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规范》等规定,现将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第08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公告如下:
本期公布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产品为:粮食加工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酒类,抽检依据: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14934-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消毒餐(饮)具》、GB 5009.225-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酒中乙醇浓度的测定》、GB 2757-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蒸馏酒及其配制酒》(粮谷类)等标准及产品明示标准的要求,对规定的检验项目进行检验,公告不合格样品7批次。本次抽检涉及7批次不合格样品为农药残留问题、洗涤剂残留问题、食品添加剂(超范围)问题,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罗平县八方米线粑粑加工坊销售的糍粑,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二、罗平县日月宸好又多商贸有限公司金花玉湖店销售的青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三、罗平县新天地实业有限公司清洗消毒的筷子(自主消毒),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四、罗平天天向上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销售的细尖椒,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五、罗平县刘记粮油坊销售的包谷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六、罗平县刘记粮油坊销售的高粱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七、罗平县甫华杂品店销售的糯玉米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测机构为云南云测质量检验有限公司。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我局已依法予以查出,已督促食品经营单位开展产品追溯,查清不合格食品的销售数量,督促经营者履行索证索票和进货查验工作,保存好采购票据票证,督促餐饮单位严格按照规定对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和保洁工作,防范餐具受到污染。
附件1:本次检验项目
罗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05月06日