的请示》(政请字〔202415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批复意见

原则同意你单位规划上报的2024年生猪养殖项目。具体建设内容:新建1条自动化生猪养殖线及配套养殖设施

批复项目资金170万元,从(曲财农〔202461号)2024年第二批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中支付。

二、组织实施,强化管理

严格按照批复的项目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组织实施,不得擅自扩大、缩小或变更批复项目。如确需变更批复项目的,必须及时按程序上报县人民政府同意,方可变更批复项目,否则财政不给予报账。

三、加强监督,狠抓落实

高度重视项目建设及资金监管工作,认真落实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建立健全责任制做到目标任务明确,责任考核具体。项目建设必须实行公示公告制,对项目的实施计划、建设内容、建设过程、资金使用等方面的情况,实施前和实施后要进行公示,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主动接受群众监督。要严格按照《云南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要求,管理和使用项目资金,专款专用,严禁挤占、挪用或改变资金用途。

四、强化领导,严格纪律

钟山乡要加强项目监管,全面负责项目实施,于每月25日前上报项目实施进度,项目建设完成后形成资产的及时移交,严格工作纪律,并完善资产后续管护运营等工作。

 

附件:钟山乡2024年生猪养殖项目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罗平县人民政府         

              2024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